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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代理非正常申請等行為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2023年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

   日期:2025-04-22 06:03:26     來源:IPRdaily     作者:中企檢測認證網     瀏覽:40    評論:0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湖北省、江蘇省、貴州省、江西省、山東省、黑龍江省等多省市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其中均提到,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

近日,上海市、湖北省、江蘇省、貴州省、江西省、山東省、黑龍江省等多省市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其中均提到,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各地要強化實施對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在案件查辦過程中要注重以申請人為突破口,及時收集、調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關鍵證據材料,避免從事無資質代理人員通過欺騙、威脅、誘導申請人等方式轉移、銷毀證據。依法依規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將代理非正常申請、拒不配合調查等行為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依法依規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對于發現通過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資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及時將有關線索或者證據報送省知識產權局,由省知識產權局對出租、出借資質的專利代理機構實施“雙處罰”。

江蘇省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細化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知識產權局,各有關社會團體,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現將《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細化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

“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細化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品質服務水平,著力營造健康有序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境,更高質量推動“五區五高”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化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打擊知識產權代理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工作機制和預防體系進一步完善和強化,著力實現六個100%:一是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監管庫納入率100%;二是新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執業指導率100%;三是知識產權代理數量較多的機構走訪率100%;四是知識產權違法違規行為舉報處理率100%;五是涉嫌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重點機構的約談率100%;六是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信用信息公開率100%。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日常監管,提高法治意識

1.組織法制宣傳培訓。各地要將知識產權代理相關法律法規納入年度培訓工作計劃,通過培訓、講座、自學等方式,推動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行業組織、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認真學習領會《專利法》《商標法》《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實際工作中準確應用,重點加強對代理跨境電商業務及通過網絡從事專利、商標代理業務機構的法制宣傳和培訓,樹牢境外和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規矩意識,形成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遵紀守法的良好局面。

2.強化重點行為監控。探索建立“觸發式”監管模式,各地要按照管轄權限,對轄區內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建立監控追蹤機制,對被列入經營異常、涉及司法案件、人均代理量異常、被通報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執業代理師變更等重大事項及時關注,對發現機構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負責人或者代理師不符合執業條件、代理師未落實簽名責任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以及機構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未以代理機構名義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等弄虛作假行為,及時進行提醒談話,敦促其限期整改,未按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機構,依法依規處理。

3.開展專項隨機抽查。按照《省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知識產權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的通知》(蘇知辦發〔2023〕21號)要求,做好今年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依法依規公示檢查結果,及時處理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對違法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有條件地方要積極探索聯合司法、網信等部門,面向代理機構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檢查,形成監管合力。

(二)加強執法辦案,提高打擊力度

4.重拳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鞏固商標代理專項整治行動成果,進一步將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與從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存在勾連,在代理跨境電商業務及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今年重點整治對象,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

5.持續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進一步強化專利代理行為的正向主動引導,對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涉嫌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的機構,根據代理數量、涉及省份、持續時間等情況,由省、市兩級知識產權部門進行約談。對存在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各地要充分履行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發生地屬地監管職責,積極配合支持其他地區協查請求。

6.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各地要強化實施對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在案件查辦過程中要注重以申請人為突破口,及時收集、調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關鍵證據材料,避免從事無資質代理人員通過欺騙、威脅、誘導申請人等方式轉移、銷毀證據。依法依規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將代理非正常申請、拒不配合調查等行為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依法依規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對于發現通過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資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及時將有關線索或者證據報送省知識產權局,由省知識產權局對出租、出借資質的專利代理機構實施“雙處罰”。

(三)加強機制建設,提高治理效能

7.建立健全機構執業指導機制。省知識產權局面向設立時間不足半年的專利代理機構,定期召開執業指導例會,從法律普及、政策引導、規范管理、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強指導,切實提升其法律意識、質量意識、服務意識,系好規范執業的“第一粒扣子”。各地要結合實際,重點面向新設立代理機構,采取建議、輔導、提醒、約談等多種措施,加強分級分類指導,以年度商標代理量超過5000件、發明專利代理量超過1000件的代理機構為重點,進行實地走訪調研,進一步引導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規范執業。

