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區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助力“首善之區”,全面構建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加快民營經濟動能轉換,營造創新創業優良生態,堅持創新引領,聚焦聚力,以精準高效施策,撬動高質量發展,為“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科技支撐,結合中央和省、市有關政策,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強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對新建立、引進的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給予綜合支持,市區聯動支持額度不低于1億元。
2.對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國家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大學在我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市區聯動支持。
3.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市區聯動支持。
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50萬元的獎勵。
4.對新列入省、市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創建的,給予依托單位每年500萬元的市區聯動支持,連補3年。
5.對認定為省級以上國際合作載體(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創新孵化中心)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實驗室、研發機構等創新載體,運行滿一年,績效評價優秀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6.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對產業集聚起戰略性引領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市區聯動支持。特別重大項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給予綜合支持。
7.對企業通過技術市場交易并成功產業化,取得顯著效益的項目,單個項目交易額在50萬元以上,給予成果受讓方實際支付的技術合同交易額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市區聯動補助。
8.對以第一項目完成單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國家技術發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市區聯動獎勵。對以第一項目完成單位獲得省自然科學、省技術發明、省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市區聯動獎勵;獲得省自然科學、省技術發明、省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的,給予30萬元的獎勵。
9.對認定省級優秀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省級科技重點中介機構)給予10萬元的獎勵。
三、加大科技創新項目支持
10.對列入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牽頭單位或承擔單位已直接獲得上級資金扶持,區級給予上級扶持資金不超過30%的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列入國家火炬項目、國家星火項目、國家重點新產品等項目,未獲上級經費資助的,每個項目給予10萬元支持。
11.對列入區“雛鷹助飛”科技企業的,A類企業(成長型科技企業)給予最低15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支持;B類企業(初創型科技企業)給予最低60萬元、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支持。具體參照《南湖區“雛鷹助飛”企業計劃實施辦法》執行。
12.加強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區建設,支持農業科技項目和專利產業化項目申報立項,加快農業科技發展和專利產業化進程。
四、加速科技創新主體發展
13.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規下)、15萬元(規上)一次性獎勵。對區外引進(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同等待遇,優先安排用地,從遷入年度起連續3年按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企業。
14.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創新型領軍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省農業科技企業)的給予2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區級科技進步先進企業的,給予企業經營團隊5萬元的獎勵。
15.對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或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在企業績效綜合評價中給予加分提檔。對規上工業企業未設立研發機構的,在企業績效綜合評價中給予扣分降檔。
五、加快企業研發能力提升
16.對按規定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并經稅務部門核實當年研發費實際發生額30萬元及以上、且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達到1.5%以上的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除外),按其研發費實際發生額增長部分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7.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給予500-1000萬元的市區聯動配套建設補助,并對其重大科技專項每年給予100-150萬元的市區聯動配套,連續支持3年。
18.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農業企業科技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的獎勵。
六、加快孵化眾創載體建設
19.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市區聯動獎勵。
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利用自有資金設立種子資金,運行成效良好,按其當年無償資助在孵企業的實際發生金額給予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考評合格的,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孵化器;對從科技企業孵化器畢業進入當地產業園區的企業,三年內按企業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獎勵給原孵化器。
20.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市區聯動獎勵。對市級以上眾創空間年度考評優秀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強化自主知識產權
21.獲美、日、歐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每件補助6萬元;獲其他國家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每件補助5萬元,同一發明專利最多補助兩個授權國家或地區;通過 PCT申請國外發明專利,在取得國際檢索之后一年內,每件補助 1 萬元;獲國內發明專利權授權的,每件補助1萬元(不含上級補助資金)。
對引進和取得國內發明專利權實施產業化的,給予每件1萬元一次性補助。
22.開展規上企業發明專利“清零”行動,對在我區范圍內成立或設立分站的專利服務機構,年服務發明專利“清零”的規上企業達到10家以上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取得首件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申請費和代理費獎勵。
23.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中國專利金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對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貫標企業)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列入省專利示范企業的給予5萬元的獎勵。
八、優化創業創新環境
24.鼓勵民營經濟發展,支持企業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時廣泛使用全國特別是上海的科創載體資源,對涉及檢驗檢測、技術查新、專利權質押貸款、專利保險等方面,以“委托服務券、專利服務券、主體培育券”等科技創新券形式給予補貼。修訂完善《南湖區科技創新券使用及兌現實施細則》。
25.開展科技企業知識產權類、融資類、研發類、人身險等科技保險補貼,給予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的市區聯動補助。具體參照《嘉興市科技保險補貼實施辦法》執行。
26.支持企業開展專利維權,給予被侵權勝訴和被訴侵權勝訴的企業,按維權中產生的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維權合理費用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7.扶持專利權質押貸款項目,采用貸款貼息方式給予扶持,企業貼息額分別以發放貸款同期銀行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總額的40%,單個企業累計貼息最高不超過25萬元,市區聯動進行補助。
28.對列入市科技金融平臺的科技企業,享受優先融資、優惠利率。
九、附則
29.本意見的有關限制條件執行《南湖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市、區兩級扶持政策有重復或交叉的項目,同一項目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同一項目進檔升級的,給予檔差補助獎勵。上級另有規定的,原則上按上級文件執行。
30.本意見試行期兩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涉及2018年度未補助獎勵的項目,依照原政策執行。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督總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