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安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吉安縣激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獎勵辦法
吉安縣激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入落實工業強縣戰略,推動吉安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激勵工業企業在本轄區內創新創業、特制定本獎勵辦法。本辦法共四章二十三條。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吉安縣投資并注冊登記、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的工業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設立工業企業納稅貢獻獎、企業納稅大戶獎、優秀廠長(經理)獎、科技創新獎、創名牌獎、發明專利獎、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獎、新增入規獎等八個獎項。
第二章 獎勵辦法
第四條 企業納稅貢獻獎
(一)企業當年納稅總額500萬元以下,且較上年增長20%(含20%)以上,每新增50萬元按1萬元標準給予獎勵;企業當年納稅總額5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增長10%(含10%)以上,每新增50萬元按1萬元標準給予獎勵。
(二)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在500萬元—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且較上年增長50%以上(含50%)獎勵10萬元;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在1000萬元—3000萬元(含3000萬元),且較上年增長30%以上(含30%)獎勵30萬元;當年納稅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增長30%以上(含30%)獎勵50萬元。
第五條 企業納稅大戶獎
(一)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在1000萬元—3000萬元(含3000萬元),獎勵2萬元。
(二)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在300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獎勵5萬元。
(三)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獎勵10萬元。
(四)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在1億元以上,獎勵20萬元。
第六條 優秀廠長(經理)獎
(一)對企業當年納稅總額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較上年增長20%以上的企業廠長或經理,由縣政府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3萬元獎勵。
(二)對企業當年納稅總額10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增長20%以上的企業廠長或經理,由縣政府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5萬元獎勵。
第七條 科技創新獎
(一)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分別獎勵100萬元,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分別獎勵100萬元、90萬元、80萬元;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分別獎勵60萬,對獲得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分別獎勵60萬元、40萬元、20萬元。
(二)對新批準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智計劃”工作站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新獲評市級專家工作站的,獎勵15萬元。
(三)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的企業,分別獎勵300萬元、30萬元、6萬元;復評的分別獎勵50萬元、15萬元、3萬元。
(四)對獲批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孵化器(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眾創空間的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5萬元。
(五)對獲批國家、省級和市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六)對新認定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或3年期滿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評并認定的,獎勵10萬元。
(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2萬元,重新認定的獎勵1萬元。
(八)對技術合同交易突破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3萬元。
(九)對獲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5萬元。對獲國家級、省級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1萬元。
(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15萬;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獎勵20萬元;獲得省級專業化“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獎勵10萬;獲得省級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獎勵5萬元。
(十一)對首次入選的省級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種子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第八條 創名牌獎
(一)對當年新獲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50萬元;復評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20萬元。
(二)對當年新獲得省市場監管局認定的江西名牌的企業,獎勵10萬元;復評認定的江西名牌的企業獎勵5萬元。
(三)對新獲得全國質量獎、井岡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5萬元。
(四)對企業新開發的國家和省級新產品,每個新產品分別獎勵5萬元、2萬元。
第九條 發明專利獎
(一)凡被國(境)外以及國家授予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分別獎勵5萬元、5千元。
(二)對以我縣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技術而獲準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
第十條 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獎
(一)通過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認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及以上分別獎勵2萬元、4萬元、6萬元。單個企業初評累計獎勵不超過6萬元。2年期滿后復評認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及以上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
(二)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獲得A級、AA級、AAA級及以上證書分別獎勵10萬元、15萬元、20萬。單個企業初評累計獎勵不超過20萬元。
(三)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標桿、“5G+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的企業獎勵5萬元。
(四)對工業互聯網二級節點新增企業獎勵1萬元;對工業互聯網二級節點每新增注冊10個產品獎勵1萬元,累計獎勵不超過5萬元。對工業互聯網二級節點新增節點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評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獎勵3萬元、對獲評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獎勵5萬元、對獲評區域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5G揚帆”優秀案例企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其他獎項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對“5G綻放杯”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其他獎項的企業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第十一條 新增入規獎
鼓勵小微企業升規入統,對新增規上企業(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每家獎勵6萬元。
第三章 獎勵程序
第十二條 組織領導。成立縣激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考評工作小組,吉安高新區、工信局、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科技局、統計局、稅務局、市監局、應急管理局、人社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工信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
第十三條 企業申報。本辦法按年度進行兌現,凡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第二年一月份對上年度的獲獎項目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指標或項目完成的依據,包括銷售開票證明、入庫稅金(稅務局)證明、審計報告、證書等,相關成員單位初審后報縣激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考評工作小組辦公室。
第十四條 考查核實。考評工作小組辦公室對有關企業的申報材料采取聽、詢、查、訪等方法進行考核,根據獎勵評選條件,提出考核意見和獎勵建議名單。
第十五條 組織評審。考評工作小組進行評審,擬定獎勵名單。
第十六條 最終審定。考評工作小組將擬定的獎勵名單和有關材料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并確定有關獎勵事項。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負擔。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獲獎企業除達到獎勵辦法規定的條件外,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按要求及時報送各種工業統計報表。
(二)獲獎企業必須創建三級(含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否則任何獎項不予評定。
(三)年內無重特大安全生產、環保安全、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四)企業不欠發職工工資,并積極為職工繳納國家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五)沒有違反國家、省、市、縣有關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對企業的獎勵,獎金總額的50%用于獎勵有貢獻的納稅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本地主要負責人;50%用于獎勵納稅企業經營管理層的其他有功人員。
第十九條企業納稅額統計口徑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業納稅總額是指在我縣凈入庫的稅收總和,不含附征的費用(教育費附加、各種基金等,同時僅限于工業企業本身所納稅收,附屬于工業企業的商貿企業的納稅金額不納入計算基數)。以企業當年實際入庫數為準(剔除兌現優惠政策的獎返部分)。單個企業年度各項獎勵總和不得超過企業當年繳納稅收縣級留成的總和。
第二十條本辦法所涉及各獎項的考核數據,以縣統計局、財政局、稅務局提供的當年實際考核數據為準。涉及的科技創新、創名牌獎、專利獎以企業提供的本年度有效證書或認定“紅頭”文件為依據。
第二十一條對同時符合本獎勵辦法第四、第五條獎勵條件的企業,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獎勵的工業企業,在本辦法已經獎勵的不重復配套獎勵。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與縣內其它政策類別一致的,按從高不重復享受,與國家新出臺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遵照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縣激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