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重慶市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通知
重慶市渝北區經信委和財政局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于2021年10月12日印發了《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渝北經信〔2021〕122號),為方便廣大企業查閱申報條件和資金補助標準,以及申報流程,項目申報公司匯編如下,供參考。
一、基本要求
(一)享受扶持的企業應為在渝北渝北區自主板塊注冊納稅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不含兩江新區直區,下同),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需報渝北區政府審定。
(二)項目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方案外其他渝北區內扶持政策規定的,不得重復享受,在獲得上級單位相關扶持的同時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三)除本方案的各扶持政策條款中明確規定可以享受之外,招商引資企業達成招商協議約定的投入、產出等目標后或取得園區出具推薦材料方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且不得與招商協議約定政策重復。
(四)本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存在應退未退財政資金、發生亡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行為、受到環保處罰的企業,根據具體情節專題研究通過后方能申報。
(五)根據全渝北區工作要求,需新增扶持方向的,按程序另行報渝北區政府審定后實施。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受理:2021年11月10日前,企業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份)提交相應受理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2.項目初審:渝北區經濟信息委各受理科室組織開展對應項目的初審工作。根據各類申報項目要求,需要第三方機構、專家參與審核的,由各受理科室負責組織實施。2021年12月10日前,各受理科室將初審意見交經濟運行科匯總。
3.項目審批:渝北區經濟信息委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項目及獎勵補助建議進行會商,資金安排方案通過渝北區經濟信息委行政辦公會、黨委會審定后對擬支持項目初次公示。
4.確認名單公示:經渝北區政府審批后,由渝北區經濟信息委將擬支持項目在相關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
5.資金撥付: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渝北區經濟信息委會同渝北區財政局向企業撥付。
三、申報細則
(一)智能化項目——數字化裝備普及
1.申報條件
(1)制造業企業使用機器人、數控機床、增材制造、智能傳感與控制、智能檢測與裝配、智能倉儲與物流等智能制造裝備、先進自動化設備、自動化生產線開展智能化改造,或利用智能化技術改造非數字化裝備,部署在線監控(檢測)和連線控制系統,推進生產設備、制造單元的系統集成和互聯互通;
(2)項目的設備、軟件和云服務的投資不低于100萬元;
(3)項目投資進度80%(含)以上。
(4)擬支持項目初次公示前,由受理科室組織專家評審等方式確定具體進入數字化裝備普及項目名單。
2.支持標準
對數字化裝備普及建設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金額(包括軟件、硬件、網絡、系統集成等費用)的30%給予補助,數字化裝備普及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項目實施方案,包含對項目建設內容、投資概算、資金來源、專項資金用途、時間計劃、經濟效益等內容,近期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4)備案(登記、審批)證明或者入庫報統證明;
(5)截止申報之日的項目投資明細表,相應的合同協議、發票及支付憑證;
(6)規下企業需提供上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升規承諾書;
(7)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8)項目納入重慶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臺相關證明。
(9)其他重要資料
(二)智能化項目——智能化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
1.申報條件
(1)被認定為2021年重慶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項目(名單見渝經信智能〔2021〕81號);
(2)項目未享受過往年渝北區級資金補貼;
(3)項目設備和軟件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
(4)項目進度達到80%(含)以上。
2.支持標準
對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建設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金額(包括軟件、硬件、網絡、系統集成、基建等費用,基建費用不超過20%)的30%給予補助,數字化車間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智能工廠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項目實施方案,包含對項目建設內容、投資概算、資金來源、專項資金用途、時間計劃、經濟效益等內容,近期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4)備案(登記、審批)證明或者入庫報統證明;
(5)截止申報之日的項目投資明細表,相應的合同協議、發票及支付憑證;
(6)認定相關佐證材料;
(7)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8)項目納入重慶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臺相關證明;
(9)其他重要資料。
(三)智能化項目——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和智能制造新模式應用項目
企業網絡化改造集成創新應用、5G+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場景建設、工業互聯網新模式應用、服務型制造、工業信息安全集成創新應用、5G和物聯網集成創新應用、工業APP。
1.申報條件
(1)支持工業企業應用5G網絡技術,實現生產設備/設施、儀表儀器、傳感器、控制系統、管理系統、工業應用系統等關鍵設備聯網,打造5G在協同研發設計、遠程設備操控、設備協同作業、柔性生產制造、現場輔助裝配、機器視覺質檢、設備故障診斷、廠渝北區智能物流、無人智能巡檢、生產智能監測等場景的示范應用,進入《2020年重慶市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清單》或《2021年智能化賦能工程試點示范項目清單》的項目優先考慮。
(2)項目的設備軟件和云服務的投資不低于50萬元;
