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湖南高院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湖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并發布十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軌道交通商業秘密、熱播電視劇、文獻數據庫、搜索引擎、假冒商品等多個新興產業及重點領域,充分體現人民法院以知識產權司法審判保護創新成果,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擔當作為。一起來看看吧~~
龍是中華民族的重要象征,
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元素之一,
“龍圖案”也作為常見祥瑞元素,
被運用到各類標識圖案設計中,
然而,當兩個品牌商標
含有相似的“龍圖形”,
是否涉及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呢?
相似圖形元素的商標侵權行為
又該如何認定?
徐記公司于1997年注冊成立,經營范圍包括食品生產、食品經營、批發業、零售業等。第717184號、第3287031號、第7316224號、第5450087號、第5965501號商標所有權人為徐福記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5月,徐福記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授權委托書》,將包括上述注冊商標在內的一系列商標授權徐記公司許可使用,同時授權徐記公司可對任何侵犯上述商標、著作權、專利侵權或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進行維權。
衡陽三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廣慈官方旗艦店、淘寶健身堂店、阿里巴巴等多個平臺多個店鋪銷售“廣慈枇杷糖”“廣慈潤喉糖”等產品,產品包裝上使用了“廣慈”“廣慈及龍形”標識,生產商為東莞廣慈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經銷商為深圳市國醫健康家園實業有限公司。
徐記公司認為相關產品侵害了自己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遂起訴至法院。
被控侵權產品
徐記公司產品
被控侵權圖形
徐記公司案涉權利商標
添加圖片注釋,不超過 140 字(可選)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龍的圖形僅為組成涉案兩枚圖形商標的要素之一。商標權利的保護以整體保護為原則,作為商標組成的要素,不應受到單獨保護,否則會導致保護過寬而影響公眾對公有文化元素的合理使用。
本案中,被訴侵權的“廣慈及圖”商標標識中雖然也使用了龍的圖形,但其使用方式并非訴請保護的該兩枚商標中“龍圖形”的整體搭配使用的方式,兩者的文字分別為“徐福記”和“廣慈”,“廣慈及圖”商標標識的圖形外圍圓圈添加了“EXCELLENT PRODUCT QUALITY”“福”“卓越的產品品質”等中英文字樣,兩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以及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均不構成相似,不會導致相關公眾因龍形圖標誤認“廣慈”來源于“徐福記”,亦不會產生兩者混淆而降低徐記公司商業信譽的損害后果。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案系涉含公有領域元素的商標保護范圍的典型案例。判決明確了注冊商標組成要素中的公有文化元素不應受到單獨保護的裁判理念,彰顯了人民法院保護商標專用權和維護公共利益并重的司法裁判理念,對于進一步明確商標權的保護邊界,防止私權過分擴張和權利濫用,維護更加誠信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具有典型示范意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本案中,被控侵權產品包裝上突出使用的“廣慈及龍形”文圖標識,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為商標性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或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原標題:商標設計中都有“龍”是否構成侵權?法院判了!)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商標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