8.建立健全專家咨詢支持機制。省知識產權局聘請一批政治素質高、清正廉潔、在知識產權服務領域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才,為全省各級知識產權代理執法辦案中涉及的專業技術性問題或者疑難復雜問題,提供咨詢論證和理論指導、技術支持。各地在執法辦案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專家資源,加強與司法機關、法律服務機構溝通交流,提高案件辦理質量。

9.建立健全行業信用監管機制。省知識產權局全面推進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試點,對于屬于《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失信情形的,及時將其列入名單,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視情在省知識產權局網站和有關平臺公開曝光。各地要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因地制宜制定守信激勵和失信限制細化措施,對守信主體配套給予激勵措施,充分發揮正向引領作用;對失信主體嚴格實施協同限制,實現代理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四)加強多元共治,提高發展質量

10.加強區域協作。認真貫徹落實《長三角地區專利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一體化合作備忘錄》,打破區域間行政壁壘,優化資源配置,統籌推進區域內信息互通、經驗互鑒、監管互動、評價互認,探索建立統一的長三角專利代理機構庫、人員庫、政策庫,定期開展專利代理領域交流會商,圍繞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等突出問題,建立跨省協作、執法協助、案件移送等專利代理監管協同聯動機制,促進專利代理資源要素流通和融合發展。

11.強化行業自律。江蘇省專利代理師協會、江蘇省商標協會等行業組織要持續完善行業自律規則,嚴格對會員的自律管理,積極開展對違反行業自律行為的查處和懲戒工作。組織開展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落實執業宣誓制度,培養和形成誠實守信、規范服務的執業精神。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專門的專利、商標代理行業組織,積極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快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全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服務能力。

12.強化社會監督。依托江蘇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信息公示公開,指導各類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慎選、優選代理機構。各地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通過12315、12345、局長信箱等平臺全面收集違法線索,省內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要在受理、預審等環節加大核查力度,及時發現惡意注冊商標、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無資質代理等問題線索,并移交有關執法部門。

13.強化機構自治。各地要督促代理機構和代理師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質量管理、合規報告等各類制度,促進機構合法規范經營。指導專利代理機構主動宣貫《專利代理機構服務規范》(GB/T 34833-2017)國家標準,引導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提升知識產權代理行業整體服務質量。

三、進度安排

(一)行動宣傳階段(5月)。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類媒體、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眾公開“藍天行動”主要內容和舉報投訴電話,做好宣傳引導,引導企業和權利人對整治行動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深化落實階段(6月至10月)。各地統籌推進整治各項工作,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組織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現場檢查,針對重點任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省知識產權局將視情選擇重點地區,對行動開展和案件查辦情況進行督導。

(三)鞏固提升階段(11月)。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各地于11月15日前將2023年“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和典型案例報送省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服務處。省知識產權局將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傳統媒體及新媒體信息傳播渠道,加強對專項行動階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傳,提高宣傳廣度和深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把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強區建設,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落實職責集中力量推進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地要嚴格依法核查上級知識產權部門轉辦線索,及時反饋案件線索調查處理情況,作出處罰的要第一時間向省知識產權局報送行政處罰決定書。省局將根據案件調查處理情況視情組織督辦。

(三)強化隊伍建設。省知識產權局會同各地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代理執法監管人員業務培訓和研修交流,不斷提升監管辦案人員業務能力。同時,開展專利代理師實習、執業和專業技術知識更新系列培訓以及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業務系列培訓,推動代理機構拓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高質量服務。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對社會公眾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樹立源頭治理理念,多措并舉引導代理機構增強紅線意識、樹立底線思維,營造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良好發展環境。

上海市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2023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滬知局〔2023〕11號

