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
冀工信企業函〔2022〕611號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進一步加強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之路,實現高質量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組成。
創新型中小企業具有較高專業化水平、較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是優質中小企業的基礎力量;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位于產業基礎核心領域、產業鏈關鍵環節,創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術、細分市場占有率高、質量效益好,是優質中小企業的核心力量。
第三條 參評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應在河北省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堅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專精特新發展方向,堅持分層分類分級指導,堅持動態管理和精準服務。
第五條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下簡稱省工信廳)負責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企業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培育服務等工作。
其他機構不得開展與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的評價、認定、授牌等活動。
第六條 省工信廳強化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動態管理,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加強本地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加強服務對接和監測分析,對企業運行、發展態勢、意見訴求,以及扶持政策與培育成效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蹤,有針對性地制定支持政策,開展精準服務。
第二章 評價和認定
第七條 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評價和認定工作堅持企業自愿、政策引領、培育促進、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誰推薦、誰把關,誰審核、誰管理”的工作原則,統籌開展、有序推進。
第八條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法》,結合我省產業現狀和中小企業發展實際,省工信廳制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特色化指標,其他評價和認定標準,遵照國家《辦法》執行。
第九條 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認定,按照國家《辦法》規定,由企業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自評或申請。
依托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http://gxt.hebei.gov.cn/main/),省工信廳建立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管理系統,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認定進行審核管理;每批次通過認定企業的信息將由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統一導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
第十條 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實施常態化申報,定期開展評價。由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參與自評,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將合格企業向省工信廳正式推薦。每季度,省工信廳適時組織資格審核、實地抽查,分批次對通過審核的企業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省工信廳公告為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第十一條 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實施常態化申報,每半年認定一次。經公告的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提出申請,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初審,將合格企業向省工信廳正式推薦。省工信廳適時組織專家審核、實地抽查,對通過審核的企業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省工信廳公告認定為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第十二條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認定,原則上每年第二季度開展,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提出申請,由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向省工信廳正式推薦。省工信廳組織專家評審和實地抽查,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
第三章 動態管理
第十三條 經公告的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業重新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進行自評,經省工信廳審核(含實地抽查)通過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經認定的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省工信廳組織復核(含實地抽查),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作通知要求組織復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
第十四條 有效期內的省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更新的信息由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從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導入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管理系統備案管理。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第十五條 有效期內的省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更名、合并、重組、遷移、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與評價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培育平臺,填寫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經省工信廳審核,繼續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和認定標準的,其稱號及有效期不變;不再符合評價或認定標準的,省工信廳核實后取消公告或認定;不再符合認定標準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工信廳核實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取消認定。對于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
第十六條 有效期內的省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取消公告或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十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可對省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等問題,向省工信廳實名舉報,并提供佐證材料和聯系方式。對受理的舉報內容,由企業所在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及時向被舉報企業核實,被舉報企業未按要求回復或經核實確認該企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
第四章 培育扶持
第十八條 發揮我省各級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構建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注重政策疊加,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財稅、金融、技術、產業、人才、用地、用能等支持政策落地,提高政策精準性和有效性;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省級以上各類科技創新支持項目。鼓勵各地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優質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第十九條 經確定的我省優質中小企業,省工信廳發揮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作用,整合優質資源,創新服務方式,為企業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協調推動退稅減稅、融資擔保、穩崗就業、信貸投放、投資項目、用地用能、環保白名單、產學研合作和節能綠色發展等政策惠企;鼓勵大型企業將優質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鼓勵金融機構打造專屬信貸產品,開展企業股權融資對接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推薦企業參加中博會、數博會、APEC會議等展會,開拓國內外市場。
第二十條 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針對本地區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和需求,開展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制定分層分類的專項扶持政策,加大服務力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不斷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通過普惠服務與精準服務相結合,著力提升服務的廣度、深度、精準度和響應速度,增強企業獲得感,激發涌現出更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第二十一條 各地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各類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應加強指導和服務,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公司治理、精細管理和合規管理水平,防范各類風險,推動持續健康發展,切實發揮其示范作用。在評價、認定和服務過程中應注重對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在宣傳報道、考察交流等方面應征得企業同意。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原有效期內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繼續有效。到期后自動失效,復核時按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
附件:1.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2.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附件1
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一、公告條件
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三)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四)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二、評價指標
包括創新能力、成長性、專業化三類六個指標,評價結果依分值計算,滿分為100分。
(一)創新能力指標(滿分40分)
1.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數量(滿分20分)
