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對取得ISO10012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6萬元的獎勵。對取得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的品牌認證和售后服務認證企業,分別給予8萬、6萬元和4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金獎勵。
關于印發《清遠市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扶優計劃(修訂)》的通知
清府辦函〔2024〕57號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廣清產業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清遠市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扶優計劃(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清遠市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
企業扶優計劃(修訂)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四個走在全國前列”要求,加快推動以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為核心的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我市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提質增優,特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任務
遵循“優中選優、選優培強”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選取具有一定規模實力、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對經濟貢獻較大且帶動能力較強的先進制造業、高技術制造業企業為試點(以下簡稱“試點企業”,本計劃中所提“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不斷吸收信息、機械、材料以及現代管理等方面的高新技術,并將這些先進的技術綜合應用于制造的各個環節和全過程,實現優質、高效、低耗、清潔、靈活生產,從而取得很好經濟社會和市場效益的制造業企業;所提“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是指:用當代尖端技術,主要以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和航天技術等領域為代表,以高技術產品開發和生產為主導,知識和技術密集、研究開發投入高、研發人員比重大、環境污染少的企業),扶持試點企業通過本計劃的各種集約化發展路徑提升綜合競爭力,推動試點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工作流程
(一)制定試點遴選原則
1.可行性。試點企業須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運營團隊和增長基礎。
2.創新性。試點企業通過實施創新驅動、技術改造、品牌建設、服務型制造、產業鏈整合、人才戰略、資本運營等要素供給實現跨越式發展。
3.示范性。對試點企業的發展模式,能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經驗。
4.帶動性。優先扶持對我市重點發展產業具有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實現核心技術突破,構筑更完整的產業鏈條。
(二)遴選試點企業
分5批次在全市范圍遴選出總共不超過60家企業(包括2020年以來已經認定的試點企業)作為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試點企業。
(三)申報及遴選
1.申報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在清遠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具備“一、目標任務”中“先進制造業企業、高技術制造業企業”發展特性。
(2)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企業信用信息無不良記錄。
(3)發展潛力方面:
①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6000萬元;
②近兩年每年營業收入增長不低于10%;
③近兩年利潤總額均為正數〔對于創新型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新設并已投產企業、各縣(市、區)及各園區重點引進項目企業,可適當放寬要求〕;
④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6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
(4)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國馳名商標、“專精特新”企業等認定的優先考慮。
(5)具備產業鏈整合、科技創新、質量品牌等三大成長驅動因素的兩項(含)以上。
①產業鏈整合驅動,側重選取具備橫向整合能力,通過對產業鏈同類型企業形成約束,提高產業集中度的龍頭企業;以及具備縱向整合能力,通過對上下游企業形成縱向約束、產生一定集聚效應的龍頭企業。
②科技創新驅動,側重選取研發投入較大、擁有較多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及技改投入較大的企業。
③質量品牌驅動,側重質量與品牌發展,選取獲得第三方機構質量、品牌認證的企業。
另外,如企業具備其他符合集約型經濟發展的創新性要素,同樣可視作具備成長驅動因素。
2.申報流程
(1)發布申報通知。本計劃印發實施后,發布申報通知,公布企業遴選工作機制及申報指南,明確遴選指標,組織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2)企業申報。企業根據申報通知要求,以自愿為原則,由各縣(市、區)推薦申報,廣清園企業由廣清園管委會推薦申報。
3.遴選流程
(1)形式審查。市“扶優辦”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2)遴選評審。市“扶優辦”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著重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基本面(含資產、收入、效益)、生產規模、管理水平、創新能力、信息化水平等進行評審,并根據企業綜合評價結果由高至低排序,確定試點企業名單。
4.名單公布
試點企業名單經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意見及社會公示后,報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市人民政府審定通過后,正式公布“扶優計劃”試點企業名單。
三、扶持措施
(一)支持企業擴容增效。當年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幅度達到10%以上、當年營業收入5(含5億)-10億元且同比增長幅度達到12%以上、當年營業收入1(含1億)-5億元且同比增長幅度達到15%以上的試點企業,且當年利潤為正數并呈正增長的,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企業開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GB/T36073-2018.簡稱DCMM)貫標,建立企業首席數據官(Chief Data Officer,簡稱CDO)制度。對首次開展DCMM認證評估,獲得了DCMM2級證書并設立了CDO的企業,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對首次開展DCMM認證評估,獲得了DCMM3級、4級或5級證書并設立了CDO的企業,一次性獎勵最高3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對本計劃實施后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一次性獎勵最高30萬元,重新認定的減半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創新平臺一次性補助最高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創新平臺一次性補助最高50萬元。獎勵承擔省級以上重大科技專項,對新獲得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立項的我市牽頭單位,給予每項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
加強對申報企業輔導,對有意向申報省級以上重大科技專項的企業,根據企業需求,市科技局組織“一對一”輔導。(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四)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支持引導試點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道路,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取得ISO10012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6萬元的獎勵。對取得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的品牌認證和售后服務認證企業,分別給予8萬、6萬元和4萬元的獎勵。支持企業實施商標品牌發展,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每個商標給予20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五)支持企業綠色制造。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有被列入國家級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企業,每個綠色設計產品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同一企業多個產品列入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數量合并計算,同一年度按綠色設計產品數量實行單個企業獎勵額度封頂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服務型制造。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視其規模按每家一次性獎勵30萬元至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七)優化工業用地供應。