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布《關于啟用新版專利預審系統的情況說明》,新版專利預審系統于4月7日啟用。情況說明中還提到對預審數量的說明:
(二)預審服務數量由基礎數量、預審質量數量和追加數量三部分構成。基礎數量主要依據備案主體上一年度的發明專利授權量確定,所有備案主體年度基礎數量至少為1件,最高不超過15件/家;
預審質量數量主要依據備案主體上一年度專利預審申請的預審合格比、預審受理量兩項指標確定,上一年度預審合格比不低于95%的備案主體可以獲取預審質量數量,至少為1件,最高不超過10件/家;
追加數量是江蘇中心在完成每個工作日預審業務量(人均約1.5件)的基礎上,為符合相關情形的備案主體追加的預審服務數量,備案主體年度追加數量最高不超過15件/家。
關于啟用新版專利預審系統的情況說明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專利預審工作,更好服務我省重點產業鏈和重點創新主體,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江蘇中心”)新版專利預審系統將于4月7日啟用,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蘇知保發〔2023〕3號),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預審預約
(一)為更好服務全省創新主體,江蘇中心擬于2023年4月7日上午9點啟用新版專利預審系統,備案主體根據江蘇中心確定的預審數量配額提交專利預審申請,江蘇中心原則上按照所有備案主體提交專利預審申請文件的時序為其提供預審服務。
(二)專利預審預約網址:https://ip.jsipp.cn/,江蘇省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一窗口統辦→專利快速預審。
(三)專利預審系統使用:關于專利預審系統的詳細使用說明可關注4月6日下午江蘇中心主辦的“專利申請質量提升培訓”內容(線上直播鏈接:https://sle.h5.xeknow.com/sl/1nZmyP),授課視頻和培訓課件可在江蘇省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宣傳培訓首頁查詢。
二、預審數量
(一)江蘇中心結合預審能力、備案主體總量等情況為備案主體提供不同數量的預審服務,預審服務數量向符合區域重點產業發展且創新能力強的備案主體傾斜,優先為突破重點產業鏈關鍵技術的備案主體的專利組合提供批量集中預審服務。
(二)預審服務數量由基礎數量、預審質量數量和追加數量三部分構成。基礎數量主要依據備案主體上一年度的發明專利授權量確定,所有備案主體年度基礎數量至少為1件,最高不超過15件/家;預審質量數量主要依據備案主體上一年度專利預審申請的預審合格比、預審受理量兩項指標確定,上一年度預審合格比不低于95%的備案主體可以獲取預審質量數量,至少為1件,最高不超過10件/家;追加數量是江蘇中心在完成每個工作日預審業務量(人均約1.5件)的基礎上,為符合相關情形的備案主體追加的預審服務數量,備案主體年度追加數量最高不超過15件/家。
(三)預審服務基礎數量和預審質量數量按年度在預審系統中確定,備案主體的年度預審服務數量當年內有效。
三、有關說明
(一)專利預審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在辦理專利預審業務過程中如遇代理機構收取所謂“特殊通道”費用等行為的,請及時向江蘇中心紀檢反映(電話:025-83236263)。一經查實,不予辦理該代理機構代為提交的專利預審申請,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預審預約的同時需要提交全部申請文件,在專利預審申請受理之前,備案主體可以對專利預審申請文件進行編輯修改,但受理時間會延期,編輯修改1次將導致專利預審申請受理時間延遲1個月,編輯修改2次受理時間延遲3個月,編輯修改3次受理時間延遲6個月。
(三)對于提交低質量案件的備案主體和代理機構,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蘇知保發〔2023〕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給予提醒或暫停預審服務等處理措施。
(四)預審相關事項均會在江蘇中心微信公眾號“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布。
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江蘇省專利信息服務中心)
2023年4月4日
(聯系電話:400-886-9661;公共郵箱:zlyszx@jsipp.cn;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二期6樓)
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
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蘇知保發[2023]3號
關于印發《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江蘇省高端裝備、新型功能和結構材料產業發展,更好服務專利預審備案主體和代理機構,精準配置審查資源我中心對現行《中國(江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將《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予以公布執行
附件:《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 )》
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江蘇省專利信息服務中心)
2023年3月31
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發揮專利預審服務支持產業創新發展的積極作用,規范備案主體和代理機構的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6]92號)、《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國知發保字[2019]52號)、《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國知發保字[2022]8號)、《關于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411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江蘇中心萬)負責江蘇省級專利預審服務及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備案主體,是指通過江蘇中心備案審核,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備案的企事業單位。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代理機構,是指在江蘇中心完成注冊的從事專利代理服務的機構。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預審服務,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快速審查業務通道的前置審查服務。
