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可與GB/T 23001(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 要求)共同使用,給出了新型能力的分級要求,為組織分級開展新型能力建設,實現新型能力不斷提升提供方法路徑的依據。本文件給出了新型能力分級總體要求,規定了 CL1~CL5級能力建設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有下列需求的各類組織:a) 分級開展新型能力建設,推動新型能力不斷提升;b) 圍繞新型能力的分級建設研發并提供系統性解決方案;c) 為組織分級開展新型能力建設提供服務;d) 通過內部或外部(包括評定機構)評定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以下簡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以證實其具有的新型能力等級。
引 言
本文件是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系列標準化文件之一。
與本文件相關的標準化文件包括:
- GB/T 23000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
- GB/T 23001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
- GB/T 23002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
- GB/T 23003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指南;
- GB/T 23004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生態系統參考架構;
- GB/T 23005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咨詢服務指南;
- GB/T 23007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分級指南。
為適應快速變化的環境,組織需要深化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提升、整合、重構組織的內外部能力,持續建設新型能力,賦能業務加速創新轉型,構建競爭合作新優勢,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形成新動能,創造新價值,實現新發展。新型能力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組織可根據發展戰略和現狀,系統性建設、運行和優化新型能力,推動新型能力不斷提升,以支持價值的持續創造。
本文件可與GB/T 23001共同使用,給出了新型能力的分級要求,為組織分級開展新型能力建設,實現新型能力不斷提升提供方法路徑的依據。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新型能力分級要求
1 范 圍
文章目錄
本文件給出了新型能力分級總體要求,規定了CL1~CL5級能力建設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有下列需求的各類組織:
- a)分級開展新型能力建設,推動新型能力不斷提升;
- b)圍繞新型能力的分級建設研發并提供系統性解決方案;
- c)為組織分級開展新型能力建設提供服務;
- d)通過內部或外部(包括評定機構)評定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以下簡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以證實其具有的新型能力等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3001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 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系統性解決方案 systematicsolution
發揮技術的基礎性作用,以數據為核心,實現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四要素系統融合、迭代優化和互動創新,支持新型能力的建設、運行和持續改進的總體解決方案。
4 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適用于本文件。
IT:信息技術(Information Technology)
OT:運營技術(OperationalTechnology)
PDCA:策劃,支持、實施與運行,評測,改進(Plan—Do—Check—Action)
5 新型能力分級總體要求
5.1 通 則
5.1.1 新型能力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組織應從過程維、要素維、管理維等三個維度系統開展新型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建立包含策劃、支持、實施與運行、評測與改進的PDCA過程管控機制,涵蓋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四要素的系統性解決方案,以及涵蓋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的治理體系,并以過程管控機制為牽引,推動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治理體系三者之間的協調聯動與互動創新,持續建設新型能力。
5.1.2 新型能力的等級由低到高可分為CL1(規范級)、CL2(場景級)、CL3(領域級)、CL4(平臺級)和CL5(生態級)等五個等級,不同等級新型能力及其過程維、要素維、管理維建設要求見圖1。
圖1 不同等級新型能力建設要求
5.2 不同等級新型能力建設要求
5.2.1 CL1(規范級)
CL1(規范級)能力應符合以下建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了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能夠規范有效開展職能驅動型的能力建設過程管理;
- b)開展了規范級能力建設,支持和優化相關業務范圍內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但尚未有效建成支持主營業務范圍內關鍵業務數字化和柔性化運行的新型能力。
注:職能驅動是指按照確定的組織分工和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化開展各項活動。
5.2.2 CL2(場景級)
在達到或高于CL1(規范級)能力建設要求的基礎上,CL2(場景級)的新型能力還應符合以下建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a)面向主營業務范圍內關鍵業務環節,建成支持關鍵業務資源配置效率提升、關鍵業務活動數字化、場景化和柔性化運行的場景級能力;
- b)開展了技術使能型的場景級能力建設過程管理;
- c)主要達成關鍵業務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質量提高等預期價值效益目標。
注:技術使能是指通過基于各類技術融合應用形成的專業技能賦能各項活動專業化和柔性化開展。
5.2.3 CL3(領域級)
在達到或高于CL2(場景級)能力建設要求的基礎上,CL3(領域級)的新型能力還應符合以下建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a)面向組織主營業務領域,建成支持主營業務領域內資源全局優化配置,以及主營業務集成融合、動態協同和一體化運行的領域級能力;
