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文成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文成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3〕8號)文件精神,加快實施文成“工業強縣”戰略和“兩大百億”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促進生態工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序號 | 項目名稱 | 條款內容 | 執行 方式 | 是否納入總量控制 | 責任單位 |
·一、支持創新創造 | |||||
1 | 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產品獎勵 | 企業研發的設備認定為國際、國內、省內和市級首臺(套)裝備的,每項裝備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新認定為省級新材料首批次項目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2 | 制造業創新中心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3 | 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50萬元、1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4 | 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獎勵 | 認定為省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3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5 | 小微企業園建設獎勵 | 對經省級認定滿2年以上、并在績效評價中獲得B檔以上且畝均稅收增長10%以上的小微企業園給予30萬元獎勵,無配套和運營管理不予獎勵。首次評定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五星、四星、三星級的小微企業園,分別給予運營管理機構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復評后獲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五星、四星、三星級的小微企業園,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完成小微企業園數字化建設并達到規范級以上要求的,給予運營管理機構30萬元補助;被評為省數字化建設示范園區的,給予運營管理機構50萬元獎勵。 | 數據核校、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6 | 藥品藥械經營貢獻獎勵 | 支持企業收購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國內首仿藥等藥品注冊證書,對成功收購后在我縣產業化且年度銷售額100萬元以上的,自該產品開始生產3年內,按年度銷售額的5%,同一品種每年最高500萬元給予獎勵。藥品、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我縣非關聯企業生產且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的,自產品開始生產3年內,對受托生產企業按照年度銷售額的5%,同一品種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 | 數據核校 | 是 | 縣經信局 |
7 | 產業創新中心獎勵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分別獎勵600 萬元、300 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發改局 |
8 | 工程研究中心獎勵 | 新認定國家級、國家地方聯合、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分別補助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發改局 |
9 | 雙創示范基地獎勵 | 新認定的省級雙創示范基地獎勵100萬元,新認定為國家級的翻倍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發改局 |
10 | 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獎勵 | 對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創園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經認定(備案)的國家、省、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已認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實行年度考核與動態管理,對獲得市級以上科技部門組織的績效考評結果為優秀、良好、合格的給予表彰,并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的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11 | 科技創新載體績效貢獻獎勵 | 對獲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績效評價優秀的,給予40萬元獎勵;對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每家獎勵30萬元,省級企業研究院每家獎勵20萬元,省高企研發中心每家獎勵15萬元、市級研發機構每家獎勵10萬元;每年對重點實驗室評價優秀的,給予15萬元獎勵;對經備案的市級技術轉移轉化機構評價優秀的,給予50萬元獎勵。 | 審查遴選 | 否 | 縣科技局 |
12 | 科技企業獎勵 | 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認定為省高成長科技型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認定為省科技型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13 | 科技型企業做大做強獎勵 | 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領軍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50萬元、10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14 | 重大科技創新攻關項目補助 | 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力度。納入省、市科技系統“揭榜掛帥”平臺并立項的縣級以上揭榜簽約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累計不超過25%比例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15 | 科學技術獎勵 | 對獲國家科技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項目完成單位,分別給予最高獎勵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獲省科技大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第一項目完成單位,分別給予最高獎勵3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2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16 | 企業研發費用補助 | 按照在稅務部門提供的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較上一年度的增量、基數分別給予8%、5%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并且可以與本政策其他條款同時疊加享受。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科技局 |
17 | 引才育才基地獎勵 |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引才育才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科技局 |
18 | 國際科技合作載體獎勵 |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國際合作載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科技局 |
