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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遼寧/湖北/西藏/青海』知識產權師報名通知

   日期:2024-08-14 17:08:29     來源:各地人事考試官網     作者:中企檢測認證網     瀏覽:0    評論:0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遼寧、湖北、西藏、青海等考區(qū)陸續(xù)發(fā)布《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報名時間及考試安排如下》

近日,北京、遼寧、湖北、西藏、青海等考區(qū)陸續(xù)發(fā)布《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報名時間及考試安排如下》報名時間及考試安排如下》下:

考試時間

考試大綱

2024年『初、中級知識產權師』考試大綱公布

目前部分省份報名時間

其它考區(qū)報名通知鏈接:2024年『江 蘇、云 南、新 疆、江 西、山 東、河 南、海 南、四 川、甘 肅、寧 夏、天津、兵 團、山 西、陜西、內蒙古包頭市』知識產權師報名時間及考試安排

2024年『廣西/上海/湖南/重慶』知識產權師報名時間及考試安排

通知全文

1、北京市

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

遼寧省

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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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級經濟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

本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時,考試組織機構將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政策規(guī)定、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等,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tǒng)相關說明查詢了解。

各市要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考資格核查、日常監(jiān)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簡稱“初級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簡稱“中級考試”):

1.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

(四)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于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yè)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24年年底。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工作年限。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設置

本次經濟考試涉及初級、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均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

初級、中級考試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初級、中級考試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各級別及專業(yè)類別的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劃分,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初級、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應試人員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二)考試時間

 

批次

考試時間

科目

1

11月16日

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2

11月16日

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3

11月17日

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4

11月17日

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注:各專業(yè)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具體考試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三)答題要求

1.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試題作答在計算機上進行,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對于部分運算量較大的專業(yè)科目,考場提供草稿紙備用。

2.建議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3.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

(四)考場設置

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省直和各市(不含大連市,大連市單獨設置考區(qū))均設考場。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省直(沈陽市)組織考試;選擇各市審核點的報考人員,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在當地組織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xié)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名安排

 

時    間

報名安排

具  體  要  求

8月26日9:00-

9月5日24:00

注冊及填寫報名信息

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s://www.lnrsks.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tǒng)報名。

8月26日9:00-

9月6日17:00

(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資格核查

按本文件“資格核查與監(jiān)管”有關要求辦理。

8月26日9:00-

9月8日24:00

網上繳費

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guī)定步驟進行繳費,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互動專區(qū)”專欄中網上支付說明。

11月11日9:00-11月17日24:00

下載打印

準考證

繳費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應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應試人員須知”內容。

 

(三)注冊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lián)手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1.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是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yè)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yè)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查“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報考人員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核查結果,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建議報考人員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核查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xù)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guī)定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進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冊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四)填報信息

擬選擇在遼寧省(不含大連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完成注冊環(huán)節(jié)后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擬選擇在大連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在報考省份中可直接選擇“大連市”,具體事宜請咨詢大連市人事考試部門。

1.上傳照片。新注冊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時,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jié)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tǒng)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等相關內容,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本次考試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單位報考人員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市選擇相應的報名地市及相應的核查點(見附件1)。

(五)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guī)則:

1.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yè),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yè)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2.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yè)的考試后,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yè)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3.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

4.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yè)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之前的合格成績滾動期結束。

(2)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yè)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3)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yè)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yè)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lián)系當地考試機構,方能報名參考。

(六)選擇辦理方式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考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主要包括: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下列報考人員采用網上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的方式輔助各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線上資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設定提交證明材料類型和范圍,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的證明事項無需重復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yè)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3)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本通知相關規(guī)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核查。

(七)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對報考的級別、專業(yè)、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要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

(八)資格核查與監(jiān)管

各市人事考試部門依法依規(guī)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xié)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對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對相關人員承諾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核查與監(jiān)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其他各市報考人員資格核查與監(jiān)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1.

