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嘉善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根據《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善政發〔2019〕34號)、《嘉善縣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實施細則(試行)》(善科〔2021〕24號)文件精神,現對2021年度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專項扶持資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1.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
對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國家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大學等在我縣單獨或聯合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經認定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的獎勵;研發設備實際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按照當年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500萬元。每年開展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價,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申請設備投資額補助的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符合條件的研發載體。
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補助;對經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給予100萬元的補助,市級重點實驗室給予50萬元的補助。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3.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
新引進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連續3年運營補助;通過國家、省級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后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的補助。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與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依托單位簽訂的入駐協議;(3)申請運營補助的需提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4)業務開展情況(包括服務合同、發票等);(5)申請資質認定補助的需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設備投資專項審計報告;(6)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4.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縣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的補助(級別升格后采取補差方式給予補助)。國家、省、市級孵化器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列入市級域外孵化器創建的,分別按境內、境外給予建站單位50萬元、100萬元的補助。列入省級海外創新孵化中心創建的,給予建站單位100萬元的補助,用于中心創建業務相關的運營支出。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補助(獎勵)經費使用方案;(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5.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稅收獎勵。
被認定為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按照科技企業孵化器對地方財政貢獻全額獎勵給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內符合條件的在孵企業,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全額獎勵給科技企業孵化器。
申報材料:(1)運營機構營業執照;(2)加蓋運營機構公章的孵化企業清單(額外提供電子件);(3)孵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入駐孵化協議、孵化企業場地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4)獎勵經費使用方案;(5)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6.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
對于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縣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級別升格后采取補差方式給予補助)。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縣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級別升格后采取補差方式給予補助)。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申請眾創空間補助(獎勵)的需提供經費使用方案;(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7.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園區。
列入國家、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建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創建主體3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動態考核排名較上一年度前移5名及以上的,給予創建主體50萬元的獎勵;認定為國家、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創建主體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獎勵資金全部用于園區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申報材料:(1)承擔主體的法人證書;(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8.符合條件的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
列入縣級及以上綜合體創建的,每年給予每家綜合體建設依托單位100-300萬元的補助,連續補助3年。
申報材料:(1)建設依托單位營業執照;(2)其他建設依托單位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9.符合條件的特色產業基地。
對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的,給予創建管理單位10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雙創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專項資助。
申報材料:(1)承擔主體的法人證書;(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0.符合研發投入條件的企業。
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除外)執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按照向稅務部門申報的當年度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總額在30萬元以上且技術開發費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3%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0%補助,最高30萬元。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企業2020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審核報告、年度審計報告;(3)稅務蓋章的2020年度匯算清繳報表、加計扣除額證明材料;(4)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1.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
對納入縣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補助,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40萬元的補助;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補助。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整體遷移的,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同等待遇。新認定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補助。新認定為省級農業科技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補助;單純從事種養殖業的省級農業科技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補助。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整體遷移的還需提供工商變更登記證明);(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2.符合條件的縣外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項目。
對縣外高新技術企業在我縣設立的、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獨立法人企業,自實際經營之日起3年內,對企業實繳所得稅稅負超過15%部分給予全額獎勵。
申報材料:(1)縣內、縣外企業營業執照;(2)縣外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備案文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3)縣內企業工商登記信息;(4)上年度納稅證明(如加蓋公章的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及相應的銀行單據等);(5)加蓋公章的銷售發票申領記錄及首張銷售發票存根聯;(6)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3.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企業(農業)研究院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省、市、縣級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省級農業企業科技研發中心給予50萬元的補助。對新列入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按省級財政補助同比例配套。對收購國外研發機構和經認定的省級海外研發中心,按獲得上級資助,給予同比例最高500萬元和200萬元的配套支持。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4.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發新產品。