19 | 新型研發機構獎勵 | 鼓勵企業或創新團隊在文成布點或合作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新認定為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機構投入非財政支持的研發經費分別給予20%、10%補貼。獲得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之后,按上年績效評價結果給予補助,評價結果為優秀、合格的,對機構投入非財政支持的研發經費分別給予20%、10%補貼,不合格不予補貼,最高30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科技局 |
20 | 企業研發機構獎勵 | 新認定或備案的省級企業重點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科技局 |
21 | 重點實驗室獎勵 | 對新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市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22 | 技術轉移轉化機構補助 | 對國內“雙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國(境)內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中國百強企業等機構在文成縣共建并新設立獨立法人性質的技術轉移轉化機構,在設立首年每家給予20萬元補助。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23 | 技術轉移轉化獎勵 | 每年遴選一批通過技術交易并在文實現產業化、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在100萬元以上(含)的項目,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20%給予獎勵,每項最高5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10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科技局 |
24 | 國際民間科技創新服務聯盟建設補助 | 支持國際民間科技創新服務聯盟建設試點,對聯盟試點牽頭運營單位每年給予50萬元補助。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科技局 |
25 | 中試基地建設補助 | 對市級以上備案的中試基地、概念驗證中心采取后補助的方式,按上個年度中試等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的50%、最高200萬元予以支持,單個中試基地、概念驗證中心三年累計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科技局 |
26 | 省級創新聯合體補助 | 對認定為省級創新聯合體、市級創新聯合體分別給予牽頭單位20萬元、10萬元補助,并推薦參與國家、省創新聯合體技術攻關行動,承擔國家、省、市重大攻關項目。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科技局 |
27 | 科技計劃項目 | 采取無償撥款等小額資助方式扶持科技型初創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平臺發展。給予重大項目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重點項目5-20萬元(不含20萬元);一般項目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補助。 | 審查遴選 | 否 | 縣科技局 |
28 | 推廣應用創新券 | 我縣企業和創業者可以通過云服務平臺查詢開放共享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設備,并在線預約技術創新服務。企業和創業者每年可以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創新券使用額,每個單位全年低于1萬元的服務可全額抵用,超過1萬元部分抵用50%,單項服務補助不超過3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科技局 |
29 | 初創企業扶持 | 對進駐文成縣百丈漈科技企業孵化園的科技型企業、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的租金補助支持。按補助面積實際租金首年100%,次年50%的額度給予補助,最多補助2年;E類以上高層次人才領銜的團隊進駐,首年、次年按100%的額度給予補助,第三年按50%的額度給予補助,最多補助3年。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科技局 |
二、搶抓數字經濟發展機遇 | |||||
30 | 電子信息重點企業獎勵 | 新入選省電子信息產業百家重點企業的獎勵2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31 | 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獎勵 | 新認定的市級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包含軟件類與電子信息制造業),給予園區運營單位5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32 | 企業技改補助 | 對技改工業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在項目驗收后,經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按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分別給予15%、20%的資金補助,數字經濟核心制造業項目補助比例再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投資200-500萬元的綠色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7%給予補助。以上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0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33 | 新增工業項目補助 | 對新增工業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在項目竣工驗收并投產后,經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按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分別給予15%的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00萬元;對省制造業重大產業項目,且進口設備投資在2億元以上或數字經濟核心制造業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并投產后,經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按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給予15%的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32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的非制造業工業(既采礦、電力生產、熱力生產、燃氣生產、自來水生產及供應業等)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并投產后,經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按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給予10%的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0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34 | 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獎勵 | 列入市級以上智能化技術改造示范項目,按智能設備和軟件投資額的35%、最高1200萬元給予獎勵。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35 | 全員勞動生產率提高技改追加補助 | 規上工業企業智能化技改項目竣工投產后,在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以上的基礎上,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提高20%、30%、40%以上的,分別追加補助5%、7%、10%,追加補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不受原技改補助封頂額度限制)。 | 數據核校 | 是 | 縣經信局 |