各區知識產權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處室,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本市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健康發展,為優化我市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開展2023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治與常治相結合,通過強化機構自查、線索摸查、隨機抽查和跨區協查,持續加大對重點違法違規代理行為打擊力度,完善信用評價規則和評價結果應用,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知識產權代理行業新型綜合監管機制,有效規范行業秩序,有力提升代理質量,為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代理屬地監管職責。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新備案信息、許可信息,指導各區局建立轄區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名錄。各區局要積極落實《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和專利代理行業監管委托工作要求,充分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對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日常監管和正向引導。

(二)重拳打擊突出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各區局要按照《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通過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方式,重點排查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與從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存在勾連,在代理跨境電商業務及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線索,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情節嚴重的,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持續整治專利代理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江蘇、浙江、安徽省知識產權局建立專利代理監管協同聯動機制,圍繞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等問題開展區域協作聯動,積極配合支持其他省份關于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的協查請求。各區局、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要充分發揮相關業務受理窗口“前哨站”作用,在受理、預審等環節加大主動核查力度,發現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無資質代理行為等問題線索的,及時移交有關執法部門查處;要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等工作,指導督促專利代理機構完善執業管理制度,杜絕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況發生,對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

(四)加強對提交虛假材料等行為的整治。加大對代理機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綜合治理力度。將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未以代理機構名義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并向相關委托人發送風險提示。各區局要在專利代理隨機抽查工作中加強對專利代理機構分支機構及專利代理師備案信息、代理機構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性的檢查和監管,及時督促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機構限期整改,對未按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五)深化代理行業信用協同監管。嚴格落實各項知識產權代理信用監管規定,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計分、信用修復審核等工作。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失信情形的,及時將其列入名單,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推動本市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信用評價規范地方標準出臺,探索行業信用評價、公共信用評價及市場信用評價結果有機結合,積極拓展知識產權代理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場景。

(六)進一步健全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機構自治多元共治格局。依托上海市“一網通辦”,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加強監管信息公示,指導各類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慎選、優選代理機構。支持本市知識產權行業協會加強代理機構自律管理,廣泛開展守法誠信教育,引導代理機構樹立質量優先的價值導向,優化行業發展環境。組織開展代理人員執業規范培訓,定期召開新設立專利代理機構、首次執業專利代理師座談會,促進機構合法規范經營,鼓勵代理機構拓展高質量服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整治行動的宣傳。各區局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類媒體、門戶網站等渠道,結合“4·26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活動,向社會公眾公開“藍天行動”主要內容和舉報投訴電話,加強對整治行動階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傳,進一步提升專項整治的影響力和震懾力。

(二)加強工作責任落實。各區局要落實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統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結合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開展細致排查,對通報的重點監控名單重點檢查,對上級交辦轉辦的問題線索及時調查核實。

(三)認真做好總結分析工作。請各區局于7月14日前將本地區“藍天”專項整治行動階段性情況、11月15日前將2023年“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和典型案例報送市局知識產權監管處。行動開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有益經驗做法請及時報送。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4月21日

聯系人:知識產權監管處 趙鵬 23110832

PDF下載:滬知局〔2023〕11號.pdf(復制鏈接至瀏覽器下載附件https://sipa.sh.gov.cn/cmsres/3b/3b71b01256824b218fc925fc15521586/52292c735b3bfa45e6c0e2df3026e36a.pdf)

湖北省

2023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關于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決策部署,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精神,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代理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行業秩序,促進我省知識產權服務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以實施《湖北省知識產權服務能力提升工程行動計劃(2022-2025年)》為主線,轉變行業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跨區域協同監管,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確保專項整治勁頭不松、措施不軟、勢頭不減,有效維護行業秩序,有力提升代理質量,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服務業對我省創新創造的推動作用。到2023年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整頓一批執業不規范行為,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秩序得到明顯規范,服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知識產權服務營商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對重點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1.嚴厲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要求,聚焦重點,將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與從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存在勾連,在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及代理跨境電商業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全年的重點整治對象,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監測、提供的專利代理機構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加強對進一步規范專利代理行為的正向引導,督導專利代理機構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做到應撤盡撤,對查證屬實的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于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3.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圍繞國家知識產權局轉辦線索及投訴舉報線索,結合日常檢查,上下聯動,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嚴肅查處出租、出借資質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出租、出借資質的機構,堅決執行“雙處罰”,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加大發罰力度,并及時公開、集中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