支持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推進工業用地供應由出讓為主向租賃、出讓并重轉變。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推進工業用地帶條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各地可將產業類型、生產技術、節能環保等產業準入要求納入供地條件。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帶項目”“帶方案”供應,提高供應質量。(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八)建立集約發展用地指標分配機制。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清遠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分配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市委常委會確定的“三保一兼顧”(即:保重點項目、保重點區域、保重點民生,兼顧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原則,建立和完善集約發展用地指標分配機制,將試點企業優質項目納入重大項目管理,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優先保障項目用地新增建設用地需求。對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畝同時地均稅收不低于15萬元/畝,并納入項目監管協議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所需指標由省保障。對固定投資額5000萬元至1億元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按先到先得原則由市級優先保障用地需求,不足部分申請由省支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鼓勵企業“原地發展”。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現有工業項目不改變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積率和新建工業項目容積率超過國家、省、市規定容積率部分的,報經市、縣自然資源部門備案后,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直接簽訂補充協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十)解決用地歷史遺留問題。充分運用“三舊”改造政策以及完善歷史用地相關政策,通過創新工作思路及措施,采取集中協調處理、簡化辦事流程、適當放寬條件等方式,解決用地歷史遺留問題。支持確有需求的試點企業爭取納入省級以上重大項目清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十一)鼓勵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
1.境內上市的清遠企業按上市進程、募資金額以及投向清遠比例,分階段給予獎勵,其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最高給予700萬元獎勵,前5家的,可再分別獲得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
2.新三板掛牌的清遠企業,最高給予80萬元獎勵;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且完成股改的,獎勵4萬元。(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
3.對異地遷入的上市掛牌企業,本地企業二次上市、分拆上市、再融資以及并購重組等,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清府〔2023〕34號)進行相應獎勵。(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
4.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作用,增信分險,切實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進一步將擔保費年化率降為1.5%。(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二)建立生產性服務業對接平臺
充分利用我市現有研發中心、檢測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資源,促成企業之間、校企之間共享共用研發設施設備,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充分利用我市中高職院校,探索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促成校企深度合作、產教融合,實現校企合作精準對接精準育人。積極幫助試點企業對接金融機構,指導試點企業爭取納入清遠市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資金池企業名單,獲得政策性擔保等融資服務。定期發布試點企業最新產品和最新成果,組織開展試點企業先進技術推介交流活動,幫助企業在國際國內對接戰略合作伙伴,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促進試點企業加速成長。(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市金融服務中心)
(十三)開通政商對話快捷通道
搭建政商對話對接溝通橋梁,開通試點企業直接對話政府快捷通道,試點企業均可享受“清遠市企業服務辦公室”VIP服務待遇,對于須向市領導當面反映的重大事項,由企業服務辦負責協調對接。試點企業服務日志定期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領導審閱后報市領導閱知。(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工作保障及監督管理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扶優計劃”工作推進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為臨時召集人,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縣(市、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下設聯絡辦公室(簡稱“扶優辦”),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協調和推進“扶優計劃”各項工作。
(二)提升服務效能。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制度指導、協調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議,研究試點企業遴選工作有關事宜,協調解決試點企業困難與訴求。相關職能部門須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加強溝通協作,及時協調解決試點企業訴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做好協調、跟蹤和監督工作,當試點企業對問題處理效果不滿意時,該問題可發還重辦。
(三)實施動態調整。對試點企業運營情況進行跟蹤,做好試點企業的服務工作。試點企業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不斷創新發展,實現優質、高效、低耗、清潔生產,從而取得很好經濟社會和市場效益,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發現試點企業存在重大明顯失信行為的,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取消其試點企業稱號。
五、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
1.印發實施“扶優計劃”(修訂)。(責任單位:市“扶優辦”牽頭各有關部門)
2.完善“扶優計劃”(修訂)相關配套措施,各相關部門根據落實政策措施實際,對相關扶持措施依法定程序制定配套實施細則或操作指南,明確申請條件、簡化操作流程。(責任單位:市“扶優辦”牽頭有關部門)
3.開展“試點企業”遴選,確定“試點企業”名單并予以公布。(責任單位:市“扶優辦”牽頭有關部門)
(二)實施階段
1.按照本計劃落實各項扶持措施。在實施過程中,相關條款可結合實施情況依法評估及修訂完善。(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有關部門)
2.發揮示范帶動。對于高速發展企業,可作為示范案例,推廣其先進經驗,加強經驗分享。(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有關部門)
3.完善扶持政策。對具有代表性及共性,但現行政策未能覆蓋的問題,由部門梳理提交政策建議,形成政策,完善政策體系。(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有關部門)
(三)總結階段
檢驗成效,總結經驗。跟進試點企業發展情況,對成功試點企業的經驗進行總結推廣;對“扶優計劃”實施過程形成的有效做法及遇到的問題及時梳理和總結,形成經驗,將可復制推廣的扶持政策及措施納入相關政策體系。(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有關部門)
六、責任分工
市“扶優計劃”聯席會議負責推進本計劃,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統籌安排資金使用,“扶優辦”承擔具體日常工作。具體分工為: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扶優計劃”整體實施,統籌和督促有關部門制定配套措施并予以落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試點企業的遴選和評價。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園區管委會是“扶優計劃”推進主體,需切實發揮屬地管理職能,推動轄內試點企業集約發展。
(三)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市工商聯、市金融服務中心等單位,應積極配合本計劃有關工作,落實本計劃中提出的各項政策、土地、資本等要素支持的事項。
七、其他
(一)本計劃所列扶持措施,凡屬我市現有政策中引用的條款,其扶持方式和時限按原政策文件的具體要求執行,如引用政策文件已修訂,則按最新文件予以調整。
(二)本計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5日。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扶優計劃〉的通知》(清府辦〔2020〕36號)同時廢止。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