- b)開展了知識驅動型的領域級能力建設過程管理,且支持過程管理動態優化;
- c)實現組織整體業務成本降低、效率提升、質量提高等預期價值效益目標,并有效拓展延伸業務。
注:知識驅動是指通過構建主營業務領域專業知識模型及其數字化、網絡化應用賦能各項活動智能化開展。
5.2.4 CL4(平臺級)
在達到或高于CL3(領域級)能力建設要求的基礎上,CL4(平臺級)的新型能力還應符合以下建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a)面向組織全員、全要素和全過程,建成支持組織以及組織之間資源動態配置,以及主營業務網絡化協同和社會化協作的平臺級能力;
- b)能夠按需開展數據驅動型的平臺級能力建設過程管理;
- c)實現供應鏈/產業鏈整體成本降低、效率提升、產品/服務創新、用戶連接與賦能等價值效益目標,有條件的組織培育發展平臺級數字業務,開辟業務平臺化價值創造新空間。
注:數據驅動是指構建基于模塊化、平臺化數據模型的在線感知、實時分析、動態決策、精準執行體系,以大數據賦能各項活動大范圍動態優化。
5.2.5 CL5(生態級)
在達到或高于CL4(平臺級)能力建設要求的基礎上,CL5(生態級)的新型能力還應符合以下建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a)面向跨組織、生態合作伙伴、用戶等的生態圈,建成支持智能驅動的生態資源按需精準配置,以及生態合作伙伴間業務智能化、集群化、生態化發展,實現價值開放共創的生態級能力;
- b)能夠自組織開展智能驅動型的生態級能力建設過程管理;
- c)全面實現生態圈用戶/生態合作伙伴連接與賦能、數字業務培育、綠色可持續發展等價值效益目標。
注:智能驅動是指構建基于自學習、自優化認知模型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決策和智能運行體系,以人工智能賦能各項活動按需自主開展。
6 CL1(規范級)能力建設要求
6.1 過程維建設要求
組織應按照GB/T 23001的要求,圍繞規范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規范有效開展策劃、實施與運行、評測、改進等活動,并形成職能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包括但不限于:
- a)規范有效開展可持續競爭優勢分析,識別確定擬建設的規范級能力,并完成職能驅動型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管理體系等的策劃;
- b)按照規范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建立并執行職能驅動型支持條件建設制度,建立并執行職能驅動型的實施與運行過程管理要求,明確相關方的溝通、協調機制和手段等,實現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和管理體系之間的協調互動;
- c)采取診斷對標、監視與測量、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考核等方式,對新型能力建設過程和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和評測;
- d)建立職能驅動型的持續改進機制,按照形成的規定處理實際或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持續開展改進活動。
6.2 要素維建設要求
組織應圍繞規范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形成覆蓋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的系統性解決方案,規范開展數據開發利用、技術應用、流程優化和職能職責調整等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 a)開展規范級能力所對應職能范圍內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利用;
- b)規范開展IT應用,對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自動化、數字化改造升級,部署必要的IT軟硬件;
- c)對規范級能力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職能職責進行必要的梳理、規范、調整和優化。
6.3 管理維建設要求
組織應圍繞規范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建立優化職能驅動型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a)明確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協同優化的程序和方法;
- b)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等組織決策層能夠準確理解職能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相關人員職能化的職責和權限得到合理劃分和規定;
- c)采用與規范級能力匹配的組織結構設置機制,建立優化職能型組織結構;
- d)采用職能驅動的管理方式,主要根據規范性崗位職能分工開展各項業務活動。
7 CL2(場景級)能力建設要求
7.1 過程維建設要求
7.1.1 通 則
組織應按照GB/T 23001的要求,圍繞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規范有序開展策劃、實施與運行、評測、改進等活動,并形成技術使能型的過程管控機制。
7.1.2 策 劃
組織應有效開展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分析,識別確定場景級能力體系,完成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治理體系等的策劃,包括但不限于:
- a)將關鍵業務活動數字場景建設納入組織發展戰略或專項規劃,開展數字化轉型診斷與評級工作,有效開展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分析,明確與其戰略匹配的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需求,以及業務數字化、場景化、柔性化和價值模式需求等內容;
- b)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技術使能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明確能力建設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關系;
- c)識別并確定擬建設的場景級能力體系及相應的能力單元/能力模塊;
- d) 識別并確認場景級能力建設的價值效益目標,以實現主營業務范圍內關鍵業務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質量提高等目標為重點;
- e)依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技術使能型過程管控機制的策劃;
- f)依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系統性解決方案的策劃,明確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四要素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路徑;
- g)依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治理體系的策劃,明確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方面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路徑。
