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活動聯合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征求《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活動聯合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加強對備案后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業務的監督管理,確保認證結果境外使用,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國函〔2023〕122 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業務備案相關工作的通知》(市監認證函〔2024〕105號)要求,我局起草了《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活動聯合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可以通過以下方提出意見建議:
1.電子郵件:947732599qq.com
2.聯系電話:(0898)65309260
3.信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海南省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附件: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活動聯合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
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活動聯合監管辦法
(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對備案后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業務的監督管理,確保認證結果境外使用,加強與各有關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和信息聯動,建立工作協同機制,有效防范非居民企業在海南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業務可能產生的稅收風險。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業務備案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海南經濟特區外國企業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制定本聯合監管辦法。
第二條【境外認證機構定義】本辦法所稱境外認證機構,是指未在中國依法取得認證機構資質和辦理經營主體登記的境外認證機構,且只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出口企業的出口產品開展產品認證業務,認證結果僅限出口企業在境外使用的情況。
第三條【備案權限】境外認證機構向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后,即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
第二章 資質備案
第四條【境外認證機構資質條件】境外認證機構備案條件。
(一)境外認證機構應具有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合法登記證明并在有效期內。
(二)境外認證機構應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擬開展認證項目的認證規則。擬開展認證項目的認證規則不得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沖突,不得影響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境外認證機構應承諾遵守中國法律法規,明確其在中國境內授權代表,并與中國境內授權代表簽署授權文件。
(四)境內授權代表應為在中國境內登記的法人,為境外認證機構開展的認證活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境內授權代表應對認證活動引發的風險等進行評估,并對相應責任作出如保險或儲備金等制度性安排。(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五條【備案程序】境外認證機構備案程序。
(一)境內授權代表向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備案申請,并提交符合本辦法第四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收到備案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對提交材料完整性進行核驗、核準。
(三)符合相關要求的予以備案。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反饋境內授權代表進行補充補齊。必要時對境內授權代表現場進行核實。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公布完成備案的境外認證機構信息。按照協同機制將備案信息轉至相關部門。(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三章 行為規范
第六條 【行為規范】境內授權代表應當將開展認證活動相關信息報送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認證活動開展前,境內授權代表應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認證企業、認證項目、認證人員和開展認證活動時間等信息。
(二)認證活動結束后,境內授權代表應當將認證結果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抄送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第七條 【行為規范】境內授權代表應當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對其從事認證活動可能引發的風險和責任,采取合理、及時有效措施,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一)境內授權代表未獲得授權的不得開展認證活動。
(二)境內授權代表不得超出備案范圍從事認證活動。
(三)認證機構不得聘用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認證活動的人員。
(四)境外認證機構不得向列入國家信用信息中嚴重違法失信主體相關名錄的組織開展認證活動或出具認證證書。(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八條 【行為規范】境內授權代表發現出口企業在境內銷售出口認證產品,應當立即制止和限期改正。并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第四章 協同工作機制
第九條 【信息共享】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向商務、公安、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信、住建、海關、稅務、外匯管理等有關部門和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推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出口產品認證活動的境外認證機構備案信息和出口認證企業名錄、產品名錄。及時推送違法失信境外認證機構主體、境內授權代表及相關人員、撤銷備案等信息。(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海口海關、海南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各市縣市場監管局)
第十條 【認證活動信息核實】海口海關應當根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認證活動信息提供用于核實出口企業、出口產品與境外認證機構、境內授權代表的關聯性和一致性的相關信息。(責任單位:海口海關)
第十一條 【風險處置機制】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境外認證機構、境內授權代表違法違規的投訴、舉報處理。查處嚴重違法失信案件時還應當做到:
(一)依據相關證據線索及時開展調查并依法依規處理。
(二)及時將嚴重違法失信案件信息推送到聯合監管部門。
(三)及時將處理結果以及該境外認證機構、境內授權代表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
(四)依據規定將嚴重違法失信境內授權代表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聯合監管】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境外認證機構、境內授權代表實施信用監管。及時將嚴重違法失信的境內授權代表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將境外認證機構、境內授權代表違法失信事實內容推送到聯合監管部門。聯合監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暫時停止業務辦理。(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定期公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認證服務的境外認證機構、境內授權代表信息及認證活動情況。(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十三條 【聯合監管】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信、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境內授權代表及出口企業、出口產品名稱、認證類別、數量等進行監督管理。嚴格認證結果不在境內使用。(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第十四條 【聯合監管】稅務部門追繳境外認證機構稅款時,市場監管部門應予以配合協助。必要時還應向稅務部門提供如境外認證機構合法登記信息和聯系方式,境內授權代表、人員有關信息和聯系方式等。(責任單位:海南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
第十五條 【聯合監管】商務部門、海口海關、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信、住建、市場監督等部門發現滯留出口認證產品或出口企業在境內銷售出口認證產品,應當及時通報并根據各自職責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第十六條 【聯合監管】境內授權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職權,可以撤銷備案申請書。
(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造成影響的。
(二)違反《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造成較大影響的。
(三)未能確保認證結果僅限出口企業境外使用,造成不良影響的。
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備案申請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撤銷備案申請書,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備案。(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十七條 【聯合監管】境內授權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辦理備案申請注銷手續。
(一)《備案申請書》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或復查不予延續的;
(二)《備案申請書》依法被撤銷備案的;
(三)境外認證機構負責人申請注銷備案。(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違規處理】境外認證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從事認證及相關活動,未確定境內授權代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示。
第十九條 【違規處理】境內授權代表開展認證活動之前,未將相關認證規則及對其審查論證材料報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條 【違規處理】境外認證機構出具虛假認證結論,或者出具的認證結論嚴重失實的,或者超出備案范圍開展認證活動的,由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撤銷備案,并予公布。
第二十一條 【違規處理】境外認證機構所認證的出口產品,違反本辦法第二十規定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由境內授權代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限制該境外認證機構在境內開展認證及相關活動,并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二條 【法律責任】境外認證機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法律責任】境外認證機構違反《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相關條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生效時間】本辦法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