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深化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改革,便利生產企業獲得認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65號)、《國家認監委關于調整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以及相關活動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指定行政審批要求的公告》(認監委2016年第11號公告),認監委決定開展強制性產品實施機構指定工作。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指定需求
按照公正公開、擇優使用的原則,開展指定工作。擬在電線電纜、家電、音視頻、信息技術、電信終端、照明電器、車輛及部件、兒童用品等產品領域指定認證機構10家次、實驗室49家次。(相關指定需求詳見附件)
二、指定條件
(一)申請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依照《條例》規定設立,具有相應領域2年以上認證經歷或者頒發相關產品認證證書20份以上;
2. 符合國家標準中對認證機構技術能力的通用要求;
3. 在申請前6個月內無不良記錄;
4. 本機構的法人性質、產權構成和組織結構等能夠保證其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
5. 具備能夠公正、獨立和有效地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技術與管理能力;
6. 具備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所需要并且可以獨立調配使用的檢測、檢查資源,擁有與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符合條例規定的認證人員和穩定的財力資源。
(二)申請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能力,并經依法認定;
2. 獲得資質認定并具有相關領域檢測經驗,從事檢測工作2年以上或者對外出具相關產品檢測報告20份以上;
3. 符合國家標準中對實驗室技術能力的通用要求;
4. 在申請前6個月內無不良記錄;
5. 本單位的法人性質、產權構成以及組織結構能夠保證其公正、獨立地實施檢測活動;
6. 具備承擔相應產品認證檢測活動所需的全部設備、設施,或者經相關設備、設施所有權單位的授權,可以獨立使用設備、設施;
7. 檢測人員接受過與其承擔的相應產品認證檢測所必需的教育和培訓,并掌握相關的標準、技術規范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具備必要的產品檢測能力。
三、指定工作安排
(一)符合上述條件并有申報意愿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申報:
1. 本次指定采取網上填報方式進行。網上申報地址:
http://cccxzsp.cnca.cn/aasp。
2. 申請機構應于2019年10月31日17:00前提交網上申請。
3. 申請機構應確保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存在虛假、瞞報等情況,一律取消指定資格。
(二)認監委按照指定程序開展指定工作并作出指定決定,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公告本次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的名錄及業務范圍。
四、聯系方式
電子電氣類:邱磊 010-82262779
非電子電氣類:關鈞文 010-82262674
認監委
2019年10月16日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