1.在線核查。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免予核查。對已作出承諾,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簽署承諾書后,可自動通過資格核查。

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

(1)隨機抽查。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應按不低于文件規(guī)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特別是所學專業(yè)、專業(yè)年限、工作單位等信息,并對隨機抽查結果做好記錄及存檔。

(2)重點監(jiān)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jiān)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jiān)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jiān)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jiān)管。(例如:可通過社保信息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專業(yè)年限是否屬實)。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線上重點核查

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對報考人員上傳證明材料進行線上核查。

4.現場核查。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其他證明材料以及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報考考區(qū)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③撤回承諾申請的;

④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⑤被社會監(jiān)督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現場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③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④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加蓋單位公章)。

(九)收費

1.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項目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2〕95號)文件規(guī)定,初、中級經濟考試收費標準為61元/科。

2.我省統(tǒng)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繳費狀態(tài),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lián)系(電話:9507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需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的考生于考試結束后,登陸遼寧人事考試網,在遼寧人事考試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平臺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后8位查詢并下載本人非稅收入電子票據。

(十)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登錄報名網站,使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績及證書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號)文件要求,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fā)。已制發(fā)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fā)。

(三)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遼寧省省直”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省直考區(qū)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六、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2024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初、中級考試用書。

七、嚴肅考試紀律

(一)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是規(guī)范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嚴格履行核查和監(jiān)管職責。對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應及時上報,由部中心或省級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tǒng)上對此類人員做標識,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1.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2.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名、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聯(lián)合公安、行業(yè)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我省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二部負責。

(二)各級人事考試部門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三)網上支付熱線:95070

附件: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試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

 

考 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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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沈 陽

沈陽市考試院

大東區(qū)小東路231號

024-2286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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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評價部

鞍山市鐵東區(qū)莘英路899號

0412-5517323

撫 順

撫順市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 考試及職業(yè)技能鑒定服務中心

撫順市順城區(qū)裕城路39號2樓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考試評價中心

本溪市明山區(qū)勝利路68號

024-47133166

024-47133167

丹 東

丹東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丹東市振興區(qū)濱江西路6號2樓

0415-3105861

錦 州

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錦州市凌河區(qū)南京路5段恒升現代城13甲

0416-2118792

營 口

營口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營口市西市區(qū)青花大街西28號 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3

0417-2988605

阜 新

阜新市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鑒定部

阜新市細河區(qū)龍城路7號阜新市政務服務中心1807房間

0418-2680093

遼 陽

遼陽人事考試辦公室

遼陽市白塔區(qū)南順城街6號

0419-2990226

盤 錦

盤錦市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201房間

盤錦市興隆臺區(qū)石油大街176號  

0427-2826034

鐵 嶺

鐵嶺市人事考試中心

鐵嶺市銀州區(qū)匯工街115號

024-74830136

朝 陽

朝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物服務中心人事考試信息服務部

朝陽市人事考試專用考場(朝陽市雙塔區(qū)勞動大廈2樓)

0421-2651171 0421-2653199

葫蘆島

葫蘆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事考試和工傷服務中心人事考試科

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龍灣大街甲一號勞動大廈4樓人事考試科

0429-6660762

0429-6660763

省 直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沈陽市和平區(qū)太原北街2號

綜合樓B座B0201

024-12333-0

 

抄  報:省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

抄  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處,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8月13日印發(fā)

3

湖北省

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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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

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4〕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初中級經濟考試分2天,上、下午共4個批次實施。各級別及專業(yè)類別的具體批次劃分和考試時間,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初中級經濟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二、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yè)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初級考試”報考條件

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中級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中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等相關職業(yè)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yè)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四)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于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yè)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五)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guī)則:

1.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yè),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yè)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2.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yè)的考試后,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yè)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3.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

4.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yè)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之前的合格成績滾動期結束。

(2)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yè)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3)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yè)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yè)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lián)系當地考試機構,方能報名參考。

三、考區(qū)設置及報名要求

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考試設黃石、黃岡、鄂州、咸寧、孝感、隨州、十堰(神農架林區(qū))、襄陽、荊門、荊州、宜昌、恩施、天門、潛江、仙桃、省直考區(qū)。

各地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經濟初級、中級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四、考試大綱

2024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五、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6日9:00—8月29日20:00.

