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遂寧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及稅收補貼政策
近日,市人社局出臺了《遂寧市鼓勵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政策清單》,力促遂寧市企業健康發展。據了解,在此次出臺的清單中,市人社局將重點從4個方面著手,在促進企業發展、維護工人利益和提高工人技術水平的同時,緩解遂寧市就業壓力。
在扶持創業企業方面,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現有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予以貼息。對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獎勵,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在穩定企業崗位方面,對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勞動力,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適當的崗位補貼。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吸納10人以上的,作為就業扶貧基地,并一次性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獎補。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返還。
在支持企業職工培訓方面,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舉辦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創建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支持企業強化崗前培訓、在崗職工提升培訓、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等項目,并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取得專業類職業資格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按照200元/人·月給予生產經營主體職業培訓補貼。
在就業創業服務企業方面,鼓勵企業吸納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并按遂寧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組織貧困勞動力到企業就業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全面推進"遂寧人社事、最多跑一次",為企業享受各項扶持政策和服務提供便利。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鼓勵企業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和購買專業化的人力資源服務。
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組織開展了"遂寧市2019年春風行動大型招聘會"、"全市就業扶貧現場會"、"就業援助月"、"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各類活動168場,累計提供各類崗位信息9.8萬余條,入場求職人員8.6萬余人次,近5.41萬余名求職者現場與企業達成意向性用工協議,求人倍率達1.25。為255戶企業發放穩崗返還資金905.18萬元,受惠職工達3.7萬人;為304名企業職工,發放技能提升補貼48.75萬元;為2戶企業發放階段性困難穩崗返還資金154.21萬元。為小微企業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290萬元,帶動就業338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1155人,就業技能培訓6222人,崗位技能提升培訓2486人,有效促進了我市企業健康發展。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1.推行登記注冊網上辦理。依托“互聯網+登記注冊”工作機制,對市場主體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業務實行全程“在線辦”。對不能全程網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企業等登記注冊業務,推行“郵寄辦”“預約辦”。實行執業藥師注冊事項“審核合一、一人通辦”。鼓勵食品生產許可延續換證的企業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企業承諾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免于現場核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可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實行網上辦理。
2.延長部分事項辦理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個月內辦理。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期滿的,辦理簡易注銷登記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之后30日內辦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有效期順延至疫情解除之日。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有效期屆滿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90日內。
3.對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開展定向幫扶。發揮標準制定、質量監測、產品檢驗等方面優勢,支持有條件的生產企業轉產民用口罩,加大對防疫用品生產企業的幫扶力度,特事特辦。對生產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的企業,需要擴大生產規模或增加新品種的,積極協調上級部門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為企業提供支持、指導,加快申請審批速度,爭取盡快投產。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專利申請、商標注冊,依規推薦列入四川省優先審查名單并即時即辦。
4.指導企業有序復產復工。認真落實省市關于企業復產復工的有關部署要求,加強對企業復產復工的指導,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質量問題,把好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關,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安全標準。
5.支持餐飲單位開展線上餐飲服務。支持餐飲單位快速開通線上餐飲門店、拓寬網絡配送等業務。指導各縣(市、區)盡快恢復餐飲外賣配送服務,實行外賣封簽,倡導無接觸取餐、配送,保障群眾身體安全和日常生活需求。
6.開展助企融資服務。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企業的排查力度,發揮動產抵押、知識產權質押登記職能,開展銀企對接活動,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引導支持企業利用動產抵押和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質押登記等方式盤活資產,擴寬融資渠道,緩解資金困難。積極爭取扶持政策,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爭取省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扶持資金。
7.加快標準轉換應用。積極做好國際標準與國內標準轉換服務,支持幫助企業直接快速將國際標準和國外標準轉化為企業標準。對依據國際標準生產、且相關國際標準主要技術指標達到強制性國家標準安全要求的,允許在國內生產銷售。搭建疫情防控標準支撐體系,為企業提供疫情防控相關標準查閱服務。鼓勵社會團體、企業組織制定相關團體、企業標準,增加企業復工復產所需標準的有效供給。
8.加強特種設備安全服務。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特種設備綜合管理平臺、郵箱、信函等方式受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設備報檢業務,實行不見面容缺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再依據規定補發使用登記證、檢驗報告和檢驗標志。疫情防控期間,電梯維保單位可以結合電梯使用情況和安全情況,與電梯使用單位協商一致,在保障電梯安全運行的基礎上適當調整或延長現場維保周期。
9.加強質量技術服務。利用檢測資源和專業技術人才的優勢,幫助企業培訓檢驗檢測人員,提升企業產品質量自檢能力。向企業免費共享實驗場所環境設施、檢驗檢測儀器設備,滿足企業疫情期間正常生產的檢驗檢測需求。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的檢定、校準等計量技術服務,及時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急需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需求。對到期的有關計量標準器具,經所在單位自行核查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可適當延長有效期。
10.嚴查亂收費亂漲價違法行為。加大行政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協會、中介機構涉企收費檢查力度,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嚴格落實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監督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落實禁止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政策措施,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增加產能,嚴厲打擊口罩等防控物資生產領域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防控物資生產所需機器設備、原輔材料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11.規范涉企監督檢查。疫情防控期間,除上級部署安排的專項檢查、轉辦交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投訴舉報以及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事項外,原則上不得進入企業檢查,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12.強化企業信用監管。審慎異常名錄管理,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加強企業信用“黑名單”管理,對疫情防控相關違法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強化信用約束。壓縮企業信用修復時限,引導市場主體申請信用修復,促進市場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提高履約踐諾能力。
13.減免檢驗檢測收費。疫情防控期間,市市場監管局所屬的計量檢定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醫療救治單位、防疫用品生產企業的檢定校準收費、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項目收費、特種設備檢驗項目收費減少50%;對復產復工生產企業、商場、餐飲單位、賓館的檢驗檢測收費減少20%;對企業投產民用口罩等防護用品的,免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費。
14.發揮12315服務熱線作用。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值班值守,認真受理、及時回應企業訴求,妥善化解消費爭議,確保12315維護渠道暢通無阻、高效運行。積極快速地向有關部門推送和反映企業維權方面的意見要求,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秩序。
15.鼓勵企業參加“三保行動”。鼓勵引導企業參加“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行動,承諾加快恢復產能,保證產品質量,保持價格穩定,保障市場供應。深化“放心舒心消費”示范創建活動,引導廣大經營者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中、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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