第二章 備案主體管理
第六條備案主體的申請條件:
格;
(一)注冊或登記地在江蘇省行政區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
(二)研發、生產或經營范圍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江蘇中心開展的產業領域一致,且具有自主研發能力;
(三)具備良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有穩定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四)無非正常專利申請、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記
第七條備案主體應提供加蓋公章的以下材料:
(一)《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備案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掃描件:
(三)申請預審服務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附件1);
(四)江蘇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八條備案主體的備案申請經江蘇中心審核,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后予以公布。
第九條備案主體應保證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人等信息的準確性。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提交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變更材料和變更后的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提交材料均需掃描件加蓋公章。名稱變更審核合格前,不得提交專利預審案件。其它信息變更的,備案主體應及時進行更新。
第三章代理機構管理
代理機構的注冊條件:第十條
(一)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設立:
(二)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管理系統”中處于正常狀態,并且未被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納入違法失信名單。
第十一條代理機構應提供加蓋公章的以下材料:(一)《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代理機構注冊申請表》;
(二)代理機構營業執照或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的掃描
件;
(三)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代理機構聲明(試行)(附件2)。
第十二條江蘇中心對代理機構的注冊申請進行審核,代理機構通過注冊審核后,可在江蘇中心預審系統內接受備案主體的委托代理專利預審申請案件
第十三條代理機構應保證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人等信息的準確性。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參照本辦法第九條執行。
第四章預審服務數量管理
第十四條預審服務數量向符合區域重點產業發展且創新能力強的備案主體傾斜,江蘇中心根據相關信息對備案主體進行分類,結合預審能力、備案主體總量等情況為備案主體提供不同數量的預審服務。
江蘇中心優先為突破重點產業鏈關鍵技術的備案主體的專利組合提供批量集中預審服務。
第十五條江蘇中心向備案主體提供的預審服務數量由基礎數量、預審質量數量和追加數量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數量主要依據備案主體上一年度的發明專利授權量確定,所有備案主體年度基礎數量至少為1件;依據發明專利授權量的數值,按統計學四分位數的概念,將備案主體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年度發明專利授權量越高,基礎數量越高,備案主體的年度基礎數量最高不超過15件/家
(二)預審質量數量主要依據備案主體上一年度專利預審申請的預審合格比、預審受理量兩項指標確定,上一年度預審合格比不低于95%的備案主體可以獲取預審質量數量,至少為1件。對于上一年度預審合格比不低于 95%的備案主體,依據這些備案主體預審受理量的數值,按統計學四分位數的概念,將備案主體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年度預審受理量越高,預審質量數量越高,備案主體的年度預審質量數量最高不超過10件/家
(三)追加數量是江蘇中心在完成每個工作日預審業務量(人均約1.5件)的基礎上,為符合相關情形的備案主體追加的
預審服務數量,備案主體年度追加數量最高不超過 15 件/家
第十六條 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擬提交專利預審申請,備案主體可在預審系統中提供相關材料申請追加數量:
(一)涉及國家或省重點發展產業,或屬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產業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
(二)承擔過省級以上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屬于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上市企業(含后備).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等重點單位;
(三)備案主體已經做好實施準備或已經開始實施,或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或備案主體的專利發生侵權糾紛,當事人已請求地方知識產權局處理、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請求仲裁調解組織仲裁調解;
(四)發明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萬人計劃”領軍“海外優青”、“啟明人才”“國家杰人才、“長江學者”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國家級人才;
