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鹿寨縣專利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
《鹿寨縣專利獎勵辦法(試行)》已經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12月24日
鹿寨縣專利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充分發揮鹿寨縣專利獎勵經費(以下簡稱“獎勵經費”)對自主創新的激勵、推動作用,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資助和獎勵辦法(試行)》(桂財教〔2017〕55號)及《柳州市專利資助與獎勵辦法(試行)》(柳政規〔2018〕28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專利獎勵經費由縣財政預算撥款。
第三條 獎勵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開透明、科學管理、注重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獎勵經費由縣財政局、縣科工貿局共同管理,縣科工貿局負責組織實施,包括制定相關申報指南,做好獎勵申報受理、審核、公示、撥付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四條 縣財政局是獎勵經費的監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確定獎勵經費的使用原則;
(二)審核、批復年度獎勵經費預算和決算;
(三)會同縣科工貿局開展績效評價和獎勵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縣科工貿局是獎勵經費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聯合縣財政局確定獎勵經費的支持方向;
(二)編制年度獎勵經費的預算和決算;
(三)組織對獎勵經費申報的受理、審核、公示、撥付等環節的工作;
(四)檢查、監督獎勵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對獎勵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第三章 獎勵的對象、范圍、標準與條件
第六條 獎勵對象
(一)在鹿寨縣注冊或登記的企事業、社會團體等法人單位。
(二)身份證或居住證地址在鹿寨縣行政轄區內的中國公民。
第七條 獎勵范圍及標準
(一)獎勵獲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1萬元/件;獎勵代理鹿寨縣發明專利申請并獲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0.05萬元/件;獎勵獲香港、澳門授權的發明專利0.1萬元/件;獎勵通過PCT途徑獲外國授權的發明專利2萬元/件,同一發明技術獲得多個國家授權的最多獎勵2次。
(二)獎勵首次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規上企業1萬元/家,小微企業0.5萬元/家。
(三)獎勵國內有效專利擁有量首次達到100件(其中發明專利30件)、50件(其中發明專利20件)、30件(其中發明專利10件)的企事業單位10萬/家、5萬/家、3萬/家。
(四)獎勵獲中國專利金獎或中國外觀設計金獎15萬元/件;獎勵中國專利優秀獎或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5萬元/件。
(五)獎勵維持時間長的有效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滿10年的獎勵0.5萬元/件,滿15年的獎勵1萬元/件。
(六)獎勵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2萬元/家,獎勵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1萬元/家。
第八條 獎勵條件
(一)權屬清晰、明確。
(二)獎勵對象近三年內未被納入各級政府或部門的失信懲戒名單。
(三)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所列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獲得的專利不予獎勵。
(四)本辦法獎勵的項目,不包括由受讓獲得。
第四章 申辦流程
第九條 申辦時間
每年審批兩次,由縣科工貿局按照本辦法受理。
第十條 申辦程序
(一)申報:由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及相關憑證至縣科工貿局。
(二)初審:現場查驗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審核未通過的,說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三)公示。對初審通過的名單,在鹿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的且異議成立的,不予獎勵。
(四)撥付。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按照縣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獎勵經費撥付至申請人及申請單位。
第五章 管理使用、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一條 獎勵經費的管理
獎勵經費以當年預算額度為限,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當年獎勵經費如有結余,按照縣財政局關于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獎勵經費的使用
獎勵經費專項用于推動本單位的專利工作、獎勵有關發明人及相關人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十三條 獎勵經費的監督檢查
獎勵經費的使用單位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科技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對提供虛假數據和資料應付監督檢查的,一經發現,3年內不再予以獎勵。
第十四條 獎勵經費的績效管理
縣科工貿局在向縣財政局申請安排獎勵經費預算時,要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規定設置可量化、可考核的預算績效目標,對經費的使用效果開展績效評價,并將績效評價相關材料報縣財政局備案。績效評價結果包括評價報告、指標評分表及有關佐證材料等。縣財政局負責審核和批復預算績效目標,并根據實際情況,對縣科工貿局報送的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確認或實施項目績效再評價,確認或績效再評價的結果將作為今后年度安排獎勵經費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 違規處理
申請獎勵的單位、個人、專利代理機構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全數追回已獎勵的經費,且3年內不予以獎勵;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對單位和個人及代理機構存在上述第十五條行為的,納入單位和個人誠信記錄。
第十七條 縣財政、科工貿等部門的有關人員以及辦理獎勵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7年6月5日發布實施的《鹿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鹿寨縣專利申請資助和獎勵辦法的通知》(鹿政發〔2017〕14號)同時廢止。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縣科工貿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發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商標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