楚雄州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楚雄州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實施方案
楚雄州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20〕6號)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促進創新創業環境優化升級
(一)簡政放權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全面推行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開辦企業全程“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對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全面推廣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工作,促進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積極探索以區域評價取代每個項目的獨立重復評價,由政府組織力量對一定區域內地質災害、水土保持等進行統一評估。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減少前置審批事項。各級政府部門在制定政策措施的過程中全面實行公平競爭審查,及時廢止或修改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市場監管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水務局、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州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服務提升“雙創”便利性。高位推動“一部手機辦事通”推廣應用,全面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 實現與國家、省共享交換平臺“網絡通、數據通、業務通”,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進一步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公平市場環境。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等新型監管方式。對“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新業態新模式推行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推動實現與云南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政務服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等系列減稅政策。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減輕企業繳費負擔。(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政府采購扶持。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核心關鍵技術、“雙創”服務平臺的采購力度,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充分運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采購。加強培育一批產業帶動能力強的創新產品,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發展改革委、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維權、評估和風險控制體系,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展壯大。拓展面向南亞東南亞知識產權服務。推動并支持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開發和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及各類專利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楚雄銀保監分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全面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財政支持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86號)及《云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暢通科技成果與市場對接渠道,建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配合省級建設全省統一的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平臺,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各類創新主體開放,逐步健全科研設施、儀器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管理機制和后補助政策,探索建立儀器設施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制度。(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升級
(九)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創新創業。貫徹落實國家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有關政策。鼓勵科研人員面向企業開展技術開發、咨詢、培訓等服務。將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科技局、州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實施大學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全面推廣創業導師制,動態發布州級創業導師(專家)團隊。支持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推進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設。鼓勵信息產業先行先試,采取高校、企業、第三方機構協同培養人才等方式,支持發展市場所需的軟件服務及外包等產業。(責任單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團州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動更多群體參與創新創業。實施返鄉下鄉創業培訓專項行動和創業帶頭人培養計劃。支持搭建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平臺,打造一批州級返鄉創業示范縣市。將適合就業的退役軍人納入全州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組織實施體系。深入推進創新創業巾幗行動,深化青年就業見習基地和青年創業園建設,啟動少數民族地區創新創業專項行動。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支持企業建立首席技師制度,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責任單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退役軍人局、團州委、州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創新創業主體升級
(十二)加快培育中小微企業。推進實施“小升規”企業培育工程,建立“小升規”重點培育企業庫,加強對重點升規培育企業和首次升規企業的支持服務。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為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發展提供精準服務。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發展壯大一批核心競爭力強、具有知名品牌和綜合服務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鼓勵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建設一批制造業“雙創”技術轉移中心和制造業“雙創”服務平臺。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鼓勵與大企業建立穩定合作關系,開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活動。(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增強創新型企業引領作用。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創新型企業群體。對新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30萬元的研發補助。加大創新考核力度,實施國有企業研發費用視同利潤的考核機制,修訂完善國有企業管理者經營業績考核辦法。(責任單位: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商務局、州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創新創業平臺服務升級
(十五)提升“雙創”平臺服務水平。引導“雙創”平臺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鼓勵具備一定科研基礎的市場主體建立專業化眾創空間。推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有關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孵化機構,為初創期、早中期企業提供公共技術、檢驗檢測、財稅會計、法律政策、教育培訓、管理咨詢、行業監測等服務。鼓勵“雙創”平臺運營主體引進或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提升平臺服務功能,為孵化企業提供訂單服務和融資支持。有關主管部門對各類“雙創”平臺開展定期評估,評估結果及時向上級部門上報依法依規進行動態調整和淘汰,對成績突出的“雙創”平臺進行表揚激勵。(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財政局、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做強創新創業平臺。積極籌建和申報云南省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研究院)、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爭取建設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深度挖掘我州獨樹一幟的民族文化、歷史文化、傳統文化、區域性文化資源,突出地域文化特點,加快地方特色產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民族服飾、彝族刺繡、植物花卉、彝醫藥等具有便攜性、實用性和紀念性的旅游商品開發,積極融入全省“金、木、土、石、布”民族民間工藝產業發展體系,做大做強“楚雄好禮”品牌,開辟我州更廣闊的創業就業渠道,發揮創新創業平臺和重大項目集合各類人才的優勢,培養壯大具有楚雄地域特點和競爭力的人才團隊。(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打造創新創業重點展示品牌。扎實開展各類創新創業賽事活動,各級財政要為創新創業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積極組織參加全國“雙創活動周”、國家、省創新創業大賽,省級職工職業技能大賽,云嶺工匠創新工作室、省級職工(勞模)創新工作室等創建活動。鼓勵開展“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創新論壇、創業講壇、創業培訓、創業沙龍、成果對接會、投融資路演會等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服務活動。(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國資委、州總工會、州團委、州婦聯、州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互聯網+”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推動建設一批市場化運作的“互聯網+”創新創業平臺。推動“互聯網+公共服務”,使更多優質資源惠及群眾。“一部手機云品薈”、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為支撐,聯合各類電子商務培訓機構,壯大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從業主體。(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創新創業發展高地
(十九)培育創新創業集聚區。支持各類園區發揮優勢,出臺配套優惠政策措施,集合各類資源,盤活閑置土地及房產資源,做好創新創業生產生活配套,構建創新創業生態圈。扎實推進楚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祿豐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楚南產業聚集區、祿武產業新區等創新創業特色載體建設,主動融入和服務省、州發展戰略,配合加快推動滇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進創新創業國際國內合作。搶抓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獲批設立的機遇,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孟中印緬和中國—中南半島經濟走廊建設,積極參與政府間創新創業多雙邊合作機制及民間務實合作,推進各類創新平臺和跨境園區建設。借助“京滬滇合作”“上海對口幫扶”“教育部6所高校掛點扶貧”等平臺,搭建科技入楚的交流平臺和長效機制,推動國內外科技優勢與楚雄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的結合,推進州外科研平臺、科技企業、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和團隊入楚落戶。出臺一批支撐科技入楚政策措施,在人才引進、平臺建設、成果轉化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雙創”投融資體系升級
(二十一)建立差異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實企業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支持政策。探索“貸款+保險保障+財政風險補償”的專利權質押融資模式,探索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政策。做細做實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償還后,對還款積極、帶動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不超過3次。深入推進金融、稅務、市場監管、社會保障、司法等部門數據共享,鼓勵金融機構對守信企業信貸投放。落實對民營企業差別化信貸政策,推動“一部手機云企貸”金融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銀保監分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金融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支持科技保險。支持現有保險公司成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面向創新型企業提供研發中斷、產品研發責任、新產品試用等險種。(責任單位:楚雄銀保監分局、州金融辦、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切實打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
(二十三)強化創新創業政策統籌落實。充分發揮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統籌作用,加強“雙創”政策、措施、項目、資金的協同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及時出臺和落實有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強政府基層工作人員培訓,確保政策落地落實。制定鼓勵創新的審計事項標準,明確容錯免責內容,規范容錯免責程序。鼓勵各縣、市人民政府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并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和創業失敗者保障機制。逐步建立科學客觀的“雙創”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和新興產業統計制度,做好統計監測分析和信息通報。定期梳理制約創新創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開展疏解行動,督促限期解決。(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做好創新創業經驗推廣。把創新創業主題內容作為科普宣傳重要組成部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等作用,加強創新創業政策和經驗宣傳,弘揚創新創業進取精神。按年度匯總國家、省及我州出臺的創新創業政策措施,在我州有關門戶網站發布。支持舉辦各種形式的經驗交流會和現場觀摩會,加強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的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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