4.加強對提交虛假材料等行為的整治。根據“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隨機抽查代理機構業務檔案,結合日常舉報投訴等情況,大力整治代理機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未以代理機構名義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發現存在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未落實簽名責任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二)推動知識產權代理信用分類管理與“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常態化運用

將“藍天”專項整治行動與專利和商標代理行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同部署同推進,依據《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意見》將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分為信用風險低(A類)、信用風險一般(B類)、信用風險較高(C類)、信用風險高(D類)四類,并將信用風險分類高、較高機構和人員列入“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檢查對象。全面實施對重點機構和人員檢查,建立重點監控機構、重點監控人員名單,按照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師監管檢查表逐項核實。對于檢查發現的違規行為,情節輕微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涉嫌違法的,移交有權執法機關查處。建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白名單”制度,加強對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運用,開展代理信用風險預警,推進信用聯合激勵與聯合懲戒,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加強社會監督作用

強化對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服務意識,通過各種工作渠道,指導本地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慎選、優選代理機構,有效限制違法代理發展空間,加快形成各方廣泛參與的代理監管社會共治局面。

(四)切實加強行業自律

發揮省、市、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業協會自律職能,完善自律規范和懲戒規則,對違反自律規定的會員單位及時作出懲戒,對違反職業道德的非會員單位依規依責予以曝光譴責。積極配合支持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工作,開展規范經營自律倡議和“行風建設年”系列主題活動,完善宣誓和實習培訓制度。加強優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培育,組織開展代理典型案例推薦和先進管理經驗交流,引導機構樹立質量優先的價值導向,優化行業發展環境。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市州要加強部門和區域協作,落實職責分工,集中力量推進整治工作。對轄區內專利代理機構及分支機構、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機構及其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全面排查,對通報的重點監控名單重點檢查,確保檢查對象無遺漏、檢查內容無遺漏,促進知識產權服務行業規范發展合法經營。

(二)注重宣傳引導。各市州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類媒體、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眾公開“藍天”專項整治主要內容和舉報投訴電話。要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各類代理違法行為,加大社會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境。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市州要及時報送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經驗做法,并于今年11月20日前報送年度專項行動總結報告。

附件: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2023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復制鏈接至瀏覽器下載附件:https://zscqj.hubei.gov.cn/fbjd/zc/qtzdgkwj/202304/P020230426395273859568.pdf)

貴州省

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貴州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知識產權局,省局相關處室、各相關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要求,深入開展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我局制定了《貴州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4月12日

貴州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嚴格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服務在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持續推進代理行業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重拳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按照《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將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與從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存在勾連,在代理跨境電商業務及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2023年的重點整治對象,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涉及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備案管理的,及時提請省局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二)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各地要充分履行代理行為發生地屬地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加大對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跨地區聯合監管力度,積極配合支持其他省份協查請求。對于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涉及專利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資質管理的,及時提請省局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

(三)持續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各地在案件查辦過程中要注重以申請人為突破口,及時收集、調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關鍵證據材料,避免從事無資質代理人員通過欺騙、威脅、誘導申請人等方式轉移、銷毀證據。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并將代理非正常申請、拒不配合調查等行為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依法依規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對于出租、出借資質的代理機構,嚴格實施“雙處罰”。

二、整治措施

(一)強化日常監管。各地要依法履行好《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中明確的各項職責,加大執法監管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本地區代理監管效能。進一步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加強知識產權代理信息公示及風險預警,指導各類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慎選、優選代理機構。各地要根據最新商標代理機構備案信息梳理形成本地區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名錄,會同相關部門更新“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名單,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切實加強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日常監管。