7.1.3 支持、實施與運行
組織應按照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開展支持條件的建設與投入、實施與運行的過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并執行技術使能型支持條件建設制度,開展資金投入、人才保障、設備設施、信息資源和信息安全等的投入保障和管理,實現技術使能的支持條件與資源的統籌配置、評估、維護和優化;
- b)建立并執行技術使能型的實施與運行過程管理要求,明確相關方的溝通、協調機制和手段等,實現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和治理體系之間的協調互動。
7.1.4 評 測
組織應按照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采取診斷對標、監視與測量、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考核等方式,對新型能力建設過程和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和評測,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技術使能型的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評價診斷機制,對評測過程進行制度性安排,實現部分關鍵績效指標量化跟蹤、分析、診斷和管理,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 b)對通過場景級能力建設實現主營業務范圍內關鍵業務數字化、場景化和柔性化運行、獲取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達成預期價值效益目標的情況進行跟蹤、分析、診斷對標、評價和考核等,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7.1.5 改 進
組織應開展的改進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技術使能型的持續改進機制,按照形成的規定處理實際或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持續開展改進活動。
7.2 要素維建設要求
7.2.1 通 則
組織應圍繞場景級能力,基于工具級數字化形成覆蓋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的系統性解決方案,有效實現主營業務范圍內關鍵業務數據開發利用、技術應用、流程優化和職能職責調整等,支持關鍵業務數字化、場景化和柔性化運行。
7.2.2 數 據
組織應制定場景級數據開發利用方案,有效開展數據采集、數據集成與共享、數據應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 a)實現場景級能力所對應職能范圍內核心數據的自動采集;
- b)完成主營業務范圍內關鍵業務環節數據的標準化,實現場景級數據集成與共享;
- c)構建場景級數據模型,支持關鍵業務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數字化、場景化和柔性化運行。
7.2.3 技 術
組織應圍繞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制定技術實現方案,有效推動設備設施、IT軟硬件、網絡和平臺等的建設與應用,包括但不限于:
- a)根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需求,對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自動化、數字化、網絡化改造升級;
- b)實現IT軟硬件基礎設施的統一規劃、集中管理,根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需求,在研發、生產、服務等關鍵業務環節應用必要的IT軟硬件及信息系統;
- c)根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需求,在生產經營和服務場所部署適宜的IT網絡,在必要的場所部署適宜的OT網絡。
7.2.4 流 程
組織應制定業務流程優化方案,對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業務流程進行梳理、規范、調整和優化,包括但不限于:
- a)圍繞場景級能力建設,完成關鍵業務環節流程優化設計,對涉及的部門或業務環節內業務流程相關內容進行界定;
- b)應用IT手段支持部門內或以部門為節點的業務流程運行管控,實現業務流程場景化管理。
7.2.5 組 織
組織應制定相關方案,對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職能職責調整、人員優化配置等做出適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 a)根據場景級能力所對應的業務流程優化設計要求,完成業務部門或特定管理層級的部門與崗位等職能職責的調整;
- b)根據場景級能力對應的職能職責調整和崗位勝任要求,配置具有勝任力的人員。
7.3 管理維建設要求
7.3.1通 則
組織應建立覆蓋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的治理體系,形成技術使能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撐場景級能力的建設、運行和優化。
7.3.2 數字化治理
組織應建立相關規定,圍繞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從數字化治理制度、數字化領導力、數字化人才、數字化資金、安全可控等方面,建立適宜的數字化治理體系,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技術使能型的數字化治理相關制度,明確特定業務場景范圍內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協同優化的程序和方法;
- b) 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等組織決策層領導能夠準確理解技術使能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以及以場景級能力建設為主線的數字化轉型機理和方法;
- c)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相關人員職能化的職責和權限得到合理劃分和規定,形成長期性制度安排,并得到有效溝通、理解和執行;
- d)配備與場景級能力相匹配的數字化人才;
- e)將資金投入納入組織相關財務預算,資金投入適宜、及時、持續有效;
- f)采用必要的信息安全技術和手段,建立場景級的信息安全管理和防范機制;
- g)適宜時,采用必要的安全可控技術或系統。
7.3.3 組織機制
組織應從組織結構設置機制、職能職責調整機制等方面,建立與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機制,包括但不限于:
- a)采用與場景級能力匹配的組織結構設置機制,建立技術使能型組織結構;
- b)根據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要求,建立技術使能型職能職責調整機制。
7.3.4 管理方式
組織應從管理方式創新、員工工作模式變革等方面,建立與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a)采用技術使能型管理方式,開展數字化、場景化管理決策;
- b)通過開展培訓等方式提升員工數字技能,利用軟件系統降低工作復雜度,提高員工業務執行行為的規范性和一致性。
7.3.5 組織文化
組織應從價值觀、行為準則等方面,建立與場景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文化,包括但不限于:
- a)重視IT引發的變革,形成務求實效的價值觀,主要采用基于“經濟人”假設的組織文化;
- b)應用IT手段輔助員工貫徹執行行為準則。
注:“經濟人”假設即假定人思考和行為都是目標理性的,唯一地試圖獲得的經濟好處就是物質性補償的最大化。“經濟人”假設管理模式的核心是認為人的行為動機源于經濟和權力所維持的效力和服從。
8 CL3(領域級)能力建設要求
8.1 過程維建設要求
8.1.1 通 則
組織應按照GB/T 23001的要求,圍繞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有效開展策劃、實施與運行、評測、改進等活動,并形成知識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實現對能力建設和運行關鍵過程的量化跟蹤和動態優化。
8.1.2 策 劃
組織應有效開展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分析,識別確定領域級能力體系,完成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治理體系等的策劃,包括但不限于:
- a)制定以建設數字組織、實現主營業務集成融合、動態協同和一體化運行為核心內容的數字化轉型規劃,建立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識別、獲取、改進的制度安排,開展數字化轉型診斷與評級工作,明確與其戰略相匹配的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需求,以及業務集成融合、動態協同、一體化運行和價值模式需求等內容;
- b)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知識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明確新型能力建設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關系,基于關鍵過程的量化跟蹤,實現新型能力建設的閉環管理;
- c)系統識別并確定擬建設的領域級能力體系,形成新型能力建設路線圖,明確新型能力類型、等級需求、優先級等,將領域級能力體系建設作為發展戰略或專項規劃的重要內容;
- d)識別并確認領域級能力建設的價值效益目標,以實現組織業務整體成本降低、效率提升、質量提高等目標為重點,適宜時,探索延伸業務,通過產品/服務創新,追求主營業務增長;
- e)依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知識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的策劃;
- f)依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系統性解決方案的策劃,明確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四要素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路徑,形成涵蓋解決方案策劃、實施和改進等的路線圖;
- g)依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治理體系的策劃,形成管理模式變革的愿景、需求和實施路徑,明確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方面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方法。
8.1.3 支持、實施與運行
組織應按照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有效開展支持條件的建設與投入、實施與運行的過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并執行知識驅動型支持條件建設制度,有效開展資金投入、人才保障、設備設施、信息資源和信息安全等的投入保障和管理優化,實現知識驅動型的支持條件和資源的統籌配置、評估、維護和優化,將相關內容納入發展戰略或專項規劃,并將相關要求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 b)建立并執行知識驅動型的實施與運行過程管理要求,明確相關方的溝通、協調機制和手段,實現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和治理體系之間的協調優化和互動創新。
8.1.4 評 測
組織應按照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采取診斷對標、監視與測量、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考核等方式,對新型能力建設關鍵過程和結果進行量化跟蹤、分析和評測,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知識驅動型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評價診斷機制,對評測過程進行制度性安排,實現主要業務流程相關績效指標的量化跟蹤、分析、診斷和管理,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 b)對通過領域級能力建設實現業務集成融合、獲取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達成預期價值效益目標的情況進行量化跟蹤、分析、診斷對標、評價和考核等,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8.1.5 改 進
組織應開展的改進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知識驅動型的持續改進機制,按照形成的規定處理實際或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持續優化改進活動。
8.2 要素維建設要求
8.2.1 通 則
組織應圍繞領域級能力,基于組織級數字化和傳感網,形成覆蓋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的系統性解決方案,有效實現跨部門、跨業務環節的數據集成與共享利用、技術集成融合應用、流程貫通與優化重構和職能職責協同調整等,支持跨部門、跨業務環節的業務集成融合、動態協同和一體化運行。
8.2.2 數 據
組織應制定領域級數據開發利用方案,有效開展數據采集、數據集成與共享、數據應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 a)在主營領域范圍內,自動采集組織運行各環節的主要數據;
- b)開展領域級數據規范化管理,完成主要業務流程范圍內產品、物料、人員等主數據的標準化,并開展主要業務系統的數據整合,實現領域級數據集成與共享;
- c)構建主要產品、設備、工藝、業務等的領域級數據模型,支持主營業務領域內生產經營活動的集成融合、動態協同和一體化運行。
8.2.3 技 術
組織應圍繞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制定技術實現方案,有效推動設備設施、IT軟硬件、網絡和平臺等的建設與應用,包括但不限于:
- a)根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設備設施數字化、網絡化改造升級,實現關鍵設備設施之間的互聯互通和集成優化,實現關鍵設備設施與經營管理層IT系統之間的集成優化;
- b)根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對IT軟硬件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集中管理、綜合集成和優化利用,在研發、生產、服務等相關環節應用適宜的IT軟硬件及信息系統,實現業務系統之間的集成運作;
