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管理辦法》是由北京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5日發布的文件
時 間:2014年12月25日
發布單位:北京市委市政府
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意見》(京發〔2014〕17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政府采購和推廣應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4〕24號),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管理工作,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服務)應用,服務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民生改善,發揮市場端拉動作用,提升全社會自主創新能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各類社會組織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取得,技術先進,產權明晰,質量可靠,市場前景廣闊的產品(服務)。
第三條 經認定的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可享受政府采購和推廣應用等政策支持。本市優先認定大氣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智能交通、城市安全運行和應急救援、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及新農村建設,以及文化惠民、健康養老、居民消費等民生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服務)。
第四條 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質監局、中關村管委會組成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小組(以下簡稱認定小組),負責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工作。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認定小組各組成部門、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縣政府作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通報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以及政府采購和推廣應用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下一階段工作。
第五條 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或社會組織;
(二)產品(服務)應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領域范圍,符合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要求,生產過程符合節能減排技術標準;
(三)產品(服務)應具有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四)產品(服務)技術成熟、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和本市對產品(服務)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
(五)產品(服務)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或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比同類產品(服務)有明顯的價格優勢。
第六條 新技術新產品(服務)的認定程序如下:
(一)申請單位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申請書》;
2.產品(服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3.國家和本市對產品(服務)生產、銷售有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產品(服務)符合規定及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產品(服務)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文件、銷售合同(發票)、企業標準文本、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相關證書等(復印件)。
(二)認定小組組織專家對申請單位的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認定小組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審核,提出認定名單。
(四)認定小組將認定名單向社會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認定小組核實處理。
(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認定小組發布認定結果,并向申請單位頒發“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證書”。
第七條 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到期后其認定資格自動失效,申請單位可重新申請認定,符合條件的核發新的“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證書”。
第八條 申請單位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申請資格,已獲得認定的,取消其認定資格并向社會公告。被取消資格的單位,認定工作小組三年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1]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質量認證中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