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2021年9月,江蘇省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接到鹽城市亭湖區市場監管局的相關線索,稱蘇州市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涉嫌擅自出廠未經認證的電熱毯。
接到線索,執法人員首先查詢《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在CNCA-C07-01:2017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的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里查明電熱毯在3C認證范圍內。經核實,A公司領取有產品名稱為電熱褥墊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該證書標示系列、規格、型號有四種,分別為“RK200*180-8X 420W;RK200(190)*150-8X 420W;RK190*120-8X 290;RK147*56-1X 110W 220V~50Hz”,發證日期為2019年09月23日,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3日。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為GB4706.1—2005.GB4706.8—2008.執法人員調查發現,A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出廠了1條電熱褥墊樣品至河南省許昌市亭湖區某電子產品經營部,該條電熱褥墊產品包裝箱標注有“生產商:蘇州市吉慕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標準:GB4706.1—2005.GB4706.8—2008”“產品型號:RK180x70—1X”和“出廠日期:20201101”等信息。結合詢問筆錄、產品照片、證人旁證等證據材料,證實A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出廠的型號為RK180x70—1X的電熱褥墊為需經3C認證的產品,而A公司持有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未包含這一產品型號。
觀點分析
本案事實較為清楚,但在如何定性處罰時,辦案機構內部出現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A公司在出廠涉案產品時所持有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中并無型號為RK180x70—1X的電熱褥墊,涉嫌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國家規定的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規定,應當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由地方質檢兩局依照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的規定,轉致《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七條“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種觀點則認為:A公司行為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認證委托人需要擴展其獲證產品覆蓋范圍的,應當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的擴展,認證機構應當核查擴展產品與原獲證產品的一致性,確認原認證結果對擴展產品的有效性。經確認合格后,可以根據認證委托人的要求單獨出具認證證書或者重新出具認證證書”的規定,應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三款“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擴展,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地方質檢兩局責令其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關于這起案件定性的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A公司的行為是“未申請證書擴展”還是“未經認證”。辦案人員認為:“未申請證書擴展”與“未經認證”既有區別又存在聯系,要分清兩者需要對“單元劃分原則”有深刻認識。“單元劃分原則”是指產品實施認證時依據產品的不同特性,對不同單元產品進行劃分的判斷原則,“同一單元”是“未申請證書擴展”與“未經認證”之間的區分標尺。也就是說,依據產品的單元劃分原則,不同型號的產品可以相互包含,屬于“同一單元”,可以申請證書擴展;不同型號的產品不能相互包含的,不屬于“同一單元”,需要分別申請認證。該案的電熱褥墊,根據認證機構在電熱毯產品認證單元劃分原則是:按產品種類、電源方式、額定電壓、控制方式、發熱元件、防潮類型、功率范圍等的不同劃分申請單元,涉案型號為RK180×70-1X的電熱褥墊經調查確定,可以認定該案中RK180x70-1X的電熱褥墊為“未申請證書擴展”的產品。
案后思考
從監管角度出發,為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我國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簡稱3C認證制度),凡是列入3C認證目錄的產品,未經3C認證,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性活動中使用。對于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的生產企業,監管部門要監管與服務并重,從思想根源上增強生產企業的規范意識與安全觀念。常熟市市場監管局進一步深化對轄區內取得3C證書企業的業務指導,以期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升。
從行政執法角度出發,辦理3C認證案件需要辦案人員具備較高的業務素養和專業知識,同時還要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通過本案查處,辦案人員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規定的違反3C認證“一致性”的問題種類進行歸納,主要有四類。第一類為完全未經認證,即制造商從未取得過任何3C證書或取得其他類別的3C證書,但未能覆蓋此類產品。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產品才屬于完全未經認證。第二類為經過認證,但實物標注錯誤,即產品型號、規格參數實際上與3C證書一致,因印刷銘牌標簽時的疏漏,導致實際標注的部分內容與證書不一致。第三類為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變更,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即經過認證的某類某型號產品,由于一些原因,制造商發生變更,導致型號、規格參數等與原3C證書發生變化。第四類為經過認證后又后續擴展(增加新款),重新設計生產同類產品的新型號,實際情況中還可能會出現混用、誤用等問題。辦案人員要從政策層面、規則層面和技術層面多維度綜合考量,抓住案件重點,提高涉及3C認證的執法工作的準確性、有效性,這樣才能有效打擊違反3C認證規定的違法行為。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