- c)根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在生產經營和服務場所部署適宜的IT網絡、OT網絡,相關環節的IT網絡和OT網絡實現互聯互通。
8.2.4 流 程
組織應制定領域級業務流程優化方案,對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業務流程進行梳理、規范、調整和優化,包括但不限于:
- a)完成跨部門、跨層級的業務流程優化與重構,明確業務流程的管理組織、負責人以及評價考核等要求,跨部門流程節點應細化到崗位/角色;
- b)深入應用新一代IT,實現跨部門、跨層級的業務流程狀態量化跟蹤和動態管控。
8.2.5 組 織
組織應制定相關方案,對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職能職責調整、人員優化配置等做出適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業務流程職責,匹配調整有關的部門與崗位等職責,建立領域級的業務流程職責、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協調運轉機制;
- b)根據領域級能力對應的職能職責調整和崗位勝任要求,開展員工崗位勝任力分析,配置具有勝任力的人員。
8.3 管理維建設要求
8.3.1 通 則
組織應建立覆蓋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的治理體系,形成知識驅動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撐領域級能力的建設、運行和優化。
8.3.2 數字化治理
組織應建立相關規定,圍繞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從數字化治理制度、數字化領導力、數字化人才、數字化資金、安全可控等方面,建立適宜的數字化治理體系,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知識驅動型的數字化治理相關制度,明確主要業務流程相關的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協同管理和動態優化的程序和方法;
- b)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等組織決策層領導能夠深刻理解知識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以及以領域級能力建設為主線的數字化轉型機理和方法;
- c)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相關人員流程化的職責和權限得到合理劃分和規定,形成長期性制度安排,并得到有效溝通、理解和執行;
- d)設立數字化崗位和職位序列,重視數字化人才培養,根據關鍵績效指標開展數字化人才績效考核;
- e)按照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設置數字化相關專項預算,資金投入適宜、及時、持續有效;
- f)按照領域級能力建設需求,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體系,采用適宜的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和機制流程,對信息安全進行過程管理和防范;
- g)適宜時,應用或自主研發領域級安全可控的核心關鍵技術、相關設備設施或業務系統等。
8.3.3 組織機制
組織應從組織結構設置機制、職能職責調整機制等方面,建立與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機制,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知識驅動型的組織結構,設置以專責部門為核心的跨部門組織體系,能夠統籌協調相關業務部門,協同推進業務集成融合、動態協同和一體化運行;
- b)根據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要求,建立知識驅動型的職能職責調整機制,形成以流程職責為牽引的職能職責協調運轉和優化調整機制。
8.3.4 管理方式
組織應從管理方式創新、員工工作模式變革等方面,建立與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a)采用知識驅動型的管理方式,能夠實現知識驅動的跨部門、跨層級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管理活動;
- b)利用業務流程系統賦能員工,以業務流程職責為牽引,協同有效履行業務流程職責、部門職責和崗位職責,并支持相關員工之間協同開展工作。
8.3.5 組織文化
組織應從價值觀、行為準則等方面,建立與領域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文化,包括但不限于:
- a)順應新一代IT引發的變革趨勢,形成主動求變、務求實效的價值觀,主要采用基于“社會人”假設的組織文化;
- b)利用業務流程系統提升員工工作能效及協作水平,并在一定程度發揮員工主觀能動性。
注:“社會人”假設指將員工視為社會群體的個體,影響人勞動積極性的因素,除了物質利益之外,還有社會的心理因素。社會人假設管理模式的核心是認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特點,個體的觀點和個性都會影響個人對上級命令的反應及其工作表現。
9 CL4(平臺級)能力建設要求
9.1 過程維建設要求
9.1.1 通 則
組織應按照GB/T 23001的要求,圍繞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按需開展策劃、實施與運行、評測、改進等活動,并形成數據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實現對能力建設和運行的全過程量化跟蹤和動態優化。
9.1.2 策 劃
組織應有效開展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分析,識別確定平臺級能力體系,完成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治理體系等的策劃,包括但不限于:
- a)制定以建設平臺型組織、實現組織以及組織之間資源動態配置、業務網絡化協同和社會化協作為核心內容的組織發展戰略或專項戰略規劃,建立數據驅動的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識別、獲取、改進的制度安排,動態開展組織內外部環境分析、數字化轉型診斷與評級,明確與其戰略匹配的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業務模式創新和價值模式需求等內容;
- b)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數據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明確新型能力建設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關系,基于全過程的動態跟蹤和優化分析,實現新型能力建設的閉環和動態管控;
- c)系統識別并確定擬建設的平臺級能力體系,形成新型能力建設路線圖,明確新型能力類型、等級需求、優先級等,將平臺級能力體系建設作為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
- d)識別并確認平臺級能力建設的價值效益目標,主要以價值鏈/產業鏈整體成本降低、效率提升、產品/服務創新、用戶連接與賦能等目標為重點,適宜時,培育發展數字業務;
- e)依據平臺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數據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的策劃;
