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普陀區加快推動“才聚普陀”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20〕22號)等文件精神,立足服務國家戰略和上海部署,進一步吸引和集聚普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海內外優秀人才,促進人才扎根發展,為普陀建設“創新發展活力區,美好生活品質區”提供引領和支撐,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扶持對象
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在普陀,符合普陀產業發展導向,對普陀經濟社會發展有一定貢獻或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企業引進和培育的高層次人才。
二、扶持舉措
1.支持人才創業發展
高層次人才來普陀創業落地,且創業項目符合普陀產業發展導向,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創業資助。
2.提供安家補貼
對高層次人才來普陀創業落地、企業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安家補貼。
3.實施引才激勵制度
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咨詢機構、創業投資機構等引進符合普陀產業發展導向的高層次人才。根據引薦人才類別,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4.加強人才安居保障
對高層次人才來普陀創業落地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5個人才公寓或租房補貼名額。
支持企業人才(團隊)的安居需求,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一定貢獻的企業,每年給予一定的人才公寓或租房補貼名額。
補貼標準為最高每人每月2000元,并可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按年度動態調整。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在本區承擔重大戰略項目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一人一策”。
5.支持人才開發培育
對區域內入選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區級資金資助。
對入選普陀區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6.支持人才科技創新
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或上海市科技功臣的人才,按國家或市級獎勵給予40%資金匹配;對獲得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的人才,按市級獎勵給予30%資金匹配。
對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的高層次人才給予5-20萬元的獎勵。
7.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人才專項激勵
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根據企業經濟社會貢獻,給予最高50萬元人才專項獎勵。
8.支持技能人才成長成才
對獲評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市級首席技師資助項目的單位以及代表普陀區參加世界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賽、全國技能大賽且榮獲獎項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參照市級標準給予1:1配套資助。
對代表普陀區參加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且榮獲獎項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參照市獎勵標準50%的比例配套獎勵,最高不高于5萬元/家的獎勵。
9.加強創新合作平臺建設
對企業新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資助。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3萬元一次性資助。
10.建立“人才服務一件事”模式
推動“人才服務一件事”,集成式服務人才工作、生活。配備人才創業專員,為人才創業提供“一條龍”幫辦;建立重點企業服務專員,為企業政策辦理提供“上門辦”服務;強化“普陀人才優享卡”功能,為人才團隊提供醫療保障、子女入學指導等“一站式”服務。
三、使用管理
1.各政策事項責任單位做好與產業政策的銜接,落實項目審核、跟蹤、評估等工作。
2.各相關窗口單位負責受理項目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各政策事項責任單位按程序進行審核,在項目審核結果確定后負責向申報單位答復,并配合做好項目管理服務和政策咨詢、解答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按程序實施具體撥付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四、附則
1.享受本措施扶持的企業或機構、個人如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格,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本措施與本區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本措施自2021年11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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