36 | 智能制造示范獎勵 | 對新認定的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優秀應用場景分別獎勵100萬元和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未來工廠、省級數字工廠、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市智能制造裝備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37 | 5G改造補助 | 對工業制造業企業開展生產線5G改造,在生產區實現5G網絡連續覆蓋,具備清晰5G應用發展規劃的,按硬件、軟件和流量資費等實際投資的30%、最高500萬元給予補助。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38 | 智能化技術改造初步設計方案服務購買 | 篩選有意向進行智能化改造的制造業企業,為其提供智能化改造設計方案,企業采用方案并開展智能化技改后,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對數字化產線設計方案、數字化車間設計方案和智能工廠設計方案,標準分別為5萬元、10萬元和15萬元。每個智能化技術改造診斷服務按1萬元標準購買。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39 | 智能化技術改造產業聯盟獎勵 | 建立文成縣智能化技術改造產業聯盟,績效評價合格的每年給予50萬元獎勵。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40 | 小微企業園新購置生產設備項目補助 | 對小微企業園內生產經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新購置生產設備金額大于50萬元的,按實際到位設備購置金額的15%、最高30萬元給予補助。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41 | 工業互聯網平臺獎勵 | 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新建成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獎勵20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42 | 兩化融合榮譽獎勵 | 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國家級獎勵50萬元、省級獎勵30萬元;市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獎勵20萬元;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獎勵15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43 | 兩化融合項目補助 | 列入當年度計劃實施的企業兩化融合項目相關信息技術轉讓與應用、嵌入技術轉讓與應用、計算機設備、網絡設備、軟件嵌入設備、應用軟件以及軟件服務費等實際投入達20萬元(含)以上,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30%的補助,對屬于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制造業的企業(依據企業統計分類代碼),補助標準再提高10個百分點,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44 | 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獎勵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45 | 制造業“云上企業”獎勵 | 新列入的省級制造業“云上企業”獎勵10萬元,市級制造業“云上企業”獎勵5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46 | 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試點獎勵 | 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試點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發改局 |
三、推進知識產權和品牌質量建設 | |||||
47 | 鼓勵發展工業設計 |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20萬元、1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48 | 支持地方特色工藝美術行業發展 | 對首次獲得國家、浙江省、溫州市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5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49 | “浙江制造”產品獎勵 | 新認定浙江制造精品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認定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50 | 新產品試制試產 | 鼓勵企業進行新產品試制試產技術開發,產品通過國家或省級鑒定并且投入生產的,每個新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 資格定補、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51 | 制定標準補助 | 對主導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浙江制造”標準、市級地方標準、地方技術性規范的單位,每項給予50萬元、20萬元、2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助;主導制定的標準評定為“浙江標準”,每項給予10萬元的補助;主導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市級地方標準、地方技術性規范分別獎勵25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參與制修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浙江制造”標準、行業標準的,分別獎勵10萬元、10萬元、2萬元、3萬元。參與省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且在起草單位中排名前5(排名不包含科研院所、技術機構)獎勵1萬元。(參與制修訂的各類標準其主要起草單位不應為文成縣企業。)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52 | 標準創新貢獻獎補助 | 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為主承擔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的補助;參與且獲表彰的單位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補助。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組織獎的單位給予50萬元的補助。獲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重大獎、優秀獎、組織獎,為主承擔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補助。獲溫州市標準創新貢獻獎及提名獎的,為主承擔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補助。