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守護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商標和專利侵權假冒行為,有力凈化市場環境,切實維護消費者和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為強化警示教育作用,促進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現選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
案例一
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圣戈班”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瓷磚粘合劑建材案
基本案情
2024年底,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某建材公司在一河道碼頭空地上使用攪拌機生產瓷磚粘合劑,現場查獲已生產的“圣戈班 ”“偉伯”瓷磚粘合劑600袋、“立邦”內墻膩子粉560袋、“德高”易貼瓷磚膠2300袋,同時查獲上述品牌的包裝袋3140個。經商標權利人鑒別,該批瓷磚粘合劑等建材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因當事人拒不交代產品銷售情況,執法人員通過調查被侵權商品市場中間價,依法認定其違法經營額為9.96萬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侵權。因涉案金額已達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錫山區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2025年1月,公安機關對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刑事立案,查實其生產、銷售上述品牌的瓷磚粘合劑等建材貨值金額達100余萬元。目前,張某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典型意義
本案當事人在偏僻的河道碼頭生產侵權建筑材料,侵犯了“圣戈班”等國際知名品牌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這些產品從生產環節直接流向工程使用環節,規避了常規監管,查處難度較大。執法人員從案發現場查獲的涉嫌侵權產品入手,準確認定產品侵權性質,隨即啟動行刑銜接機制,會同公安機關深入追查其非法生產、銷售鏈條,在源頭上徹底搗毀了該侵權建材生產窩點。該案的成功查處,有力震懾了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了品牌商標權益。
2
案例二
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銷售假冒專利排水管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根據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移送的案件線索,無錫江陰市市場監管局聯合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執法人員開展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查處了江蘇某管業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專利排水管案。經查,當事人雖已取得“脹鎖密封連接聚乙烯纏繞實壁排水管”的專利(專利號:ZL202420526675.9),但其實際銷售的排水管并不具備該專利的技術特征。當事人在產品合格證書上標注上述專利號,屬于假冒自己專利的行為。經核算,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排水管貨值6萬元,違法所得6萬元。經會商公安機關,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未予移送。
處理結果
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排水管的行為違反了《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2025年5月23日,江陰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萬元、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近年來,企業申請專利的積極性越來越高。但在申請過程中,部分企業把相關事務直接交給代理機構,片面追求拿專利號,卻忽視了專利內容與實際產品應當保持一致。本案中,當事人雖已取得專利權,但其實際生產銷售的排水管卻未體現該專利所要求的技術特征。該案的查處對企業正確理解、保護和運用專利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也為構建公平市場競爭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了有益的執法示范。
3
案例三
邳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23家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網絡通信器材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27日,根據邳州市公安局移送案件線索,經省市場監管局指定管轄,徐州邳州市市場監管局對省內南京、蘇州、無錫等9市共23家涉案主體立案調查。經查,上述當事人明知涉案商品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仍通過網絡渠道從犯罪嫌疑人陳某處低價購進網線、配線架等侵權網絡通信器材,涉及“康普”“羅格朗”“大唐電信”等10種國內外知名品牌,購進產品用于銷售或承攬工程項目的建設活動,涉案侵權系列產品違法經營額共計98萬余元。
處理結果
根據《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將侵權商品用于承攬工程項目和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邳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共計84.6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在工程建設中,個別承包方為了壓縮成本、增加利潤,采購價格低廉的侵權假冒產品,該行為不僅影響工程質量,而且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嚴重損害商標權利人和工程建設方的合法權益。該系列案依托公安機關查辦上游犯罪移送的線索,市場監管部門精準切入下游銷售鏈,實現了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雙向互動、閉環治理,提升了打擊侵權假冒行為的整體效能。通過省局指定管轄,統一辦案尺度,實現對省內多地違法主體的集中查處,為解決類似跨區域執法難題提供了可行路徑。
4
案例四
豐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大江”注冊商標專用權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1日,根據“大江”注冊商標權利人舉報,徐州豐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的電動三輪車上不規范使用“大江大力神”商標,將“大江大力神”商標標識分成明顯的兩部分,“大江”字樣突出放大,非常醒目,另一部分“大力神”文字明顯縮小,作為“大江”文字的修飾部分,使消費者及公眾將注意力集中在“大江”文字標識上。其行為具有攀附“大江”注冊商標的故意性,且涉案商品與“大江”商標權利人電動三輪車產品為同一種商品,易使公眾產生混淆,誤認為兩者存在特定聯系,侵犯了“大江”注冊商標專用權。同時,當事人還存在擅自出廠銷售未經認證電動三輪車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共出廠涉案商品電動三輪車224輛,已銷售165輛,違法經營額為38.89萬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其生產的電動三輪車上突出使用“大江”字樣的商標,與“大江”注冊商標相近似,容易導致公眾混淆,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未經認證電動三輪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豐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作出沒收侵權電動三輪車59輛、罰款16.0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已銷售的165輛電動三輪車予以召回并作拆解處理。