- f)依據平臺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系統性解決方案的策劃,明確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四要素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路徑,形成涵蓋解決方案策劃、實施和改進等的路線圖;
- g)依據平臺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治理體系的策劃,形成管理模式變革的愿景、需求和實施路徑,明確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方面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方法。
9.1.3 支持、實施與運行
組織應按照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動態開展支持條件的建設與投入、實施與運行的過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并執行數據驅動型支持條件建設制度,動態開展覆蓋組織全局以及跨組織的資金投入、人才保障、設備設施、信息資源和信息安全等的投入保障和動態管理,實現數據驅動型的支持條件和資源的統籌配置、評估、維護和優化,將相關內容納入發展戰略或專項規劃,并將相關要求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 b)建立并執行數據驅動型的實施與運行過程管理要求,明確相關方的溝通、協調機制和手段,實現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和治理體系之間的動態協調優化和互動創新。
9.1.4 評 測
組織應按照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采取診斷對標、監視與測量、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考核等方式,對新型能力建設過程和結果進行動態跟蹤、分析和評測,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數據驅動型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評價診斷機制,對評測過程進行制度性安排,實現組織內以及組織之間全過程績效指標的動態跟蹤、分析、診斷和管理,基于數據模型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 b)對通過平臺級能力建設實現業務模式創新、獲取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達成預期價值效益目標的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分析、診斷對標、評價和考核等,基于數據模型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9.1.5 改 進
組織應開展的改進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覆蓋組織全局以及跨組織的數據驅動型持續改進機制,基于數據模型,按照確定的規則處理實際或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動態優化改進活動。
9.2 要素維建設要求
9.2.1 通 則
組織應圍繞平臺級能力,基于平臺級數字化和產業互聯網,形成覆蓋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的系統性解決方案,有效實現覆蓋組織全局以及組織之間主要業務流程的數據在線交換和動態集成共享、技術綜合集成和融合創新、業務端到端流程動態優化、職能職責動態調整等,支持核心能力模塊化封裝、共享應用和平臺級業務模式創新。
9.2.2 數 據
組織應制定平臺級數據開發利用方案,有效開展數據采集、數據集成與共享、數據應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 a)在線自動獲取全業務領域、全生存周期、全價值鏈等數據;
- b)構建覆蓋組織全局的數據標準,實現全組織數據的集成和在線交換共享,適宜時,構建支持跨組織數據集成和在線交換共享的數據標準;
- c)實現平臺級數字孿生系統建模,支持組織以及組織之間決策和生產經營活動優化。
9.2.3 技 術
組織應圍繞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制定技術實現方案,有效推動設備設施、IT軟硬件、網絡和平臺等的建設與應用,包括但不限于:
- a)利用設備設施集控系統平臺等,實現主要設備設施的全面互聯互通互操作、自適應管理和智能輔助決策,實現設備設施集控系統平臺與其他應用系統平臺的集成互聯、互操作;
- b)建立支持平臺型組織建設的系統集成架構,對IT軟硬件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集中管理、綜合集成和優化利用,全面實現組織部門間、業務環節間IT軟硬件及信息系統的集成運作;
- c)實現組織內IT網絡、OT網絡與外部相關網絡的互聯互通,支持主要設備設施、業務活動等的互聯互通互操作,以及跨組織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 d)采用自建或第三方平臺,支持核心業務上云,實現資源、能力和業務的模塊化、平臺化部署,支持動態調用和優化配置。
9.2.4 流 程
組織應制定平臺級業務流程優化方案,對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業務流程進行梳理、規范、調整和優化,包括但不限于:
- a)實現覆蓋組織全局業務的端到端業務流程體系設計,基于數據模型對流程節點、接口關系和數據流進行定義,明確流程與組織業務體系的關聯關系;
- b) 按需建立組織端到端業務流程,基于數據模型實現組織端到端業務流程狀態的在線跟蹤、過程管控和動態優化;
- c)適宜時,基于數據模型對覆蓋組織之間協同業務的端到端業務流程體系進行動態優化設計與實時管控。
9.2.5 組 織
組織應制定相關方案,對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職能職責調整、人員優化配置等做出適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 a)基于數據分析和挖掘,支持實現平臺級能力所對應業務流程職責的動態調整,并實現相關部門(團隊)和崗位等職責的協同、動態調整;
- b)根據平臺級能力對應的職能職責調整和崗位勝任要求,基于數據分析和挖掘,精準開展員工崗位勝任力分析,持續優化崗位人員動態配置。
9.3 管理維建設要求
9.3.1 通 則
組織應建立覆蓋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的治理體系,形成數據驅動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撐平臺級能力的建設、運行和優化。
9.3.2 數字化治理
組織應建立相關規定,圍繞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從數字化治理制度、數字化領導力、數字化人才、數字化資金、安全可控等方面,建立適宜的數字化治理體系,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數據驅動型的數字化治理體系,明確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的動態協同、優化和創新的程序和方法;
- b)建立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相關人員數據驅動的職責、協調與溝通機制,實現組織內各級領導作用的動態協同和優化;
- c)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各級領導,深刻理解數據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以及以平臺級能力建設為主線的數字化轉型機理和方法;