列入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的項目,通過驗收后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3萬元。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新產品驗收證書;(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5.符合條件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項目。
對符合我縣產業發展方向,對產業集聚起戰略性引領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0%,連續3年給予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的補助。
申報材料:(1)項目證明材料;(2)營業執照;(3)項目設備投資專項審計報告;(4)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包括項目實施基本概況、項目資金投入、產業化進展及證明材料、政策享受理由申述等情況);(5)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6.符合條件的科學技術獎勵項目。
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一等、二等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三等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以上均指項目第一完成單位)。
申報材料:(1)項目獲獎證書或文件;(2)營業執照;(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7.符合條件的企業科技成果交易項目。
通過浙江省網上技術市場競價(拍賣)交易并成功產業化的項目,根據實際發生的技術合同交易金額一次性給予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科技成果競價(拍賣)會成交確認書;(3)經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4)網上技術市場成交產業化項目投入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5)技術交易付款憑證;(6)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8.符合條件的重點科技中介機構。
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重點科技中介機構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19.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或技術經紀人。
對在我縣開展服務的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或技術經紀人促成的高校、科研院所、非關聯企業和個人的技術成果交易,經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分別對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技術經紀人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1%、0.5%予以獎勵,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技術經紀人服務同一技術受讓方的3年內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或技術經紀人身份證、技術經紀人證書;(2)經技術合同登記的三方合同(中介機構或技術經紀人需作為丙方);(3)技術交易付款憑證(需按合同金額全款付清);(4)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0.符合條件的科創路演活動。
鼓勵我縣科技型企業參加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境內外科技展會,給予展位費補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助40萬元。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2)省、市、縣科技行政部門下發的參展通知;(3)參展證明;(4)參展展位費用發票、付款憑證;(5)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1.符合條件的培育高層次人才企業。
經我縣培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按照國家財政資助額度給予1:1的配套資助,同時分別參照“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創新、創業A類享受相關資助;入選省“萬人計劃”杰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的,按照省財政資助額度給予1:1的配套資助,同時分別參照“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創新、創業B類享受相關資助。
申報材料:(1)《嘉善縣“萬人支持計劃”項目任務書》;(2)參照“創新嘉善·精英引領計劃”創業創新人才的文件;(3)創新類人才年度薪資發放記錄和納稅證明、創業人才項目資金使用的專項審計報告;(4)合同(任務)書中約定的項目技術指標、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5)知識產權、科技成果、人才到崗等相關證明材料;(6)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2.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團隊。
對經評審認定的嘉興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A類、B類項目,分別給予1000 萬元、800 萬元的資助,團隊所在企業按照不低于財政資助資金總額對團隊進行配套資助。引進人才項目在我縣成功申報入選省領軍型團隊的,可直接納入嘉興市領軍型團隊項目A 類,并享受相應項目資助。推進重點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對經遴選的國家、省、市級重點科技創新團隊,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的創新資助。
申報材料:(1)《嘉善縣“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任務書》;(2)領軍型創業團隊創辦的企業實際到位資金專項審計報告、引進團隊的企業對領軍型創新團隊實際投入經費的專項審計報告;(3)項目進展情況的證明材料;(4)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3.符合條件的引進海外創新人才企業。
入選市級以上“海外工程師”計劃的,根據用人單位聘請“海外工程師”所支付的薪酬標準,給予用人單位最高50萬元年薪資助,單個“海外工程師”資助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申報材料:(1)聘用企業匯款至專家個人銀行賬戶的銀行轉賬憑證和相關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4.符合條件海外引智項目。
對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獲得國家或省級資助的,給予引智項目單位1∶1的配套資金支持。對于新認定的省、市級外國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補助(級別升格后采取補差方式給予補助)。
申報材料:(1)上級財政經費補助到賬單;(2)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5.符合條件的“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團隊(人才)項目。
入選“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中“科技創新拔尖人才”和“科技創業拔尖人才”的人才項目,入選人才在簽訂項目任務書和經部門聯審后,撥付第一筆40萬元的資助;經中期評估合格后撥付第二筆40萬元的資助。入選“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中的“先鋒型創新團隊”和“先鋒型創業團隊”人才團隊項目,按A類、B類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300萬元的資助。
申報材料:(1)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團隊(人才)項目任務書;(2)創新團隊(人才)年度薪資發放記錄、納稅證明;創業團隊(人才)項目約定的經費投入和經濟指標專項審計報告;(3)項目合同書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4)知識產權、科技成果、團隊(人才)在崗等相關證明材料。
26.符合條件的企業科創板上市企業。
對在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在享受原上市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100萬的獎勵。
申報材料:(1)營業執照復印件;(2)企業上市證明材料;(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27.符合條件的參保科技保險企業。
實施科技保險補貼,對參加科技保險的企業每年給予不超過50%的保費補貼,每年每個企業最高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材料:(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2)經認定的科技保險專營機構所開具的參保保單、保費付款憑證等證明材料;(3)其他企業認為需要說明或科技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申報程序
申報企業(單位)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鎮、開發區(街道),嘉善科技商務區,縣科創中心審核蓋章后報縣科技局。縣科技局對受理項目審核后報縣財政局審批撥付。
三、其他事項
1.申報第1-20、26-27條的企業需填寫“2021年度嘉善縣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1);申報第21條的企業需填寫“2021年度嘉善縣萬人計劃創新人才項目資助申請表”或“2021年度嘉善縣萬人計劃創業人才項目資助申請表”(附件2、附件3);申報第22條的企業需填寫“2021年度嘉善縣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資助申請表”(附件4);申報第23條的企業需填寫“2021年度嘉善縣海外工程師年薪資助申請表”(附件5);申報第24條的企業需填寫“2021年度嘉善縣“引智項目”配套資助申請表”(附件6)。申報第25條的企業需填寫“嘉善縣科技創新“優才支持計劃”團隊(人才)項目資助申請表”(附件7)。申報2021年度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專項扶持資金的企業均需提交企業承諾書原件(附件8)。
2.工業企業須在“嘉興市企業研發項目信息管理系統3.0企業端”填報研發費用等數據,規上工業企業應同時在浙江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填報,填報的數據將作為企業創新評價的重要依據。
3.同一企業在政策文件中符合不同條款的,申報資料要分開填報。
4.申報財政扶持資金的企業單位,必須賬證齊全,規范經營。對申請扶持資金前一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等行為的企業取消獎勵補助資格。
5.如有其它變動,另行通知。
四、受理時間
2022年5月16日-2022年6月10日。
五、各科室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
縣科技綜合服務中心楊丹、邊曉梅,聯系電話:84127250。地址:縣科創中心主樓816室。
(二)業務咨詢:
1.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 劉天志,聯系電話:84127163;
2.科技合作與成果轉化科 蔣國欣,聯系電話:84127337;
3.創新平臺發展與服務科 俞敏琍,聯系電話:84127315;
4.科創中心 姜洪峰,聯系電話:84291910。
嘉善縣科學技術局
2022年5月16日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