A.Ⅰ類高價值知識產權1項以上(20分)
B.自主研發的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15分)
C.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10分)
D.Ⅱ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5分)
E.無(0分)
2.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20分)
A. 5%以上(20分)
B. 3%-5%(15分)
C. 2%-3%(10分)
D. 1%-2%(5分)
E. 1%以下(0分)
(二)成長性指標(滿分30分)
3.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滿分20分)
A. 15%以上(20分)
B. 10%-15%(15分)
C. 5%-10%(10分)
D. 0%-5%(5分)
E. 0%以下(0分)
4.上年度資產負債率(滿分10分)
A. 55%以下(10分)
B. 55%-75%(5分)
C. 75%以上(0分)
(三)專業化指標(滿分30分)
5.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情況(滿分10分)
A.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10分)
B.屬于其他領域(5分)
6.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20分)
A. 70%以上(20分)
B. 60%-70%(15分)
C. 55%-60%(10分)
D. 50%-55%(5分)
E. 50%以下(0分)
附件2
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一、認定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視為滿足認定條件:
(一)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2000萬元以上。
(四)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或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
2.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
3.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
4.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企業組名單。
二、評價指標
包括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和創新能力四類十四個指標,評價結果依分值計算,滿分為100分。
(一)專業化指標(滿分25分)
1.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5分)
A. 80%以上(5分)
B. 70%-80%(3分)
C. 60%-70%(1分)
D. 60%以下(0分)
2.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滿分10分)
A. 10%以上(10分)
B. 8%-10%(8分)
C. 6%-8%(6分)
D. 4%-6%(4分)
E. 0%-4%(2分)
F. 0%以下(0分)
3.從事特定細分市場年限(滿分5分)
每滿2年得1分,最高不超過5分。
4.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情況(滿分5分)
A.在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取得實際成效(5分)
B.屬于工業“六基”領域、中華老字號名錄或企業主導產品服務關鍵產業鏈重點龍頭企業(3分)
C.不屬于以上情況(0分)
(二)精細化指標(滿分25分)
5.數字化水平(滿分5分)
A.三級以上(5分)
B.二級(3分)
C.一級(0分)
6.質量管理水平(每滿足一項加3分,最高不超過5分)
A.獲得省級以上質量獎榮譽
B.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獲得ISO9001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C.擁有自主品牌
D.參與制修訂標準
7.上年度凈利潤率(滿分10分)
A. 10%以上(10分)
B. 8%-10%(8分)
C. 6%-8%(6分)
D. 4%-6%(4分)
E. 2%-4%(2分)
F. 2%以下(0分)
8.上年度資產負債率(滿分5分)
A. 50%以下(5分)
B. 50%-60%(3分)
C. 60%-70%(1分)
D. 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標(滿分15分)
9.企業為產業鏈企業配套或帶動產業鏈企業發展情況(滿分6分)
A.為3家(含)以上企業配套或帶動3家(含)以上企業發展(6分)
B.為2家企業配套或帶動2家企業發展(4分)
C.為1家企業配套或帶動1家企業發展(2分)
D.無配套或帶動發展(0分)
10.企業實施特色化經營情況(每滿足一項加3分,最高不超過9分)
A.堅持綠色發展,利用特色資源或技術進行研制生產,提供獨具特色的優質產品或服務
B.屬于市級以上鼓勵支持發展的主導產業、特色產業或相關領域
C.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
D.獲得科技特派員服務支持
E.企業或產品獲得市級及以上技術創新、品牌、專利等認定
F.近三年在地方經濟發展貢獻或企業家精神實踐方面,獲得至少一項榮譽稱號
G.企業有上市計劃或完成股份制改造
(四)創新能力指標(滿分35分)
11.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數量(滿分10分)
A.Ⅰ類高價值知識產權1項以上(10分)
B.自主研發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8分)
C.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6分)
D.Ⅱ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2分)
E.無(0分)
12.上年度研發費用投入(滿分10分)
A.研發費用總額500萬元以上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發費用總額400-5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8%-10%(8分)
C.研發費用總額300-4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6%-8%(6分)
D.研發費用總額200-3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4%-6%(4分)
E.研發費用總額100-2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3%-4%(2分)
F.不屬于以上情況(0分)
13.上年度研發人員占比(滿分5分)
A. 20%以上(5分)
B. 10%-20%(3分)
C. 5%-10%(1分)
D. 5%以下(0分)
14.建立研發機構級別(滿分10分)
A.國家級(10分)
B.省級(8分)
C.市級(4分)
D.市級以下(2分)
E.未建立研發機構(0分)
附件3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需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面指標。
一、專業化指標
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
二、精細化指標
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標
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四、創新能力指標
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一)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1.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二)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1.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
五、產業鏈配套指標
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
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附件4
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一)指標中如對期限無特殊說明,一般使用企業近1年的年度數據,具體定義為:指企業上一完整會計年度,以企業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期末數為準。對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業,按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稱擁有自主品牌是指主營業務產品或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產品或服務品牌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正式注冊。
2.產品或服務已經實現收入。
(三)所稱“Ⅰ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四)所稱“Ⅰ類高價值知識產權”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類知識產權,其中專利限G20成員、新加坡以及歐洲專利局經實質審查后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
2.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Ⅰ類知識產權。
3.實現較高質押融資金額的Ⅰ類知識產權。
4.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中國專利獎的Ⅰ類知識產權。
(五)所稱“Ⅱ類知識產權”包括與主導產品相關的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授權后維持超過2年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六)所稱“企業數字化轉型水平”是指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完成數字化水平免費自測,具體自測網址、相關標準等事宜,另行明確。
(七)所稱“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是指產品安全、生產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網絡安全等各級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等出具的判定意見。
(八)所稱“股權融資”是指公司股東稀釋部分公司股權給投資人,以增資擴股(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從而取得公司融資的方式。
(九)所稱“合格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相關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的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十)所稱“主導產品”是指企業核心技術在產品中發揮重要作用,且產品收入之和占企業同期營業收入比重超過50%。
(十一)所稱“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可通過企業自證或其他方式佐證。
(十二)所稱“省級科技獎勵”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獎的一、二、三等獎;“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以及國防科技獎。
(十三)如無特殊說明,所稱“以上”、“以下”,包括本數;所稱的“超過”,不包括本數。在計算評價指標得分時,如指標值位于兩個評分區間邊界上,按高分計算得分。
(十四)本辦法部分指標計算公式
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企業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2.
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企業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企業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100%。其他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計算方法以此類推。
(十五)所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所稱“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
(十六)所稱“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50強企業組名單是指該大賽2021年以來正式發布的名單。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督總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