- d)制定并實施數字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建立以價值貢獻為導向的數字化人才選拔、任用、考核、薪酬和晉升激勵制度;
- e)圍繞平臺級能力建設,設立支持平臺型組織建設的專項預算,資金投入適宜、及時、持續有效;
- f)建立數據驅動型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體系,核心數據可控、安全事件可追溯、安全策略可視和運維自動化,實現主動性防御;
- g)適宜時,對安全可控解決方案進行統籌規劃并形成路線圖,應用或自主研發安全可控的系統性解決方案。
9.3.3 組織機制
組織應從組織結構設置機制、職能職責調整機制等方面,建立與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機制,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數據驅動型的平臺型組織結構,支持組織結構動態優化與適配;
- b)根據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要求,建立覆蓋全員、全要素、全過程的職能職責動態調整及溝通協調機制。
9.3.4 管理方式
組織應從管理方式創新、員工工作模式變革等方面,建立與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a)采用數據驅動的平臺化管理方式,實現全員、全要素、全過程的在線協同和動態優化;
- b)實現基于員工畫像的員工動態優化管理,能夠在全組織范圍內實現數據驅動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管理活動;
- c)基于移動化、社交化、知識化的數字化平臺,賦能員工動態履行職能職責,開展自我管理、自主學習和價值實現。
9.3.5 組織文化
組織應從價值觀、行為準則等方面,建立與平臺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文化,包括但不限于:
- a)主動適應新一代IT引發的變革,形成創新引領、主動求變、務求實效的價值觀,主要采用基于“知識人”假設的創新型組織文化;
- b)員工成為組織核心資源,利用數字化知識分享平臺,提升員工創造力和對組織價值觀的認同,實現員工與組織共同成長。
注:“知識人”假設指將員工視為受過高等教育,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開拓創新精神的群體。“知識人”假設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從知識人的特點出發,創建一種機制和氛圍,使企業員工的能動性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并形成一種集體的創造力和創新能力。
10 CL5(生態級)能力建設要求
10.1 過程維建設要求
10.1.1 通 則
組織應按照GB/T 23001的要求,圍繞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自組織開展策劃、實施與運行、評測、改進等活動,并形成智能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實現對新型能力建設和運行的全過程認知跟蹤和自學習優化。
10.1.2 策 劃
組織應有效開展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分析,識別確定生態級能力體系,完成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治理體系等的策劃,包括但不限于:
- a)制定以建設生態型組織、構建共生共贏生態體系、發展壯大數字業務為主要目標的組織發展戰略及生態圈發展戰略,建立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識別、獲取、改進的制度安排,聯合生態合作伙伴,開展數字化轉型診斷與評級工作,明確與組織發展戰略、生態圈發展戰略相匹配的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業態轉變、數字業務和價值模式需求等內容;
- b)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智能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明確新型能力建設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關系,基于全過程的認知跟蹤和自學習優化,實現新型能力建設的按需、自適應和認知管控;
- c)聯合生態合作伙伴,完成生態級能力體系識別與確認,明確新型能力類型、等級需求、優先級等,將生態級能力體系建設作為組織發展戰略、生態圈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
- d)識別并確認生態級能力建設的價值效益目標,主要通過生態合作伙伴間業務的智能化、集群化、生態化,有效實現生態圈數字新業務培育、綠色可持續發展等;
- e)依據生態級能力建設需求,完成智能驅動型的過程管控機制的策劃;
- f)依據生態級能力建設需求,與生態合作伙伴協同完成系統性解決方案的策劃,明確跨組織的數據、技術、流程、組織等四要素及其互動創新和持續優化的需求和實現方法,形成涵蓋解決方案策劃、實施和改進等的路線圖;
- g)依據生態級能力建設需求,與生態合作伙伴協同開展治理體系的策劃,形成管理模式變革的愿景、需求和實施路徑,明確跨組織的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和實現路徑。
10.1.3 支持、實施與運行
組織應按照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按需開展支持條件的建設與投入、實施與運行的過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并執行智能驅動型支持條件建設制度,與生態合作伙伴建立聯合資源保障機制,協同開展資金投入、人才保障、設備設施、信息資源和信息安全等的投入保障和智能管理,實現智能驅動的支持條件和資源的統籌配置、評估、維護和優化,將相關內容納入組織發展戰略和生態圈發展戰略;
- b)建立并執行智能驅動型的實施與運行過程管理要求,明確相關方的溝通、協調機制和手段,實現過程管控機制、系統性解決方案和治理體系的認知協調優化和互動創新。
10.1.4 評 測
組織應按照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需求,采取診斷對標、監視與測量、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考核等方式,對新型能力建設過程和結果進行智能跟蹤、分析和評測,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智能驅動型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評價診斷機制,對評測過程進行制度性協同安排,實現組織內及生態合作伙伴之間全過程績效指標的智能跟蹤、認知分析、精準診斷和智能管理,智能化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 b)對通過生態級能力建設實現業態轉變、發展壯大數字業務、獲取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達成預期價值效益目標的情況進行智能跟蹤、認知分析、診斷對標、評價和考核等,智能化識別持續改進的需求和機會。
10.1.5 改 進
組織應開展的改進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覆蓋組織及生態合作伙伴的智能驅動型持續改進機制,基于人機智能融合,處理實際或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實現改進活動的自組織、自優化。