典型意義
本案的查處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及強制性產品認證違法行為的決心,有力維護了市場競爭秩序和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通過懲處惡意攀附他人注冊商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有效遏制了“搭便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行為進行處罰,強化了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擦亮眼睛,主動識別選擇合法合規的商品,共同營造安全、誠信的消費環境。
5
案例五
太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根據群眾舉報,蘇州太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楊某的經營場所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有涉及“BMW”(寶馬)“Mercedes-Benz”(奔馳)等多個知名汽車品牌的汽車配件,以及印有上述商標的包裝板材和商品標簽。經商標權人鑒別,涉案商品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配件。經查,當事人自2022年起在未申領營業執照的情況下,租用倉庫并以“太倉悟空汽配”的名義從事汽車剎車片、火花塞等汽車配件的銷售。調查中,當事人拒不交代侵權配件、標簽和包裝板材的采購來源,后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亦未能查實上游供貨商。根據商標權人出具的價格證明,當事人的違法經營額為15.88萬元。經會商公安機關,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未予移送。
處理結果
當事人未經設立登記擅自從事汽車配件類商品銷售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汽車配件類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太倉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和《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假冒注冊商標汽車配件類商品、包裝板材和商品標簽,罰款61.3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對假冒偽劣汽車配件的嚴厲打擊,有效阻斷了其流入市場的渠道,切實守護了公眾行車安全與生命健康。本案中,當事人無照從事汽車配件銷售,現場查獲多類假冒知名品牌商品及包裝材料,且不交代貨源,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從重處罰,有力震懾了違法者,彰顯了保護知識產權、懲治假冒偽劣的決心。
6
案例六
啟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陶某生產、銷售侵犯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4日,根據群眾舉報,南通啟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陶某的經營場所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紅黑款鋰電鉆831臺、綠黑款鋰電鉆6臺、藍黑款鋰電鉆111臺、藍黑款鋰電扳手27臺、藍款角磨機1臺、黑款角磨機3臺、大電池包56個、小電池包34個、“品東城質”標簽36890個及“品東城質 21V”標簽19440個,經權利人鑒別,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經查,當事人從呂四鎮一家簡稱“強尼”的公司采購機頭與電池后自行貼標裝箱,通過網店銷售上述突出標注“東城”字樣的“品東城質”鋰電電動工具及電池,易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侵犯了“東城”商標專用權,涉案商品貨值342.07萬元。經會商公安機關,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未予移送。
處理結果
當事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權利人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同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動工具,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系首次違法,且在案發前已主動改正,又與被侵權人達成和解,積極賠償被侵權人經濟損失,2025年4月28日,啟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電動工具,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和標識、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當事人通過網店銷售自行貼標的侵權電動工具,通過“搭便車”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消費者混淆。對此,執法人員及時調取平臺銷售電子數據,扣押了現場未銷售的侵權產品及已制作的侵權標簽,查清涉案貨值金額,為案件查處取得了關鍵證據。同時,該案的辦理踐行了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理念,有力凈化了網絡交易生態。
7
案例七
淮安市淮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跨境電商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耐克鞋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淮安市淮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查處了一起跨境電商銷售假冒耐克鞋案。經查,該公司于2024年10月從莆田一路邊攤購進387雙帶有
和
標志的假冒“耐克空軍一號”白鞋,每雙42元,隨后在倉庫內進行噴漆、改色、晾干、裝盒等加工,計劃以每雙39.9美元的價格在海外亞馬遜電子商務平臺銷售。經耐克公司鑒別,該批耐克鞋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違法經營額為4.51萬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2025年3月14日,淮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沒收387雙假冒耐克鞋、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涉案侵權商品已于2025年8月被依法集中銷毀。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跨境電商領域商標侵權案件。當事人利用消費者對“耐克空軍一號”白鞋手工彩繪版的認知誤區,通過跨境電商平臺銷售侵權商品,違法手法隱蔽,企圖規避監管。執法人員通過研判舉報線索,迅速出擊,一舉搗毀當事人依托網絡平臺向境外銷售侵權商品的“地下作坊”制假窩點。案件的查處,對打擊跨境侵權、維護我國外貿形象、促進電子商務健康高質量發展具有示范作用。
8
案例八
漣水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唐某等人生產、銷售侵犯“洋河”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及包裝材料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淮安市漣水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破獲唐某等人生產、銷售假冒“洋河”“古井貢”“劍南春”等知名品牌白酒的重大案件。當事人通過自建網站、綁定銀行卡、注冊微信商戶賬號進行充值和兌現紅包等手段,仿制正品白酒防偽二維碼,并依托網絡平臺和社交軟件層層轉售給下游制假團伙,形成“二維碼制作—標識銷售—灌裝生產—網絡銷售”的全鏈條違法網絡。消費者購買了該類假冒白酒后,通過掃碼能顯示生產企業的商標標識等信息,并具有正品白酒同樣的“抽獎”功能,讓消費者誤認為其購買的假冒白酒為被侵權企業生產的白酒。案件涉及江蘇、浙江、河南、四川、湖北等5個省份,查獲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二維碼500余萬個、假冒白酒2萬余瓶,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本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查封網站7個,搗毀制售窩點6處。