(二)強化信用監管。各地要嚴格落實各項知識產權代理信用監管規定,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計分、信用修復審核等工作。對于屬于《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失信情形的,及時將其列入名單,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要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因地制宜制定守信激勵和失信限制細化措施,對守信主體配套給予激勵措施,充分發揮正向引領作用;對失信主體嚴格實施協同限制,實現代理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強化行業自律。貴陽等市(州)知識產權局要加強行業組織指導,推進完善行業自律規則,組織開展線索調查、暗訪和協查辦案等工作,協同做好輿情應對,加快形成監管合力。指導行業組織加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加大優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培育力度,引導機構自覺抵制違法違規代理行為,樹立質量優先的價值導向。持續發布發明專利代理授權率等代理質量排行榜,督促代理機構珍惜自身信譽,促進代理質量全面提升。

(四)強化機構自治。各地要督促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質量管理、合規報告等各類制度,促進機構合法經營,加強代理從業人員培訓,推動機構向標準化、規范化、優質化、專業化方向發展,鼓勵代理機構拓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高質量服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工作,按照本方案確定的重點整治內容和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借助各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內容及經驗做法,及時曝光違法典型案例,依法加強對各類違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員、股東和負責人等的曝光力度。

(三)及時報送信息。2023年4月30前,各市(州)知識產權局要結合實際,細化并向省局報送本地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具體措施。5月底前,報送商標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清單。每季度末報送該季度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11月20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年度工作總結。

聯系人:劉超,聯系電話:0851-85825390.郵箱:328810548@qq.com。

附件: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復制鏈接至瀏覽器下載附件http://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14_79055615.html)

江西省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印發《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

現將《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行動方案(2022—2035年)》相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文件精神,推進全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嚴格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為,有力推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引導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營造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良好環境,同時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具體要求,將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為推動我省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一)嚴格落實《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

去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全面細化了《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為有效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商標代理,進一步規范商標代理行為提供了制度支撐。各地要認真學習、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規定》的重要意義,依法履行好《規定》中明確的各項職責,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本地區商標代理監管效能,盡快形成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遵紀守法的良好局面。

(二)嚴厲打擊商標代理重點違法行為

各地要按照《規定》要求,聚焦重點,將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與從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存在勾連,在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及代理跨境電商業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全年的重點整治對象,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情節嚴重的,及時反饋至省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商標代理機構備案情況監管

各地要根據《規定》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商標代理機構重新備案的公告》要求,及時掌握公告期結束后反饋的最新相關備案信息,梳理形成本地區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名錄;要會同相關部門更新“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名單,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日常監管。發現未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及其代理從業人員違規招攬商標代理業務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

各地要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監測、提供的專利代理機構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加強對進一步規范專利代理行為的正向引導,督導專利代理機構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做到應撤盡撤,對查證屬實的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于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及時反饋至省局處理。

(五)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

各地要對于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按照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并將代理非正常申請、拒不配合調查等行為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依法依規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堅決執行對出租、出借資質機構的“雙處罰”。

(六)加強對提交虛假材料等行為的整治

各地要結合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隨機抽查代理機構業務檔案,結合日常舉報投訴等情況,大力整治代理機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未以代理機構名義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發現存在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未落實簽名責任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七)深化代理行業信用協同監管

今年3月3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國知發運字〔2023〕10 號,各地要嚴格落實《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計分、信用修復審核等工作。對于屬于《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失信情形的,及時將其列入名單,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要因地制宜制定守信激勵和失信限制細化措施,對守信主體配套給予激勵措施,充分發揮正向引領作用;對失信主體嚴格實施協同限制,實現代理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八)加強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日常監管

各地要認真按照省局要求,做好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在檢查中,要隨機抽查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是否存在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和惡意商標申請行為。要健全完善日常舉報投訴辦理機制,特別是南昌代辦處和商標受理窗口在日常工作中對有關反映和投訴、舉報信息,要注意收集、記錄,作為線索交執法部門處理。

(九)加強社會監督作用

各地要強化對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服務意識,通過各種工作渠道,指導本地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慎選、優選代理機構,有效限制違法代理發展空間,加快形成各方廣泛參與的代理監管社會共治局面。