2.省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主要完成人,省級以上專利獎主要發明人;
3.擁有發明專利,屬于國家或省級重點學科或行業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才。
(五)經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證明的對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技術或設計。
第十七條預審服務基礎數量和預審質量數量按年度在預審系統中確定,江蘇中心原則上按照所有備案主體在預審系統中提交專利預審申請文件的時序為其提供服務。備案主體的年度預審服務數量當年內有效。
第五章預審服務規范管理
第十八條江蘇中心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專利預審的相關規定,規范備案主體及代理機構的專利預審申請行為,對不遵守規范的備案主體及代理機構給予提醒或暫停服務等處理措施,暫停服務后取消備案主體當年的剩余預審服務數量。
第十九條備案主體在預審階段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江蘇中心予以提醒,并終止當前申請案件的預審服務
(一)預審申請案件形式問題過多或修改后仍不符合預審要求;
(二)未針對預審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進行修改;
(三)重復提交方案實質相同的預審申請案件(應預審工作人員要求重新提交完善的預審申請案件的情況不計入):
(四)委托未在江蘇中心注冊或被江蘇中心暫停預審服務的代理機構提交預審申請:
(五)江蘇中心要求申請單位提供自主研發人員、項目研發立項、經費投入、實驗記錄等證明材料,但申請單位不提供且無合理理由;
(六)提交的預審申請案件存在下列行為之一:
1.技術方案明顯涉嫌抄襲、拼湊、簡單變化現有技術;
2.技術方案明顯落后、實際應用性不強;
技術方案極其簡單、難以達到技術效果;3.4.技術方案使用復雜機構或系統解決簡單問題、工作效率低下。
(七)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條備案主體在正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階段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江蘇中心予以提醒,并不予進入快速審查
通道:(一)專利正式申請文本或格式與江蘇中心預審合格文本不一致;
(二)正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后,未能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繳費并于預審系統中提交申請號,特殊情況已與預審員反饋、系統原因等不可抗力導致費用繳納延誤的除外;
(三)在未收到江蘇中心預審結論期間,將該案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正式申請:
(四)在收到江蘇中心預審合格結論后,未有正當理由超過3個工作日未進行正式申請:
(五)正式提交的申請文本中新出現明顯形式缺陷問題;
(六)因其他問題導致案件無法進入快速審查通道。
第二十一條備案主體在快速審查階段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導致加快標記被取消,江蘇中心予以提醒:
(一)在初審階段中,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通知書:
(二)在審查過程中進行著錄項目變更;
(三)未按要求提交XML格式的申請、答復或補正文件;
(四)未在《承諾書》的規定時限內答復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意見通知書;
(五)違反《承諾書》的規定主動修改專利申請文件;
(六)未向江蘇中心報備或報備理由明顯不充分的主動撤回:
(七)其他因不規范行為而被取消加快標記
第二十二條備案主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暫停預審服務三到六個月:
(一)因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給予兩次提醒仍然沒有修正;
(二)半年內預審申請案件不合格率在50%以上;
(三)提交的預審申請案件存在憑空編造或無法證明其實際研發過程等情況;
(四)備案主體為非正常代理提供便利;
(五)備案主體預審申請合格后獲得授權,一年內專利權轉讓超過5件且未報備或報備理由明顯不充分;
(六)在地方保護中心提交的預審案件被不予通過后,又重復向江蘇中心提交的;
(七)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三條備案主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暫停預審服務七到十二個月:
(一)備案申請表信息填寫與真實信息不符,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
(二)在預審過程中提交虛假證明材料;
(三)備案主體并無實體研發、生產或經營行為,僅作為專利申請載體:
(四)備案主體以提供知識產權服務為其主營業務;
(五)單個或多個備案主體參與針對同一主題批量編造預審申請案件或無法證明其實際研發過程;
(六)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四條備案主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暫停預審服務一
年以上:
(一)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二)存在重復專利侵權行為,或被法院、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認定專利侵權后拒不執行司法判決或行政處理決定;
(三)存在假冒專利行為,并且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
(四)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五條備案主體自備案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未向江蘇中心提交任何預審申請案件,或者一年內預審申請案件不合格率在70%以上,取消備案資格
第二十六條代理機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江蘇中心予以提醒:
(一)代理的預審申請案件形式問題過多或修改后仍不符合預審要求;
(二)未針對預審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進行修改:
(三)代理如下預審申請案件:
1.技術方案明顯涉嫌抄襲、拼湊、簡單變化現有技術:
2.技術方案明顯落后、實際應用性不強:
技術方案極其簡單、難以達到技術效果;3.
技術方案使用復雜機構或系統解決簡單問題、工作效率4.