本條款涉及上級財政有配套獎補的,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53 |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補助 | 新成為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SC)、浙江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溫州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員的,分別給予其所在單位10萬元、7萬元、5萬元、1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54 | 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補助 | 為主承擔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項目驗收的單位,優秀等級每項給予30萬元的補助,良好或合格等級給予20萬元的補助;為主承擔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項目驗收的單位,優秀等級每項給予15萬元的補助,良好或合格等級給予10萬元的補助。為主承擔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項目驗收的單位,優秀等級每項給予10萬元的補助,良好或合格等級給予7萬元的補助。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55 | 標準化先進單位補助 | 對通過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驗收的單位,給予20萬元補助;對獲批標準國際化培育基地、標準國際化試點(示范)單位的組織,給予10萬元的補助。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56 | 質量獎獎勵 | 企業新獲得縣長質量獎、縣長質量管理創新獎的,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企業新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溫州市市長質量獎、溫州市質量管理創新獎的,在上級政府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57 | “浙江制造”企業獎勵 | 新獲“浙江制造”品牌認證的,獎勵20萬元;通過非認證渠道獲得“品字標”使用權限、被認定為省“品字標”企業的獎勵1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58 | 質量管理與品牌研究中心項目補助 | 新獲得市質量管理與品牌研究項目,在上級政府補助基礎上再獎勵1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59 | 提升企業品牌質量 | 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和國家級、省級商標品牌基地(單位)稱號的,分別給予10萬元、10萬元、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60 | PCT獎勵 | 對民營企業通過PCT途徑申請發明專利的,每件最高補助0.5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61 | 專利導航試點補助 | 對新設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每家補助30萬元;對每個專利導航試點項目給予項目實施單位20萬元補助。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62 | 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獎勵 | 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園區的單位給予1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63 | 專利獎獎勵 | 新獲中國專利金獎、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獎勵;新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新獲省專利金獎的專利權人給予30萬元獎勵;利權人須為法人企業。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64 | 知識產權聯盟獎勵 | 實體運營公司注冊地在文成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給予40萬元一次性補助。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65 | 馳名商標獎勵 | 對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66 | 發明專利授權獎勵 | 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且授權地在文成的企業或者個人,每件給予1.2萬元補助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67 | 促進小微企業發展 | “個轉企”滿1年的每戶補助0.5萬元(含三年免費基礎代理記賬費用)。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68 | 專利保險、保費補貼 | 企業購買的專利保險類產品,給予年度保費總額50%補助,單項補助不超過1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四、支持企業提質增效 | |||||
69 | “陽光工廠”系列獎勵 | 對建成“陽光工廠”系列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食品小作坊每家獎勵0.3萬元,食品生產企業每家獎勵1萬元;運用“CCP智控”升級為陽光工廠2.0的食品生產企業,每家再獎勵1萬元(直接創成“陽光工廠”2.0的一次性給予獎勵2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市場監管局 |
70 | 綠色產品認證獎勵 | 企業首次獲綠色產品全項認證證書的獎勵20萬元(第一年兌現10萬元,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別兌現5萬元),每增加一張綠色產品全項認證證書再獎勵2萬元,最高限額30萬元;首次獲綠色產品分項認證證書(不包括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中自我聲明類)的獎勵8萬元(第一年兌現4萬元,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別兌現2萬元)。全項認證獎勵和分項認證獎勵不得重復申報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市場監管局 |
71 | 綠色工廠、供應鏈、設計產品獎勵 | 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工廠,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5萬元;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分別獎勵60萬元、30萬元;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72 | 企業開展綠色生產獎補 | 對企業開展并通過審核驗收的清潔生產、水平衡測試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4萬元、4萬元補助;被認定為市級節水型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73 | 企業做大做強獎勵 | 對總部設在文成縣,且在文銷售額超1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對入選“中國企業500強”的企業,首次給予500萬元獎勵;對入選“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或“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首次給予300萬元勵;對入選“浙江企業100強”“浙江制造業企業100強”或“浙江民營企業100強”的企業,首次給予200萬元獎勵;以上榮譽重新通過認定,且在文銷售額正增長的,給予50萬元獎勵。首次入選市級領軍企業的,給予100萬元獎勵。企業當年獲得以上兩項以上獎勵的,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74 | 支持企業提檔升級 | 制造業企業當年增加值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畝均增加值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每100萬元增加值給予1萬元獎勵(自營出口企業不包括出口部分,計算公式:增加值×〔(營業收入-出口額)/營業收入〕);納入數字經濟核心制造業企業的,每100萬元增加值給予1.5萬元獎勵。規上工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應稅貨物銷售額,下同)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20億元的,再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獎勵。 | 數據核校 | 是 | 縣經信局 |