(十)強化行業自律作用

各地要加快推進成立本地知識產權服務業行業組織,指導完善行業自律規則,積極開展行業自律懲戒工作。加強行業自律與政府監管銜接,加強信息共享,協同做好輿情應對。

(十一)推動代理機構提升業務水平

各地要督促代理機構和代理師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質量管理、合規報告等各類制度,促進代理機構合法規范經營。指導開展本地區知識產權代理從業人員業務培訓,鼓勵代理機構拓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高質量服務。

三、實施保障

(一)強化部署。各地要站在推動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健康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專項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實做好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做好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各地要通過當地主要媒體、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專項行動主要內容,不僅要宣傳一批誠信經營、有良好聲譽的正規代理機構,同時也要曝光一批無資質違法經營的非正規代理機構。通過當地主要媒體、政府網站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藍天”行動,要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各類代理違法行為,加大社會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境。

(三)分析總結。各地要全面記錄各項重點工作進展,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并于今年11月20日前報送正式的年度專項行動總結。(聯系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處  劉超  電話:079186355596)

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舉報投訴電話:079186355596

商標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舉報投訴電話:079186355659

山東省

魯市監知促函〔2023〕107號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專利代理行業協會、省知識產權服務業協會:

現將《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嚴格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為,有力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健康發展,今年將繼續加大打擊知識產權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力度,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續加大商標代理重點違法打擊力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各市局要認真組織學習2022年10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充分認識學習貫徹實施《規定》的重要意義。要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以《規定》為制度支撐,明確各項職責,不斷提高商標監管效能,營造我省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遵規守紀、守法經營良好營商環境。

(二)持續重點打擊商標代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局“藍天”行動要求,將惡意搶注、囤積熱詞、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以及假冒國家工作人員偽造公文等違法違規行為列入重點整治對象。

(三)加強監管,嚴格落實備案管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商標代理機構重新備案工作完成后向省局反饋相關信息,各市局要根據最新的備案信息梳理本地區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名錄,及時更新監督檢查名單,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日常監管。

二、嚴格規范專利代理行業秩序

(一)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各市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要及時報送省局,由省局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

(二)繼續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各市局要及時查處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線索,按照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認定違法所得,從重處罰涉及代理非正常申請、拒不配合調查等行為,可依法依規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對于出租、出借資質的代理機構,一律嚴格實施“雙處罰”。沒有處罰權限的市局,要將案件線索固定好,及時移送省局執法稽查局。

(三)嚴厲整治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各市局要加大力度整治代理機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等弄虛作假行為。對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實質上未以代理機構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應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及時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對發現未落實簽名責任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肅處理。督促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的機構限期整改,依法依規處理未按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代理機構,沒有處罰權限的市局,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省局執法稽查局。

三、推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協同治理

(一)深化信用協同監管。各市局要嚴格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的《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省局印發的《山東省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等各項知識產權代理信用監管規定。做好信用信息采集等相關工作。嚴格落實有關信用聯合懲戒規定,對違法失信機構和個人實施重點監管,實現知識產權代理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二)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市局要進一步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加強監管信息的公示,指導各類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慎選、優選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社會監督作用,推動服務機構全面履行社會責任。

(三)強化行業自律。省專利代理行業協會、省知識產權服務業協會進一步加強會員單位管理,抵制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惡意商標注冊等行為,提高代理質量。完善行業自律規范,強化職業道德,促進培育誠實守信、規范服務的行業自律精神。通過集中專項治理及宣傳引導,切實凈化專利代理市場,保障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對不規范行為實施聯動監管。

(四)推動代理機構規范管理。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提高依法執業、質量至上的責任意識。完善年度報告制度,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經營行為上全面自查、主動整改,提升自治水平,促進合法規范經營。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通知要求,請做好行政處罰案件公示和相關案件錄入工作,11月25日前將年度總結報送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重大事項及時報告。行動開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有益經驗做法請及時報告。

