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溫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聚星科技)發布重大訴訟進展公告。公告顯示,其在與溫州宏豐電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豐電工)以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為由提起的訴訟中取得勝利。
據悉,雙方的這起糾紛源于聚星科技在創業板《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其引用宏豐電工產品技術、對比信息等作為業內主要競爭對手分析的相關描述。
IPO陷入不正當競爭糾紛,被索賠500萬
2022年5月,聚星科技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遞交了招股書,同年10月份,其申請撤回了創業板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不到半年的IPO進程就此終止。在IPO期間,聚星科技遭到了宏豐電工的起訴。
聚星科技發布的訴訟公告顯示,2022年7月18日,宏豐電工以聚星科技《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引用的其產品技術參數不真實、對比信息存在誤導性、相關披露信息構成商業詆毀和不正當競爭等為由,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宏豐電工請求法院判令聚星科技在溫州日報、被告官網和微信公眾號連續3日發布公告,以消除其行為對原告造成的不良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其為制止被告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的合理開支合計500萬元。
不過,宏豐電工在一審、二審中雙雙失利。今年3月30日,溫州中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宏豐電工的全部訴訟請求,并承擔案件受理費46800元。
隨后,宏豐電工不服一審判決于4月17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3年9月20日 ,浙江高院對雙方的訴訟糾紛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悉,聚星科技與宏豐電工屬于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領域企業。據雙方官網介紹,聚星科技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專注于電接觸材料研發與制造,電觸頭和電觸頭元件加工的高新技術企業,是電工合金標準化起草單位之一、電工合金副理事長單位,是行業“三復合鉚釘型電觸頭”的隱形冠軍企業。
宏豐電工官網介紹,公司成立于1997年,2012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從事新材料技術研發、生產、銷售與服務,主要產品包括電接觸材料、金屬基功能復合材料、硬質合金材料、高性能極薄鋰電銅箔、蝕刻引線框架材料及智能裝備。
對手訴訟之由:產品參數對比描述不真實、不準確、不客觀
從此前聚星科技披露的公告來看,宏豐電工主要對聚星科技在雙方“二復合鉚釘型電觸頭產品系列”上的對比和表述引發不滿。宏豐電工認為,聚星科技招股書第106頁載明“在產品規格方面,發行人的二復合鉚釘型電觸頭產品系列更加豐富;在公差指標上,發行人的產品精度高于溫州宏豐”的描述不真實、不準確、不客觀,系誤導性宣傳。
宏豐電工二復合鉚釘型電觸頭產品技術參數
聚星科技二復合鉚釘型電觸頭產品技術參數
同時,宏豐電工表示,被告聚星科技作為行業一員,以及2017年行業標準的修訂單位之一,知悉電工行業技術標準的演變過程,卻故意用20年前的技術標準作為原告技術參數,進行兩家公司的產品性能比對。聚星科技關于產品的不合理、引人誤解的對比和描述直接指向有同業競爭關系的原告,嚴重貶低了原告產品,詆毀了原告的聲譽和商譽,給原告造成嚴重損失。
此外,宏豐電工還稱,被告聚星科技雖在2022年10月向深交所申請撤回上市申請,但其招股書等申請文件仍掛在深交所、證監會的網站,對原告商業詆毀的行為依然存在,被告應消除對原告的不良影響,同時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從案件結果來看,法院并未支持宏豐電工的訴訟請求。而聚星科技在贏得訴訟的情況下,卻撤回了IPO申請文件,不知是因為該訴訟對其品牌營造等產生了一定影響,或是在接受上市委問詢后還存在一些難解疑題。深交所網站顯示,2022年6月9日,深交所已發出第1輪審核問詢函,不過后續并未更新聚星科技對相應問詢函的回復。
招股書顯示,聚星科技原擬募集資金40269.39萬元,預投入年產250噸鉚釘型電觸頭、180 噸復合帶材以及760噸電觸頭元件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及作補充流動資金。
附:本次公告全文
(原標題:一紙IPO招股書信息對比惹爭議,引發500萬不正當競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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