75 | 工業“小升規”獎勵 | 對首次申報年度上規且下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應稅貨物銷售額)同比增長1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首次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10月份申報月度上規且下一年度營業收入(應稅貨物銷售額)同比增長10%以上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8萬元、25萬元、22萬元、18萬元獎勵;納入數字經濟核心制造業企業的再獎勵5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76 | “專精特新”企業獎勵 | 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首次獲評省級“隱形冠軍”企業獎勵50萬元。首次獲評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15萬元。以上獎勵不重復享受、就高執行。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77 | 企業梯度培育獎勵 | 評為市級“領軍型工業企業”、市級“高成長型工業企業”、市級“最美工廠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10萬元、1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78 | 助企服務資金 | 縣財政每年安排50萬元經費用于支持有關規劃編制、服務購買、溫州工業設計大賽文成專項賽、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中小微企業知識培訓、人才招引和政策宣傳等工作。 | 數據核校、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79 | 人才項目獎補 | 工業企業自主完成國家級和省級人才項目申報的,分別給予企業每人5萬元的補助;國家級或省級人才計劃通過市級審核的,再給予企業每人10萬元的補助,同一申報人同時申報國家級和省級項目的,省級項目補助減半;項目入選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分別再給予企業每人40萬元、20萬元的補助;申報人才全職到崗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分別再給予企業每人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以上獎補對象為企業) | 數據核校、資格定補 | 否 | 縣經信局 |
80 | 單項冠軍獎勵 | 榮獲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經信局 |
81 | 支持項目盡快竣工投產 | 對實際固定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竣工投產,上規納統后,經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按每平方米新增供地面積予以12元獎勵;比合同約定提前6個月以上竣工投產的,上規納統后,再予以每平方米新增供地面積8元獎勵。 | 數據核校 | 否 | 縣經信局 |
82 | 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提升獎勵 | 當年提升庫內企業實現戰略性新興產業年產值首次超過3000萬元以上且增速達到2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發改局 |
83 | 支持企業軍民融合發展 | 本地企業承接部隊軍用技術轉移并實現項目產業化的,按照轉移軍用技術合同金額的2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新獲批、到期復審獲批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的,每證補助20萬元(每家企業每證享受1次獎勵政策)。首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特色產業示范基地(園區)稱號的分別獎勵500萬元、100萬元;首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示范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首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科技協同創新示范平臺稱號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發改局 |
84 | 規上戰略性新興企業獎勵 | 新認定的規上戰略性新興企業,保持兩年在庫的, 獎勵10萬元。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發改局 |
85 | 國家級重大產業發展專項獎勵 | 對列入國家級重大產業發展專項的項目,給予5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是 | 縣發改局 |
86 | 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投資獎勵 | 對年度實際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5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每個給予100萬元補助,同一項目補助年限不超過2年。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發改局 |
87 | 省級重大產業項目獎勵 | 按獲得的用地獎勵指標給予1萬元/畝、最高200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發改局 |
88 | 境內上市獎勵 | (一)主板、科創板上市分階段獎勵2100萬元:擬上市企業與券商、會所、律所簽訂上市服務協議后,獎勵100萬元;通過輔導驗收后,獎勵300萬元;向證監會報送IPO材料并被受理后,獎勵800萬元;發審會過會同意注冊后,獎勵600萬元;IPO成功后,獎勵300萬元。(二)創業板上市分階段獎勵1800萬元:擬上市企業與券商、會所、律所簽訂上市服務協議后,獎勵100萬元;通過輔導驗收后,獎勵300萬元;向證監會報送IPO材料并被受理后,獎勵800萬元;發審會過會同意注冊后,獎勵300萬元;IPO成功后,獎勵300萬元。(三)北交所上市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通過輔導驗收后,獎勵300萬元;向證監會報送IPO材料并被受理后,獎勵300萬元;發審會過會同意注冊后,獎勵200萬元;IPO成功后,獎勵200萬元。(四)本政策期內,對在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上市的第一家企業,分別另行獎勵500萬元,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第二、第三家企業,分別另行獎勵30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89 | 香港上市獎勵 | (一)香港主板上市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擬上市企業與券商、會所、律所簽訂上市服務協議后,獎勵100萬元;企業遞表并被受理后,獎勵400萬元;香港聯交所同意注冊后,獎勵400萬元;IPO成功后,獎勵100萬元。(二)香港創業板上市分階段獎勵800萬元:擬上市企業與券商、會所、律所簽訂上市服務協議后,獎勵100萬元;企業遞表并被受理后,獎勵300萬元;香港聯交所同意注冊后,獎勵300萬元;IPO成功后,獎勵100萬元。(三)境外上市企業須以境內經營實體的有限公司作為主體申報。對于境外上市后再申報A股上市成功的,視同新申請上市企業享受境內上市獎勵,但需扣減原境外上市獎勵金額。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0 | 上市報告期內營收增速獎勵 | 擬上市企業在提交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受理所申報的報告期內,開票銷售額比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上、增長20%以上、增長30%以上的分別獎勵40萬元、80萬元、100萬元。 | 數據核校 | 是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1 | 上市公司融資獎勵 | (一)首發融資獎勵:上市公司首發融資3億元以內且融資額60%以上投資文成的,給予100萬元獎勵;首發融資3億元(含)以上且融資額60%以上投資文成的,增加部分給予1%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元;(二)上市公司再融資,其融資額60%以上用于文成的,按投資文成金額的0.2%給予獎勵。 | 數據核校 | 是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2 |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獎勵 | 上市公司對外實施并購重組,并達到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 數據核校 | 是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3 | 政府與企業共擔上市風險基金 | 縣政府初步統籌安排2000萬元的上市風險共擔基金,今后視擬上市企業數量的增加再增加額度,對列入重點輔導的擬上市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增加的費用給予墊付,具體申報參照《文成縣企業上市風險共擔基金操作指引(試行)》(文金融辦發〔2018〕56號)執行。 | 數據核校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4 | 上市公司遷入文成獎勵 | 對于注冊地和納稅地均遷入文成,且符合產業導向的上市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并視同縣內新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待遇。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5 | 企業股改制改造獎勵 | 對凈資產500萬元以上、實際經營年限在1年以上的企業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獎勵10萬元;規上企業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獎勵30萬元;擬上市企業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獎勵5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6 | 新三板掛牌獎勵 | (一)企業在新三板基礎層掛牌的,分階段獎勵200萬元,與券商、會所、律所簽訂新三板掛牌服務協議后,獎勵30萬元;掛牌成功后,獎勵170萬元。(二)企業由基礎層轉板至創新層的,創新層掛牌成功后,獎勵100萬元。(三)企業直接在創新層掛牌的,分階段獎勵300萬元,與券商、會所、律所簽訂新三板掛牌服務協議后,獎勵30萬元;掛牌成功后,獎勵270萬元。(四)對本政策期內,前三家新三板掛牌企業,每家另行獎勵50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7 | 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獎勵 | 在省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成功掛牌的,獎勵30萬元;在省股權交易中心科創助力板成功掛牌的,獎勵30萬元;在省股權交易中心創新板成功掛牌的,獎勵2萬元。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8 | 掛牌企業融資獎勵 | 企業在新三板、省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三年內,通過定向增發等方式直接融資1000萬元(含)以上的,且融資額60%以上投資文成的,按投資文成金額的0.2%給予獎勵,單次獎勵不超過20萬元。 | 數據核校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99 | 上市公司招才引智獎勵 | 對在同一上市公司連續工作滿3年(含上市前)的董事會秘書給予5萬元獎勵。 | 資格定補 | 否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100 | 上市公司投資獎勵 | 上市公司投資縣內企業3000萬元以上,縣內企業成功上市的,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對出資上市公司獎勵100萬元。 | 數據核校 | 是 | 縣金融服務中心 |
文成縣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附 則
1.適用對象。本政策適用對象獎補時間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計,本政策中所指企業為在文成縣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除外),個人指戶籍地在文成的中國公民。“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結果為C類企業可享受本政策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示范、小微園企業技改、智能化改造診斷設計、人才項目獎補、工業“小升規”相關等條款,“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結果為D類企業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條款,“畝均論英雄”評價結果以最新結果為準。除本政策條款有明確指出外,原則上行政單位不作為獎補對象。
2.關于獎補資金撥付和兌現時間。各獎補項目組織申報時間以具體申報通知或指南為準,其中,“小升規”項目獎勵時間為下下年度予以兌付,不受“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結果限制。
3.名詞解釋。總量控制是指注冊時間三年以上的企業同一年度所獲獎補資金總額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為限。地方綜合貢獻度是指企業實現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所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規費除外)、人才貢獻、科技創新投入、就業貢獻等。“以上”均包含本數。
4.關于重復、疊加和進等獎勵。同一企業不同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以上(含兩項)扶持條款可疊加執行。同一企業以同一名義(項目)在獲得不同等次獎勵認定的,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已獎勵部分視作已配套,縣財政僅補足差額部分。
5.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的解釋。第32、33、34、40條政策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是指項目在縣發改局或縣經信局備案建設期內;補助期限:設備開票時間(需在項目備案建設期)內任選兩個完整周年期的設備投資額。設備購置費(含進口設備、二級能效以上變壓器及附件、10萬元以上模具、設備控制系統)為不含稅價。基建投資、二手購置、租賃的生產設備、各類車輛(含叉車)、電梯(包括升降梯)、空調(無塵車間內凈化設備除外)、辦公用品用具、發電機組、三級能效以下變壓器等配套設施費用不予補助,智能化技改示范項目軟件購置費用不超過項目審計核定設備投資額的20%。
6.執行效力。本政策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申報指南或實施細則各單位可另行制定。本政策具體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金融服務中心等部門承擔。縣資規局、屬地鄉鎮分別負責為企業提供占地面積和租賃面積等數據證明,縣稅務部門負責為企業提供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額數據證明,縣組織部(縣人才辦)提供人才項目申報、落地證明,縣財政部門在資金撥付前負責審核把關。本政策施行前,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包括有連續年限、符合條件但未兌現完畢)的項目,按原政策兌現,除此之外新申請的獎補項目,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發布后,其他已發布縣級產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另有規定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政策直接執行。
文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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