聯系人: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林曉東  0531-51792503

省局執法稽查局房永順      0531-51792582

電子郵箱:linxiaodong_zjj@shandong.cn

shuangdaban@shandong.cn

附件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市(地)知識產權局,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哈爾濱片區、黑河片區、綏芬河片區:

為嚴格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為,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代理環境,我省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要求,持續在專利和商標代理行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各類違法違規代理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成效明顯。隨著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快速發展,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逐步顯現,我局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部署,決定今年在全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繼續開展“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貫徹落實商標代理新規為契機,打擊商標代理行業違法代理行為

(一)深入貫徹落實《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各地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重要意義,抓好貫徹落實,把宣告《規定》作為知識產權宣傳周、舉辦培訓班、檢查調研的重要內容之一;省知識產權局在組織企業和代理機構培訓時,進行專題解讀。各級要履行好《規定》中明確的各項職責,不斷提升本地區商標代理監管能力,盡快形成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遵紀守法的良好局面。

(二)嚴厲打擊突出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暢通案源線索渠道,將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勾連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人員,在代理跨境電商業務及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2023年的重點整治對象,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情節嚴重的,報送省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重新建立名錄完善事項清單。5月中旬,省知識產權局將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重新備案情況轉至各地,各地要根據最新備案信息,梳理形成本地區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名錄,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更新“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名單,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日常監管。

二、持續整治專利代理違法違規行為,鞏固行業發展良好態勢

(一)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及時查辦國家知識產權局轉辦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案件線索。省知識產權局建立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制度,協助國家知識產權局健全高效精準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排查機制,印發《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申報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的通知》,建立我省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錄;分析研究2022年非正常專利申請數據信息,給非正常申請數量較多的申請人發函,通報情況,查其原因,責令整改,督促完善專利申請管理制度;為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哈爾濱片區、黑河片區、綏芬河片區重新賦予省級專利代理監管行政權力,組織三個片區監管培訓,提高監管能力。各市(地)履行好專利代理監管委托職責,依法依規加大對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反復代理、重復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嚴肅處理;對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及時報送省知識產權局處理。

(二)持續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和提交虛假材料等行為。依法依規查辦國家知識產權局轉送的案件線索,鎖定證據材料,確定違法所得,避免從事無資質代理人員銷毀證據。對于出租、出借資質的代理機構,嚴格實施“雙處罰”。加大代理機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整治力度。對于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未以代理機構名義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日常檢查頻次,及時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

三、加快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推動形成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多元共治格局

(一)實施代理行業信用協同監管。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部署,5月1日起,依托“專利代理管理系統”實施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對省內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進行信用等級評價,及時公示信用評價結果。對于屬于《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試行)》失信情形的,列入失信名單,并實施相應管理。對失信主體嚴格實施協同限制,實現代理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二)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發揮12315和黑龍江省政務服務熱線平臺投訴舉報渠道作用,加強對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信息監控,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線索。各市(地)要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依法進行監管信息公示,指導各類創新主體特別是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慎選優選代理機構。強化行業自律,自覺抵制違法違規代理行為,樹立質量優先的價值導向。

(三)推動機構提升自治水平。二季度,省知識產權局舉辦專利代理師考前培訓班和專利代理機構業務能力促進培訓班,提高專利代理師考試通過率和專利代理機構服務能力。發揮代理機構專業優勢,為代理機構和企業搭臺鋪路,促成代理機構走進企業,提升企業高價值專利培育能力。鼓勵代理機構擴展服務范圍,申報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和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倡導專利代理機構到省內無專利代理機構的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優選專利代理機構將服務輻射到黑龍江佳木斯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各地要督促代理機構和代理師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質量管理、合規報告等制度,促進機構合法規范經營。

各地要加強對專項行動階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傳,提升專項整治的影響力和震懾力。請各地于5月10日前將本地“藍天”行動方案、11月20日前將年度總結報送至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行動開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有益經驗做法請及時報送。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2023年4月21日

聯系人: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 劉繼寧、姜舉娟

聯系電話:0451-82642951

郵箱:hljzlglc@126.com

(原標題:將對代理非正常申請等行為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2023年持續整治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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