(3)項目進度達到80%(含)以上。
(4)其他重要資料。
2.支持標準
按不超過項目投資(包括軟件購買、應用開發、信息服務、相關硬件設備和云服務等費用)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項目實施方案,包含對項目建設內容、投資概算、資金來源、專項資金用途、時間計劃、經濟效益等內容,近期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4)《2020年重慶市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清單》或《2021年智能化賦能工程試點示范項目清單》相關佐證材料;
(5)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6)項目納入重慶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臺相關證明。
(7)其他重要資料
(四)智能化項目——信息系統集成應用和上云上平臺
1.申報條件
制造業企業建設應用研發設計、工藝仿真、數據采集分析、企業資源計劃(ERP)、制造執行(MES)、供應鏈管理(SCM)、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倉儲物流管理(WMS)等信息系統,構建車間級和工廠級工業通信網,并開展各信息系統與生產設備的互聯互通和系統間的集成應用;企業應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實現資源上云、管理上云、業務上云、設備上云、數據上云或整體云化:
(1)應用一種及以上信息管理系統,或應用大數據智能化手段開展信息系統與生產設備的互聯互通和系統間的集成應用;
(2)項目的軟件購買、信息服務、信息安全、相關硬件設備和云服務的投資不低于20萬元;
2.支持標準
按不超過項目投資(包括軟件購買、應用開發、信息服務、相關硬件設備和云服務等費用)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項目實施方案,包含對項目建設內容、投資概算、資金來源、專項資金用途、時間計劃、經濟效益等內容,近期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4)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5)項目納入重慶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臺相關證明;
(6)其他重要資料。
(五)智能化項目——系統集成服務補貼
1.申報條件
支持本地系統集成商與裝備制造企業、互聯網企業、工業軟件企業以及制造業企業深化合作,發展成為具備系統總包、方案設計、信息集成能力,具備核心競爭力的專業智能制造系統集成商。僅限規上企業進行申報。
2.支持標準
對2020年以來合同結算金額給予不超過5%的補助,其中對服務渝北區屬板塊工業企業的合同結算金額給予不超過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2021年渝北區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3)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4)提供2020年度財務狀況相關佐證材料;
(5)系統集成實施服務成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協議、發票、實施場景圖片等);
(6)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7)其他重要資料。
(六)智能化項目——兩化融合貫標獎勵
1.申報條件
截止項目審核日,企業完成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達標,且未獲得渝北區級獎勵資金。
2.支持標準
被認定為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達標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達標國家級認定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支持企業開展智能制造診斷評估相關證明材料;
(5)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6)其他重要資料。
(七)智能化項目——智能制造示范獎勵
1.申報條件
被認定為重慶市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渝北區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和重慶市融合示范的規上企業。
2.支持標準
(1)被認定為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的規上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配套獎勵。
(2)被認定為“渝北區級智能制造企業”和“重慶市融合示范”的規上企業給予不超過150萬元的示范獎勵。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渝北區級智能制造示范試點(融合示范試點)等認定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5)其他重要資料。
(八)智能化項目——智博會及重慶重要智能終端展會參展補助
1.申報條件
(1)對經渝北區政府統一組織參加2021年智博會的,給予展位費補助;
(2)支持智能終端企業(含整機和配套)參加重慶重要智能終端展。
2.支持標準
對參展企業2021年展位費全額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申報資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參展證明(包括圖片資料、費用明細等)
(3)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4)其他重要資料。
(九)一般技改擴能
1.申報條件
(1)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100萬元(含)及以上(包括軟件、硬件、基建等費用,基建費用不超過20%);
(2)項目已報備(備案證明,統計入統證明,園渝北區、鎮街出具的入庫證明等)。
(3)項目投資已完成計劃投資的80%(含)以上。
2.支持標準
按不超過實際投資額度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項目申報書:企業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項目實施地點、項目實施工期、項目實施目標及內容、項目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情況、項目技術分析及實施計劃、項目前期工作及當前進展情況、項目預期效益分析等),申請專項資金用途等;
(3)項目投資報備證明(備案證明、入庫報統證明或者鎮街園渝北區出具的證明);
(4)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5)截止申報之日的項目投資明細表,相應的合同協議、發票及支付憑證;
(6)規下企業需提供上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升規承諾書;
(7)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8)其他重要資料。
(十)綠色制造
1.申報條件