10.2 要素維建設要求
10.2.1 通 則
組織應圍繞生態級能力,基于生態級數字化和泛在物聯網,形成覆蓋數據、技術、流程和組織等四要素的系統性解決方案,有效實現生態合作伙伴間數據按需互通和跨界共享、技術社會化開發和按需應用、跨組織的端到端流程自組織、職能職責按需調整和自學習優化,支持培育壯大數字新業務。
10.2.2 數 據
組織應制定生態級數據開發利用方案,有效開展數據采集、數據集成與共享、數據應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 a)基于泛在連接,實現組織內部數據、供應鏈/產業鏈數據、生態合作伙伴關鍵數據、第三方數據等的生態圈數據的按需智能獲取;
- b)構建生態級的數據共享體系,建立覆蓋生態圈的數據標準,實現生態圈數據按需交換共享;
- c)共建社會化的數據交換平臺,實現組織與生態合作伙伴數據的按需開發利用。
10.2.3 技 術
組織應圍繞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制定技術實現方案,有效推動設備設施、IT軟硬件、網絡和平臺等的建設與應用,包括但不限于:
- a)設備設施高度智能化,實現認知協同,實現與生態合作伙伴之間設備設施的在線協同管控、互動優化、智能決策和按需共享;
- b)與生態合作伙伴共建組件化、可配置、開放靈活的智能云平臺,支持IT軟硬件的社會化開發和按需應用;
- c)實現組織內OT網絡、IT網絡以及組織外相關網絡的互聯互通,實現生態合作伙伴之間物與物、物與人、人與人的互操作;
- d)組織成為社會化能力共享平臺的核心貢獻者,與生態合作伙伴共同實現生態資源和能力的平臺化部署、開放協作和按需利用。
10.2.4 流 程
組織應制定生態級業務流程優化方案,聯合生態合作伙伴,對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業務流程進行梳理、規范、調整和優化,包括但不限于:
- a)開展生態合作伙伴間的業務流程設計、協同和優化,按需建立生態合作伙伴間的端到端業務流程,實現生態圈端到端業務流程的數據建模和自學習優化;
- b)開展生態合作伙伴間端到端業務流程的在線智能跟蹤、認知協同和自學習優化。
10.2.5 組 織
組織應制定相關方案,對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涉及的職能職責調整、人員優化配置等做出適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 a)基于認知分析,按需、協同、智能調整生態圈業務流程職責,并匹配調整組織內部門(團隊)和崗位等職責;
- b)根據生態級能力對應的職能職責自組織調整和崗位勝任要求,實現職能職責調整需求和員工勝任力的認知分析,以及崗位人員智能配置和自學習優化,支持人才社會化按需共享利用。
10.3 管理維建設要求
10.3.1 通 則
組織應建立覆蓋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組織文化等的治理體系,形成智能驅動型的價值生態共創管理模式,有效支撐生態級能力的建設、運行和優化。
10.3.2 數字化治理
組織應聯合生態合作伙伴制定相關規定,圍繞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從數字化治理制度、數字化領導力、數字化人才、數字化資金、安全可控等方面,建立適宜的數字化治理體系,包括但不限于:
- a)與生態合作伙伴共建生態級數字化治理體系,形成智能驅動型的生態圈數字化協調治理機制;
- b)建立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相關人員生態化、智能化的職責、協調與溝通機制,實現生態圈內相關領導作用的按需協同和優化;
- c)組織及生態合作伙伴的決策層領導能夠深刻理解智能驅動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以及以生態級能力建設為主線的生態圈數字化轉型機理和方法;
- d) 制定并實施生態圈數字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形成以價值貢獻為導向的數字化人才選拔、任用、考核、薪酬和晉升激勵制度,與生態合作伙伴共建數字化人才共享和流動管理機制;
- e)圍繞生態級能力建設,與生態合作伙伴協同設置價值生態共建相關專項預算,資金投入適宜、及時、持續有效;
- f)構建覆蓋生態合作伙伴的生態級安全防護措施和制度體系,業務風險防控與信息安全防護實現智能融合,實現生態圈信息安全的態勢感知、攻防對抗和認知決策;
- g)適宜時,完成安全可控解決方案的平臺化部署和應用推廣,支持全產業鏈/生態圈共建安全可控體系。
10.3.3 組織機制
組織應從組織結構設置機制、職能職責調整機制等方面,建立與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機制,包括但不限于:
- a)建立智能驅動型的生態型組織結構,支持生態型組織結構的認知協同與自學習優化;
- b)共同確立覆蓋生態合作伙伴的生態圈架構,根據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要求,建立各相關主體的生態圈職能職責按需調整及認知協調機制。
10.3.4 管理方式
組織應從管理方式創新、員工工作模式變革等方面,建立與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a)采用智能驅動型的價值生態共創管理方式,實現生態合作伙伴之間的自組織管理,實現員工的生態化開放管理;
- b)基于人機協同、智能認知的生態賦能平臺,支持相關員工和團隊以價值為導向開展創新創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10.3.5 組織文化
組織應從價值觀、行為準則等方面,建立與生態級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相匹配的組織文化,包括但不限于:
- a)主動適應新一代IT引發的變革,形成開放包容、創新引領、主動求變、務求實效的價值觀,主要采用基于“合伙人”假設的創業型組織文化,形成以生態合作伙伴命運共同體為核心的組織價值觀;
- b)員工成為組織的合伙人,利用數字化、生態化賦能平臺,支持員工與組織、組織與組織間共創、共享價值,形成合作共生的生態關系。
注:“合伙人”假設指將員工視為以共建、共創、共享社會性、群體性組織目標為目的,向組織投入資金、智力成果、有價值勞動或其他資源并按組織規則共擔風險、共創價值、共享成果的命運共同體。“合伙人”假設管理模式的核心是激發員工共創價值的合作基因,將員工利益與組織利益有機統一,促進員工與組織共生、共贏和共同成長。
參考文獻
[1] GB/T 23000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
[2] GB/T 23002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
[3] GB/T 23003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指南
[4] GB/T 23004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生態系統參考架構
[5] GB/T 23005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咨詢服務指南
[6] T/ATRE10001數字化轉型參考架構
[7] T/ATRE10002數字化轉型價值效益參考模型
[8] T/ATRE20001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建設指南
[9] ITU-4906Aenrwokfrdgtltasotofscosiriis
附件下載:《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新型能力分級要求(GB/T 230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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