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報名已經結束,距離考試還有2個月時間了,你準備的怎么樣了,考試分為三門科目,各科目名稱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專利法律知識:11月14日9∶00—11∶30,題型為選擇題,滿分為150分;
相關法律知識:11月14日14∶00—16∶00,題型為選擇題,滿分為100分;
專利代理實務:11月15日9∶00—13∶00,題型為論述答題和實際撰寫,滿分為150分。
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2020年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全部采用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計算機化考試方式是指應試人員在計算機終端獲取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和專利代理實務科目的試題,在計算機終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題結果的方式。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應試規則》請所有考生知悉,應當遵守本規則。
附:
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應試規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應試人員考場行為,保證考試正常有序進行,根據《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應試人員應當遵守《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辦法》和本規則的規定。
第三條 考試開始前40分鐘,應試人員應當憑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進入考場,接受監考人員核對證件并按要求簽名,拍照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永久居留證、機動車駕駛證,應當與報名時提交的證件一致。
第四條 進入考場時,應試人員可以攜帶黑色或藍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圓珠筆與鉛筆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食物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如果應試人員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如果應試人員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應當關閉后存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第五條 應試人員入座后,應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放置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第六條 應試人員入座后,不得擅自離開考場。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應當由監考人員陪同,返回考場時應當重新拍照。
在同一考場同一時間,只允許1名應試人員暫時離開考場。
第七條 入座后考試開始前,應試人員可以登錄計算機考試界面,核對考試相關信息。
第八條 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考試開始60分鐘后,應試人員方可交卷離場。
第九條 應試人員根據答題情況可向監考人員申請草稿紙。
第十條 如果出現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或供電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應試人員無法正常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
第十一條 因考試機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應試人員答題時間出現損失,應試人員可以當場向監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考人員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條 如果應試人員因突發疾病不能繼續考試的,應當停止考試,立即就醫。
第十三條 考試結束前,應試人員有違規行為或特殊情況需離場處理的,應當經監考人員批準,在《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考場情況記錄表》中填寫交卷時間并簽字確認,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至考站備用考場或休息室,至考試開始60分鐘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考試結束時,應試人員應當聽從監考人員指令,停止考試,將草稿紙整理好放在桌面上,等候監考人員清點回收。監考人員宣布退場后,應試人員方可退出考場。應試人員離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第十五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期間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維護考場秩序。
第十六條 應試人員對試題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試題內容抄錄或復制后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不得將答題紙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第十七條 應試人員如果出現違規行為,將按照《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辦法》相關規定處理,有關情況將向所在單位通報,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本規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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