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累計分四批向全國各地通報非正常專利申請共81.5萬件,涉及多種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已嚴重違背保護創新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初衷,阻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因此整治嚴厲打擊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和代理行為勢在必行。
01、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全國治理政策
專利申請作為一種行政確認行為,維護公共利益與專利權平衡保護是其應有之義,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侵害公共利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嚴重阻礙了科學技術持續進步。一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1年3月發布《關于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辦法》,重新明確地定義了9種行為屬于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將此次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排查中新出現的非正常類型納入其中,同時為應對將來可能新出現的非正常類型,確保實現專利法鼓勵真實創新活動的立法宗旨,將“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擾亂正常專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及相關行為”作為兜底條款;另一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申請質量監控和專項調研中發現,仍有一些代理機構繼續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國家知識產權局緊接發布部門規章《關于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藍天”行動大會戰正式打響,對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數量較大的代理機構給予停止承接新業務、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處罰,專利申請治理進入常態化治理新階段。
02、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地方治理措施
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202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累計向地方通報4批次81.5萬件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同時,向相關知識產權局轉送人均代理量明顯過高的機構名單,要求人均代理量明顯過高以及代理量增速明顯異常的代理機構依法重點監管、從嚴查處。據此情況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接國家知識產權局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工作部署,先后展開地方治理行動。
全面落實專利資助政策調整。地方各知識產權局貫徹落實關于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的工作要求,調整專利資助政策,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治理的工作合力。
協同建立專利申請黑名單制度。2021年7月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其中第九條第二款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從事嚴重違法專利、商標代理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03、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治理成效
在國家和地方的聯動治理下,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在我國的蔓延被有效遏制。具體成效如下:一是代理機構代理水平有所提高,通過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的行政處罰,代理機構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數迅速減少,人均代理量顯著下降;二是高校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大部分高校將專利交由校科研處統一歸口管理,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提升學校專利質量的同時進一步強化專利的創造、運用和管理;三是保護創新為目的的意識逐步深入人心,創新主體對規范專利申請行為重要性的認識有所提高,從盲目追求數量向高質量創造轉變。
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治理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治理工作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效應。根據地方撤回非正常專利申請情況的統計,有些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并非惡意為之,其中存在專利質量低和被誤傷情況,“清零式”的打擊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方式過于簡單機械,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創新主體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一方面,從法學角度,規范性文件設立的行政規制剝奪申請人權利不當。另一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2021年累計向地方通報的4批次非正常專利申請中,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申請約占比65%,地方治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對象最終以專利代理機構為主,代理機構在服務主體訴求與行政部門的要求間兩難,同時對于主動撤回與提出申訴的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代理費與官費如何處理也缺少實踐性依據。
以上內容選自《中國發明與專利》2023年第01期 第54-62頁:《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治理現狀及對策研究》,單位: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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