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通遼市深入落實“科技興蒙”行動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通遼市深入落實“科技興蒙”行動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扎實推進“科技興蒙”行動,促進創新鏈、產業鏈、政策鏈、資金鏈深度融合,為我市堅定不移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提供戰略支撐,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
(一)推動產業鏈升級。聚焦產業補鏈延鏈強鏈,瞄準綠色農畜產品、綠色煤電鋁、中醫藥(蒙醫藥)、玉米化工等優勢主導產業,精準開展科技招商,推動落地一批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的項目,構筑集約高效、綠色低碳、穩固完整的產業鏈。支持開展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重大項目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并按要求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配套經費支持。
(二)促進創新鏈提升。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把科技項目集中布局在重點產業上,打通科技創新與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最后一公里”。圍繞能耗“雙控”、碳達峰碳中和、生態保護修復、科爾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等領域技術需求和重點產業技術升級,支持企業整合創新資源、聯合實施科技重大項目。對我市企事業單位承擔的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科技項目,按要求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二、大力培育科技創新主體
(三)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在企業享受國家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的同時,按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經費增量部分的5%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對已獲得自治區企業研究開發投入財政后補助資金的企業不再進行補助。
(四)鼓勵企業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承擔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不包括科技創新平臺人才體系建設計劃和科技創新環境建設計劃類項目)的企業,在企業保證足額配套資金的基礎上,項目任務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所獲資金5%給予研發經費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萬元。
(五)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雙倍增”行動,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研發經費30萬元,對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研發經費15萬元;對連續兩年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企業,一次性補助研發經費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自治區級市場細分領域專業化“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次性分別補助研發經費50萬元和30萬元。
(六)鼓勵科技型企業上市掛牌。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獎補300萬元;對在新三板精選層上市的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在自治區股權交易市場科創板掛牌的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獎補20萬元。
(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補助研發經費5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的自治區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補助研發經費20萬元。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在認證前通過通遼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一次性補助研發經費10萬元。
三、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方式
(八)用好重點產業發展基金。對科技含量高、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的企業,在原始創新、先進成果轉化及高端科技產業化項目培育等方面,通過貼息、擔保、補助等方式,給予重點產業發展基金優先支持,提高基金投資使用效應,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
(九)探索實施股權投資模式。聚焦新舊動能轉換和創新發展,探索實施“撥改投”模式,集中涉企項目資金優先支持具有引領帶動作用、關系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產業生態鏈項目,重點投向企業重大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產業區域布局調整等項目,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更加有效地支撐產業轉型和企業綜合競爭力提升,實現財政資金滾動循環使用。
(十)實施科技金融支持計劃。建立財政科技投入與金融機構資金支持聯動機制,引導和鼓勵區內外各類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以及風險投資、天使投資機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包括科技貸款、科技擔保、股權投資、上市掛牌、科技保險、科技租賃等多樣化的科技類融資服務;鼓勵銀行機構為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財政科技項目支持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鼓勵金融機構與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創新載體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并為眾創空間、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創新創業融資服務,充分發揮金融對科技企業的孵化和保障作用。
(十一)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的特征和需求,積極創新與企業生命周期相匹配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大力推行知識產權質押等模式,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對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情況進行專項統計、專項考評,對貢獻突出的金融機構優先推薦納入自治區金融工作獎勵范疇。
四、支持創新平臺載體建設
(十二)提升創新載體建設水平。支持自治區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升級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對新認定的自治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新認定的自治區農業科技園區,一次性給予5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十三)鼓勵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臨床醫學中心,分別一次性補助研發經費200萬元和50萬元。
(十四)支持孵化機構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經費支持;對新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眾創空間、星創天地,一次性給予30萬元經費支持;對新獲批后首次自治區績效評價優秀的自治區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經費支持。
五、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十五)搭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推進通遼科技大市場升級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旗縣市區建設科技大市場分支機構。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經費支持。
(十六)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人才培養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經費支持;對符合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設立標準且具備相應資質,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中績效評價優秀的,按上年度科技服務績效給予每家不超過20萬元的經費支持。
(十七)鼓勵企業通過技術市場進行技術交易活動。對工商注冊、納稅均在我市,引進吸納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并成功實現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企業,按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合同中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5%給予補貼,單個技術合同最高補貼金額為20萬元,每個企業年度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六、全面構建開放合作格局
(十八)建立合作共贏機制。以“科技興蒙”行動“4+8+N”合作機制為依托,與國家部委、發達地區、高校、科研院所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平臺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協同合作。每年至少召開1次“科技興蒙”行動合作推進會。
(十九)支持科技合作基地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和30萬元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自治區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或產學研聯合體,一次性給予30萬元經費支持。
七、加快集聚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二十)實施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引進計劃。圍繞重點領域和優勢特色產業,面向國內外柔性引進能夠統領相關學科、行業產業的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科研經費支持。
(二十一)支持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對經自治區批準在我市建立的院士專家工作站一次性給予運行經費50萬元,并每年提供500萬元的研發經費支持,自批準之年起連續支持五年。
(二十二)推進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發揮科技特派員作用,對由市科技局及旗縣科技主管部門選派的科技特派員,給予一定專項服務補貼。對自治區新認定的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一次性給予10萬元經費支持。大力推行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對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企業科技特派員給予獎勵。
(二十三)強化科技創新人才正向激勵。對我市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及相關人員,按照所獲獎勵1:1的額度給予研發經費獎勵。
八、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二十四)優化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探索實行競爭立項、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制度,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
(二十五)改進項目資金撥付方式。加快財政科技項目經費撥付進度,各級財政部門收到各類科技專項轉移支付指標文件后,應于3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下達到項目承擔單位,不得滯留、截留、挪用。市本級科研項目資金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授權支付。允許預算單位將所承擔的科研項目資金,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從本單位零余額賬戶向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劃轉。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資金管理使用制度,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旗縣市區政府不得采用報賬的形式撥付科技項目資金。
(二十六)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支持由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發起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對新備案的自治區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初期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研發經費支持。
九、強化科技創新保障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市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定期研究部署階段性重點任務,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各旗縣市區要成立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系統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工作。每年年底前,各旗縣市區、市直各責任單位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本文件(以下簡稱《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市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二十八)加大科技投入。建立政府投入剛性增長和社會投入激勵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財政科學技術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積極整合各部門管理的科技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帶動社會和民間資本投入。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市現行相關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后續出臺新政策的,遵循國家和自治區政策。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