處理結果
唐某、王某、章某等5名主要涉案人員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被判處2年至4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5萬元;從犯周某因情節輕微且無違法所得,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移送漣水縣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2025年3月,漣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周某停止侵權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違法團伙采用“線上技術仿冒+線下實體制假”的新型侵權模式,通過仿制正品白酒防偽二維碼和紅包抽獎功能,增強了假冒產品的隱蔽性與欺騙性。專案組充分發揮行刑銜接機制優勢,依托電子取證、資金追蹤、網絡偵查等技術手段,實現了從二維碼源頭到終端售假的全鏈條精準打擊。案件處理堅持過罰相當原則,依法對主犯嚴懲,追究刑事責任;對從犯從輕處理,進行行政處罰,體現了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協同治理,為打擊利用技術手段依托網絡平臺實施商標侵權違法行為提供范例。
9
案例九
鹽城市亭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閥門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根據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移交的違法線索,鹽城市亭湖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南通市崇川區、如皋市及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行動,共同查處了鹽城某公司銷售侵犯“冠龍”注冊商標專用權閥門的系列案件。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冠龍”商標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從南通、鹽城、上海、泉州、南安等多地的上游企業購進涉嫌侵權的閥門,并向南通市崇川區生態科技園項目進行銷售。經商標權利人鑒別,上述產品均屬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該系列案件涉及地域廣、鏈條分散,違法經營行為跨多個區域,涉案金額共計12.88萬元。經會商公安機關,本案不構成刑事犯罪,未予移送。
處理結果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亭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作出罰款19.32萬元的行政處罰。本案涉及上游違法主體線索及證據材料全部依法移交至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典型意義
本案通過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及專業技術機構聯動,形成執法合力,實現對制假售假網絡的縱深突破,成功實踐了跨區域、全鏈條協同打擊商標侵權假冒的新模式。同時,以本地銷售環節為切入點,堅持“深挖擴線”原則,精準追溯至生產源頭及上下游違法企業,有效斬斷了涉及多省市的違法產業鏈條,實現了對違法行為的閉環打擊。
10
案例十
鎮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3日,根據消費者舉報,鎮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了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普恩富特”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排水泵案。經查,當事人在某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用偽造的“普恩富特”注冊商標授權委托書和產品質保書、合格證等證明文件,騙取招標方的信任并中標。此后,當事人使用其它品牌的產品,并隨貨附偽造的印有“普恩富特”注冊商標的產品質保書、合格證等證明文件,再次騙過了工程施工方,致使侵權產品全部入場并安裝完成,直至后期使用中因故障維修被權利人發現,涉案金額為56.90萬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生產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并涉嫌構成犯罪。2025年1月2日,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已于2025年1月3日立案調查,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并進一步偵辦。
典型意義
本案中,被侵權的注冊商標未直接標注在商品本身,而是出現在隨貨同行的質量證明文件中。執法人員通過對相關人員的電腦、手機電子數據取證,核實了涉案商品進場時的原始狀態,揭示了偽造的質量證明文件與商品之間不可分割的關聯,從而獲取了關鍵證據。當事人偽造“普恩富特”商標文件,以其他品牌產品冒充正品,致使侵權產品安裝使用,涉案金額巨大,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此案警示經營主體要誠信經營,不得利用虛假文件欺詐牟利,否則將會受到法律嚴懲。
11
案例十一
興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徐某幫助他人實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行為權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4日,泰州興化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徐某涉嫌為他人實施商標侵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經查,個體工商戶徐某從事廢舊物品回收,發現有人高價收購品牌酒瓶、酒盒、酒箱等包裝物,覺得有利可圖。2024年春節期間,徐某通過微信、電話與多家飯店服務員聯系回收“夢之藍”“國緣”等品牌白酒包材,并租賃市區某空置民房專門存放酒瓶、酒盒、酒箱等包材。徐某將回收來的上述品牌白酒包材進行修整,并按照整箱成套、對應生產日期的要求對其進行整理、堆放,最后銷售給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相關人員,違法經營額為2.77萬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所指的商標侵權行為。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興化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501箱品牌白酒包材、5個工具,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有關侵權白酒包材的銷售去向和下游違法行為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典型意義
本案體現了知識產權保護“全鏈條治理”的執法理念。通過對上游環節的精準查處,有效切斷了白酒包材的供應渠道,阻斷制假售假利益鏈條。該案的辦理,不僅對回收行業違規收購、翻新、銷售知名商品包材等行為形成有力震懾,也為今后查處同類案件提供了可復制的執法經驗。在此提醒公眾要進一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餐飲單位、回收行業等經營主體要加強規范經營,共同營造尊重知識產權、抵制假冒偽劣商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