支持工業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節水改造、清潔化改造、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成功創建綠色工廠、節水型企業給予獎勵。
(1)實行事后申報,項目竣工時間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補助資金;
(2)節能改造項目年節能量不低于30噸,節水改造項目年節水量應不低于500噸,實施清潔化改造項目相關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5%以上,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年新增綜合利用量不低于100噸。
2.支持標準
(1)節能技術改造、節水改造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2)列入強制清潔生產的清潔化改造項目:按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30萬元。
(3)自愿實施清潔生產的清潔化改造項目:方案設計按10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5萬元;固定資產投入按不超過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4)對被認定為國家級、重慶市綠色工廠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配套獎勵,且我渝北區不再獎勵以后其它層級的表彰結果。
(5)對被認定為國家級、重慶市、渝北區級節水型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10萬元,且我渝北區不再獎勵以后其它層級的表彰結果。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項目實施方案,包含對項目建設內容、時間計劃、節能和環保綜合情況、經濟效益等內容,近期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4)截止申報之日的項目投資明細表,相應的發票、合同協議及支付憑證;
(5)節能技改項目節能量核實、節水項目節水量核實、新增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量、強制清潔生產批復文件及自愿清潔生產設計方案、清潔生產項目污染物排放量測量報告等項目相關作證資料(按照申報方向分別提供);
(6)綠色工廠、節水型企業國家級、市、渝北區級認定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7)規下企業需提供上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升規承諾書;
(8)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9)其他重要資料
(十一)提質增效獎勵——貸款貼息
1.申報條件
2020年實施了技改擴能的規上工業企業。
2.支持標準
在2020年發生的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按不超過同期LPR市場報價利率的50%貼息。企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得重復享受。
(1)獲得國家級認證(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綠色工廠、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和重慶市認證(制造業創新中心、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燈塔工廠)企業,單戶貼息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2020年度重慶市“雙百”企業和經渝北區政府命名的2021年度重點工業企業,單戶貼息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3)其余規上工業企業,單戶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企業貸款明細表、貸款合同、利息支付憑證;
(4)技改擴能證明(備案證或鎮街、園渝北區出具的相關證明);
(5)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6)其他重要資料。
(十二)提質增效獎勵——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獎勵
1.申報條件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首次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對標達標認定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專業達標的;標準化創建時間滿3年,經申請對標達標復評驗收合格的規上工業企業。
2.支持標準
(1)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首次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對標達標認定的,分別給予1級達標企業8萬元、2級達標企業5萬元、3級達標企業3萬元補助。
(2)對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專業達標的,一次性補助0.5萬元。
(3)對標準化創建時間滿3年,經申請對標達標復評驗收合格的規上工業企業,補助金額為相應等級首創金額的一半。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渝北渝北區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補助資金申報表》;
(3)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
(4)市渝北區兩級關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的通告文件復印件;
(5)其他重要資料。
(十三)提質增效獎勵——升規獎勵
1.申報條件
本次申報截止之日,首次進入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
2.支持標準
對首次進入的規模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企業15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其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還需提供《2021年渝北渝北區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園渝北區、鎮街提供的企業首次入規相關證明;
(4)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5)其他重要資料。
(十四)重點軟件企業成長獎勵
1.申報條件
被重慶市認定的龍頭型企業、成長型企業、創新型企業。
2.支持標準
對重慶市認定的龍頭型企業、成長型企業、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晉級補差(已經享受過一次性補貼,且當年沒有晉級的企業,不能再次享受補貼)。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重慶市渝北區重點軟件企業申報表》;
(3)企業自行填寫《重慶市渝北渝北區重點軟件企業申報表》(按《重慶市渝北渝北區重點軟件企業申報表》要求提供所需證明材料,見《重慶市渝北渝北區重點軟件企業申報表》佐證材料要求一欄)。
