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上半年南山區公共文化活動項目資助申報的通知
為擴大公共文化供給,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根據《南山區群眾文化活動資助管理辦法(試行)》,我局將于近期開展2023年上半年南山區公共文化活動項目資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南山區登記注冊或依法設立的文化類事業單位和企業,在南山區民政局登記注冊的文化類社會組織。營業范圍須包含文化類業務,暫不接受教育、體育、科技等非文化類主體申報。
二、申報時間
2022年12月15日9:00~2022年12月26日18:00
三、申報項目要求
(一)公益性強、公眾參與度高,有利于豐富和滿足人民群眾文化生活。
(二)有利于汲取和傳播優秀文明成果,具有較高文化藝術含量的優秀項目和品牌活動。
(三)能反映區域文化水準,有利于增強南山區文化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四)申報單位應根據申辦活動具體要求,認真填寫活動相關信息、編寫《活動具體實施方案》等。
(五)本次申報分為劇場劇院品牌活動、周末音樂會、其他公共文化活動三個大項,每個申報單位限申報一個活動方案。
(六)申報項目如使用室內場館或場地,例如南山區文化館、南山文體中心、深圳保利劇院、華夏藝術中心、風華大劇院、南山實驗劇場、海上世界藝術中心等,需提前與場地管理方溝通初步落實檔期,并提供場地管理方簽字、加蓋公章的《場地使用意向書》或《場地租用協議》;在戶外廣場、社區舞臺舉行的活動項目,提前與場地管理方溝通檔期安排即可,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四、受理流程
(一)在區民政局注冊登記的文化類社會組織開展的活動需先向注冊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文化主管部門申請,具體流程詳詢各街道工作人員。
(二)在南山區登記注冊或依法設立的文化類事業單位和企業開展的活動項目資助申報實行網上申報,申報平臺為“南山區群眾文化資助”小程序,操作步驟詳見附件2:使用說明。
(重要提醒:申報單位營業范圍須包含文化類業務,暫不接受教育、體育、科技、人力資源等非文化類主體申報,否則視為無效申報。)
評審過程分為資格初審和專家評審,因評審過程需協調專家時間,耗時或較長,各申報單位可自行登錄“南山區群眾文化資助”小程序查詢評審進度。
(三)簽訂協議,開展活動。專家評審通過的申請單位,落實具體實施方案并開展活動,根據協議約定,撥付首期資助資金。
(四)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委托第三方對確定資助的活動進行驗收、審計,承辦單位需支付完畢所有費用,方可獲得合格審計報告。經驗收、審計合格,方可根據協議撥付尾款資助資金。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單位須提前確認好活動資源、演出人員檔期、初步落實場地等,并按活動方案如期開展相關活動,在發生以下情況時需及時提交書面申請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審批:
1.資助活動延期開展;
2.資助活動取消;
3.資助項目的活動方案發生變更;
4.資助項目終止;
5.其他需要審批的重大變更事項。
資助資金必須是專款專用,項目單位不得變更,項目因故終止、撤銷的,申報單位應及時清理賬目和資產,并將剩余資助資金如數退回。
如有未報批且私自改動活動導致活動開展與報備方案不一致的,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按照協議內容及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資助只接收申請單位的直接申報,不接收第三方代理申報。申請單位須對所提交的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三年內申報資格。
(三)資助不得用于下列各項開支:
1、部門和單位的人員工資和獎金支出、正常辦公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職工福利支出;
2、部門和單位的基本建設費用;
3、企事業單位應由部門預算安排經費或應由政府投資立項安排的項目;
4、已獲我區其他同級財政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
5、已獲其他區或市級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
6、其他不屬于資助范圍的支出。
(四)本次資助均為差額資助,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自行承擔。
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2年12月
附件1:《室內場館/場地使用意向書》(僅室內場館/場地活動項目須提供)
附件2:《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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