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知識產權署
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總專利審查主任
(薪酬:月薪港幣133.09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持有香港本地大學頒授的二級榮譽或以上學士學位,有關學位須修讀一項或多于一項屬化學、電子及/或機械工程*領域的科目,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i) 具備最少十年在知識產權局專利當局所獲取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經驗(“實質審查經驗”),當中最少五年為擔任高層職位所獲取的經驗;或
(ii) 具備最少十二年的實質審查經驗及以中文或英文從事處理專利申請中關于實質審查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草擬專利說明書及權利要求)的經驗,或以中文或英文就可享專利性、專利申請及其他關于專利批予前或批予后的事宜(例如專利有效性)提供意見的經驗,當中最少五年為擔任高層職位所獲取的實質審查經驗。
*化學、電子及機械工程這三大領域基本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術性科目:
領域 |
化學 |
電子 |
機械工程 |
技術性科目 |
應用生物學、 應用化學、 生物化學、 生物工程、 生物科學、 生物醫學工程、 生物醫學、 生物技術、 細胞及分子生物學、 化學工程、 化學科技、 化學、 中醫學、 環境科學、 食品科學、 綠色能源科學、 生命科學、 醫學工程、 醫療技術、 醫學、 藥理學、 藥劑學 |
應用物理學、 計算器工程、 計算器科學、 電機工程、 電力學、 電子工程、 信息工程、 信息科技、 互聯網及多媒體技術、 物理學、 電訊學 |
土木工程、 材料工程、 材料科學、 機械工程、 機械電子工程 |
注:
申請人須具備:
(a) 良好理解、分析、研究和表達技巧,并能夠清楚解釋復雜/技術性的問題及議題﹔以及
(b) 出色的領導、監督及管理技巧。
總專利審查主任的職責:
總專利審查主任負責管理專利注冊處實質審查組和監督其運作,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就有關《專利條例》(香港法例第514章)下原授專利申請和短期專利的復核及聆訊個案提供技術協助及意見;就聆訊相關事宜提供支持;審視并監察高級專利審查主任和專利審查主任的審查工作質素;籌劃并建立實質審查組的能力;發出和更新專利審查指引;以及處理專利注冊處的其他策略、發展和運作事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合約屆滿后,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獲聘者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并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令人滿意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于合約期屆滿時獲發約滿酬金。獲聘者如獲發約滿酬金,其金額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規定為獲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于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
有薪年假為12天。根據《雇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有關條文的規定,受聘人在適當情況下可享有疾病津貼、休息日、法定假日及侍產/產假。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指定的申請書 [G.F. 340 (Rev. 7/2023)] 提出申請,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咨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于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書 [G.F. 340 (Rev. 7/2023)],并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透過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
(i)以郵寄方式投遞申請書及履歷(包括證明文件)到下述聯絡地址;或
(i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遞交網上申請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7.html) 。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書,必須于截止申請日期后一星期內,以付足郵費的郵遞方式把履歷及證明文件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并在信封面、履歷及證明文件副本注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請總專利審查主任職位」。
履歷必須列明:
(1)本地或海外學歷(請提供成績單和證書副本);以及
(2)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及經驗說明(請提供有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
所有透過郵寄提交的申請書及履歷(包括證明文件),請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請總專利審查主任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及/或有關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打印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聯絡地址,并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請書如逾期遞交、數據不全、未妥為簽署、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沒有提交或提交不齊全的履歷或相關證明文件,或履歷或相關證明文件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后才送達,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書所填寫的數據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所有學歷及專業經驗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后所獲得的學歷及經驗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后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邀請。申請人或須在面試時完成一份書面作業。申請人如沒有接獲邀請,可視其申請為落選。由于有關邀請將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須于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為免錯失任何邀請信或通知信,申請人有責任確保其電郵賬戶的設定不封鎖來自任何下述查詢電郵地址的電郵,以及定時檢查各收件郵箱(包括濫發郵件匣)。
聯絡地址:
香港上環德輔道中308號富衛金融中心6樓601-2室
查詢電話:
知識產權署:(852)3520 0740/ 3520 0747
知識產權署顧問:(852)2504 5321
查詢電郵地址:
知識產權署:adminunit.pr@ipd.gov.hk
知識產權署顧問:CPE@williams-asia.com
截止申請日期:
刊登職位的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3年12月15日) 及南華早報 (2023年12月16及23日)
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處理。
附注:
并非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永久性居民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只會在沒有特區永久性居民適合及符合資格受聘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聘用。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非公務員職位并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征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征者并非公務員,并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征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征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征者會獲邀參加招聘測試/面試。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測試/面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于《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856.html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文憑/證書、修業成績單以及有關院校發出列明上課方式 (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正式文件副本到聯絡地址。申請人也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網上遞交申請書的申請人請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請總專利審查主任職位」,并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服務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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