(二)網上注冊核查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4年8月16日9:00—8月30日17:0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4年8月16日9:00—8月31日20: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6:1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考試時間安排

 

批次

考試時間

科目

1

11月16日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2

11月16日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3

11月17日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4

11月17日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各專業(yè)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標準及電子票據領取

根據《省發(fā)改委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管理的通知》(鄂發(fā)改價調〔2022〕332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初、中級經濟考試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考生在考試結束后可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官網“相關下載”欄目中湖北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平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

七、違紀違規(guī)處理

人事考試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核查監(jiān)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guī)定,由證書簽發(fā)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fā)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guī)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社區(qū)、村),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有關要求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要與當地教育、公安、網信、經信、衛(wèi)健等部門密切協(xié)作,確保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wěn)、有序。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附件:1.報考注意事項

2.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式樣)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7月31日

4

西 藏

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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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qū)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批次

考試時間

科目

1

11月16日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2

11月16日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3

11月17日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4

11月17日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16日、17日分4個批次舉行。本次考試考點統(tǒng)一設在拉薩市。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詳見附件1)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本次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區(qū)域內,方可在西藏考區(qū)報名參加考試。

三、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說明

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且線上核查通過人員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前無須提供有關證明,依據告知承諾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期間將對所有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若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8月17日—26日。

網報地址: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建議使用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報名。

(二)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欄目進行注冊報名。請報考人員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首次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tǒng)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xù)報名操作)。往年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平臺注冊過的考生不得更換照片。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系統(tǒng)顯示出核驗結果即表明在線核驗已完成,報考人員須繼續(xù)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級別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請謹慎確認信息)。

(三)資格核查

1.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注冊時,身份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且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系統(tǒng)將自動核查其報名資格,通過后直接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屆時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即可。

2.現場人工核查方式辦理

未通過系統(tǒng)資格核查或者不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范圍:

A.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B.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C.撤回承諾申請的;

D.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現場人工核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鏈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提供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任一學歷即可;

2.高中學歷(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的報考人員,提供高中學歷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所在單位開具的“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材料一份。

現場人工核查時間:8月17日—27日(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進行。

現場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樓4樓406辦公室,0891-6327335.6845920)。

(四)網上繳費

請通過線上資格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報平臺完成網上繳費工作。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8月17日—28日,截止時間為28日23:59.

(五)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及新增全區(qū)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fā)改價格〔2020〕298號),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20元/人。

(六)準考證打印

請已繳費的考生,于考前一周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二)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考生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

(三)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為杜絕考場抄襲等作弊行為,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答案等進行比對分析監(jiān)測,無論抄襲、被抄襲或試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試成績。

(四)屆時,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統(tǒng)一公布。成績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請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稱:西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我中心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取消考試成績或不予核發(fā)證書。

(五)2024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咨詢電話:0891-6327335.6845920

西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8月8日

5

青海省

關于做好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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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4〕1號),2024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將于11月16日、17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批次

考試時間

科目

1

11月16日

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2

11月16日

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3

11月17日上午

08:30-10:00

《經濟基礎知識》

10:40-12:1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4

11月17日下午

14:00-15:30

《經濟基礎知識》

16:10-17:40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各專業(yè)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

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初中級經濟考試分2天,上、下午共4個批次實施。各級別及專業(yè)類別的具體批次劃分和考試時間,請以準考證為準。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應試人員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試人員可提前交卷。

初中級經濟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二、報名安排和流程

 

報考考試名稱

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發(fā)布報名公告

8月12日

2.網上提交信息

8月16日9時-8月26日18時

3.網上資格審核

8月16日9時-8月27日18時

(僅上班時間進行審核)

4.網上繳費

8月16日9時-8月28日24時

(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5.準考證打印

11月12日9時-11月15日24時

6.考試

11月16、17日

7.成績發(fā)布

12月17日前(僅為預計時間)