低下。
(四)預審合格后,因自身的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進入快速審查通道;
(五)專利進入快速審查通道后,因自身的原因導致加快標記被取消;
(六)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七條 代理機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暫停預審案件代理服務三到六個月:
一)因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給予兩次提醒仍然沒有修正;
(二)代理的預審申請案件半年內不合格率在50%以上;
(三)代理憑空編造或無法證明研發過程的預審申請案件:
(四)在地方保護中心提交的預審案件被不予通過后,又重復向江蘇中心提交的;
(五)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八條代理機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暫停預審案件代理服務七到十二個月:
(一)提交虛假材料或協助備案主體偽造材料;
(二)針對同一主題批量編造預審申請案件:
(三)為并無實體研發、生產或經營行為,僅作為專利申請載體的備案主體進行備案或提交預審申請案件提供便利;
(四)其他不良情形。
第二十九條代理機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暫停預審案件代理服務一年以上:
(一)提交的預審申請案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非正常專利申請;
(二)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管理系統”中處于異常狀態;
(三)各級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公布該代理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四)其他不良情形
第三十條江蘇中心對備案主體、代理機構發出處理意見,以書面或郵件方式送達相關單位負責人。當事人對處理意見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理結果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郵件方式向江蘇中心提出異議。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備案主體和代理機構應當關注江蘇中心發出的各項信息,配合江蘇中心的相關管理工作,及時跟進處理有關備案與專利預審事務。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與上級政策文件沖突之處均以上級政策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江蘇中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關于印發<中國(江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知保發[2022]15號)同時廢止。
附件:1.申請預審服務承諾書
2.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代理機構聲明(試行)
附件 1
申請預審服務承諾書
申請主體請求獲得專利申請預審服務,自愿遵守如下事項:、將通過電子客戶端或交互式平臺提交符合格式要求(XML格式)的申請文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當日或下一個工作日完成下列費用的網上足額繳費:申請費(含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僅限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請求費(僅限發明專利申請)。
三、對于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主體承諾在請求書中選擇“請求早日公布該專利申請”,在提交專利申請的同時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以及申請日前與發明有關的參考
資料。
四、將保證申請文件的質量,在提交申請時,盡可能使申請文件符合《專利法實
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初步審查的要求。五、對于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需要對生物材料提交保藏的專利申請,在中請時提交保藏單位出具的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對于根據《專利法》第二十四條和《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第 款的規定需要提交證明文件的情形相關證明文件將在申請日一-并提交。
六、不提交同-申請人同目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所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分案申請和需要進行保密的申請。
七、對同一專利申請不進行重復提交
八,提交的專利申請不涉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411號)所規定的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九、對于發明專利申請,針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第一、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分別在10個、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
十、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針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在5個下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
十、在審查過程中,白愿放棄《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規定的對申請進行主動修改的權利。
十二、在專利申請授權公告前,自愿放棄提出著求項目變更請求的權利
十三、對于審查員提出的電話討論或當面討論的約請,將積極予以配合。
十四、申請主體知悉并自愿承擔有關的法律風險,包括例如抵觸申請帶來的專利權不穩定性。對于在申請時和審查過程中放棄的權益和機會,申請主體將不會在后續法律程序中主張享有。
十五、申請主體應遵守的其他事項
申請主體(蓋章):
年月日
附件2
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代理機構聲明(試行)
我單位名稱為,代理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快速審查預審服務業務。我單位自愿遵守如下事項:
、自愿從事專利預審業務,遵守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備案管理制度、承諾在代理專利預審案件過程中,遵守《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須知(試行)》和《申請預審服務承諾書》中的各項規定。
三、明白專利預審對專利申請材料有較高的要求,將確保提交的預審材料符合保護中心的要求,承諾所代理的案件提交前均按照《預審案件自檢表》進行自查,并隨案提交自查人簽字的《預審案件自檢表》。接受因形式問題過多而被退回。
四、理解預審的時限要求較高,將在規定時間內答復預審意見,如超期未答復的.接受案件被視為撤回或預審不合格的處理結論。五、理解預審過程中,保護中心可能只提供一次對申請文件的修改機會,對于修改后不符合要求的案子,會做出預審不合格的決定。
六、由于快速審查通道對提交材料有特殊的格式要求,承諾將根據保護中心的要求格式提交預審材料,并在正式提交專利申請時以XML格式提交。
七、預審合格案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正式專利申請、完成繳費并將申請號反饋給
保護中心,超期提交、未及時繳費或反饋申請號的,會造成無法加標的結果。八、正式提交的專利申請文本應與預審合格文本一致,否則保護中心不予加標。九、確保正式提交的專利申請沒有形式問題,如正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存在形式問題,將會被去標進入普通通道審查。
聲明人(蓋章):
日期: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商標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