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名稱
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項目
二、工作目標
依托大型園區、產業聚集區、行業協會等建立商標培育指導站,通過行政指導、普法宣傳等各種方式,加大商標品牌培育和保護力度,營造“重商標、創品牌、促發展”的良好環境,推進我市商標品牌戰略有效實施。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商標服務,提高企業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的能力。
三、項目任務
(一)建設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
結合所在轄區企業實際需求,建立建設至少1個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或在原有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點增加至少1項服務內容,制定或完善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工作規范。
(二)協助企業注冊商標。
為企業提供商標國內和國際注冊法律咨詢,商標規范使用提示、自主品牌培育、商標運用指引等服務,及時提醒企業辦理商標注冊、變更、續展等事宜,配合市知識產權局為企業開展商標注冊預警服務,引導企業規范使用商標,避免商標違法風險,為至少20家企業提供商標品牌相關服務。
(三)協助企業商標維權援助。
指導企業建立商標維權機制,向服務對象公開商標侵權假冒案件受理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商標品牌快速維權受理點,指導協助企業處理異地維權訴求,及時處理企業商標被侵權等維權問題。
四、申報條件及要求
佛山市內各大型園區、產業聚集區、行業協會。
五、申報材料
(一)《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建設項目申報書》(見附件);
(二)機構法人資格證書或營業執照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三)近兩年的財務報表;
(四)人員資格證明;
(五)機構所獲榮譽證明;
(六)其他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
六、實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項目實施周期為一年,入庫1項,每項預計20萬元。
七、其他事項
(一)合同管理:項目立項后,市市場監管局與承擔單位簽署項目合同書,作為項目管理的重要依據。
(二)項目驗收: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總結并申請驗收,向市市場監管局報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驗收通過后,方可結項。
八、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填寫并提交材料。申報單位請登錄“佛山市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http://www.fsfczj.gov.cn/#/home)填寫申報書,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必須與網上填報信息一致。
(二)網上初核。
1.申報書提交后,申報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實時掌握審核進度,并能夠在進入網上初核階段前撤回申報,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初審單位(簡稱“初審單位”)負責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書信息進行網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請人身份信息的真實性以及申報書的準確性,初核結果將在網上申報系統同步更新。
3.申報單位網上初核不合格,應根據初核意見在規定期限內修改并重新提交申報信息;未在期限內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審核。
1.申報單位經網上初核合格后,須打印項目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報送至所在轄區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審核單位”)將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進行項目評審工作。
2.第三方評審機構負責配合審核單位,組織評審專家對項目申報書進行評審。
3.審核單位依據第三方評審機構出具的項目評審報告,對項目評審結果進行復核,根據復核結果擬定擬立項項目名單,并在官網公示五個工作日。
4.審核單位在審核期間,發現第三方評審機構在項目評審期間接受申報單位委托評審中,存在偏袒評審以及弄虛作假套取資金行為的,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九、申報時間
網上申請時間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17:00時;
各區市場監管理局審核時間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8日17:00時;
請各申請單位于12月14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轄區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區局收齊后統一報送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紙質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7日17: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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