8.資格復核

成績發(fā)布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9.領取證書

資格復核后3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三、報考條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

第八條: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第九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于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yè)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四、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報考人員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無論是否選擇告知承諾制,我們都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核查。我們鼓勵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報名,對于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同時接受全程監(jiān)管。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lián)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樣本見附件2)。對所有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全面管理;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復核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復核,并由考試行業(yè)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四)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名操作流程

(一)考務流程

(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總流程:注冊→完善賬號信息→填寫報考信息→信息確認→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報名成功)

1.注冊:訪問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網上注冊需填報用戶基本信息:用戶名、密碼、真實姓名、證件類型(身份證、社保卡、護照等)、證件號碼、照片、郵箱、電話。報考人員需牢記用戶名及密碼,并確保身份證號、姓名、郵箱和手機信息完整準確。

2.完善賬號信息:首先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下載地址請點此鏈接)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系統(tǒng)彈出照片上傳成功的提示后,進入個人中心進行數據完善,依次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維護”、“學歷信息維護”、“學位信息維護”、“工作經歷維護”、“聯(lián)系方式及密保問題維護”等,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注意:核查未通過或者需現場核查的學歷或學位不會影響后續(xù)報名,可先進行報考信息填寫,在資格核查時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現場核查”、“核查不通過”并且未在考試內使用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可以自行刪除。

3. 填寫報考信息:選擇相應的報考考試進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務必保證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及科目信息準確。報考全科時,輸入學歷和專業(yè)工作年限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報免試科目時,必須滿足專業(yè)職務、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后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網上上傳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設置“西寧市考區(qū)”、“海東市考區(qū)”、“海北州考區(qū)”、“海南州考區(qū)”、“海西州考區(qū)”、“省外考生考區(qū)”六個考區(qū),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考前實際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qū),原則上省外來(返)青的考生選擇“省外考生考區(qū)”,居住地在黃南州的考生選擇“海東市考區(qū)”,果洛州、玉樹州的考生選擇“海南州考區(qū)”。

4.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審查項。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于核查。)

系統(tǒng)沒有自動核查通過的報考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證明材料步驟:

(1)人員范圍及上傳材料:

①不適用/不使用/撤回承諾的: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年限證明;

②不能自動核查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③核查不通過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④報考級別為中級,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初級經濟資格證書;

⑤報考級別為中級,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yè)并取得經濟領域其他職業(yè)資格的:經濟領域其他職業(yè)資格證書;

⑥報考級別為中級,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yè)并取得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初級職稱證書。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zhí)崆鞍才藕抿炞C/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2)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6.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7.報名成功: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更多報名細節(jié)操作請參照《報名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六、資格復核

2024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待成績公布后,我中心會同有關行業(yè)部門、協(xié)會學會等單位將對本年度成績合格擬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含單獨劃線地區(qū))進行考后資格的復核工作,請及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相關公告,按時進行復核,逾期將影響證書發(fā)放。

七、關于“單獨劃線地區(qū)”相關事項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25號)要求,報考青海考區(qū)且現工作地在海北州、海南州、黃南州、玉樹州、果洛州、海西州的考生算做“單獨劃線地區(qū)”考生。“單獨劃線地區(qū)”合格分數線公布后,中心將根據考生在報考時填報的工作地提取單獨劃線合格人員名單(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請符合“單獨劃線地區(qū)”的考生在報考時務必將工作地及工作所在地填寫正確。同時請單獨劃線合格人員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考后復核公告,按時完成考后復核,逾期未復核將影響合格證書發(fā)放。

八、監(jiān)督監(jiān)管

人事考試機構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jiān)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試機構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其他事項

(一)2024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考前告知:

1.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2.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

3.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初中級經濟考試用書。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guī)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guī)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jiān)控;在必要范圍內,協(xié)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十、咨詢電話

資格審核電話、技術支持電話:0971-962121(上班時間接聽)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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