(4)重慶市重點軟件認定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5)規下企業需提供上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升規承諾書;
(6)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7)重慶市軟件信息服務業運行監測平臺填報數據的相關證明;
(8)其他重要資料。
(十五)企業創新獎勵——制造業創新中心補貼
1.申報條件
2020年被認定為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或2019年被認定為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且通過年度任務驗收。
2.支持標準
對獲得國家級、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按照重慶市補助資金的50%給予配套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5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2020年被認定為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或2019年被認定為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且通過年度任務驗收相關證明材料。
(4)獲得重慶市補助相關證明材料;
(5)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6)其他重要資料。
(十六)企業創新獎勵——企業內設研發機構補貼
1.申報條件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
(1)新認定或在2020年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
(2)2020年在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的重慶市企業技術中心;
(3)新認定或者在2020年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的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
2.支持標準
(1)對新認定或在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50萬元獎勵;
(2)在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的重慶市企業技術中心給予每個25萬元獎勵;
(3)對新認定及在運行評估中獲得優秀的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給予每個25萬元獎勵。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相關認定或者評估中獲得優秀的證明材料。
(4)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5)其他重要資料。
(十七)企業創新獎勵——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
1.申報條件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
(1)2020年獲得工信部、財政部授予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
(2)2020年評價為優秀的重慶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2.支持標準
(1)對質獲得工信部、財政部授予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2)對評價為優秀的重慶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相關認定或者評估中獲得優秀的證明材料。
(4)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5)其他重要資料。
(十八)企業創新獎勵——工業設計中心獎勵
1.申報條件
獲得2020年度新認定的國家級、重慶市工業設計中心。
2.支持標準
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重慶市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3)相關認定證明材料。
(4)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5)其他重要資料。
(十九)企業創新獎勵——首臺套保費補償項目補助
1.申報條件
采取先保后補的方式,對于《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2019年版)》內列明的裝備且投?!熬C合險”的企業(2019—2020年度已完成項目)。
2.支持標準
對前3臺(套)或首批次投保裝備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保費補貼。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提供產品相關技術參數等符合《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2021年版)》的證明材料。
(3)提供保單及保險費清單和發票復印件、保險費的支付憑證、產品已使用的證明材料等;
(4)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5)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6)其他重要資料。
(二十)企業創新獎勵——首臺套首購風險補償項目補助
1.申報條件
企業采購渝北區生產的進入國家或重慶市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的裝備或產品;裝備需符合《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2021年版)》(2019—2020年度已完成項目)。
2.支持標準
按首臺(套)首購首用風險補助,補貼標準按首批重大技術裝備采購實際支付金額的20%計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申報材料
(1)《2021年渝北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2)提供產品相關技術參數等符合《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2021年版)》的證明材料。
(3)首購首用風險補助項目還需提供產品購買合同(協議)、合同支付憑證(發票)、產品已使用的證明材料等;
(4)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
(5)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
(6)其他重要資料。
四、其他說明
本申報通知由渝北區經濟信息委、渝北區財政局負責解釋,資金實行總額控制,不超出年初預算資金總額,其他未盡事宜由渝北區經濟信息委、渝北區財政局以及有關部門研究確定,重大事項報經渝北區政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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