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2023年無錫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共抽取16家機構開展檢查,隨機抽取各類檢驗檢測報告80份,發現問題185個。詳情如下:
關于2023年無錫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市生態環境局各派出機構、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無錫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及《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工作質量管理計劃》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的監管,提高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嚴厲打擊環境監測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2023年8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聯合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對象為在無錫市工商注冊登記及在無錫市境內提供生態環境監測服務、前期檢查“回頭看”機構,共抽取16家機構開展檢查。
檢查分兩個組進行,每組均由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中心、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工作人員及2名專家組成。采取資料抽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共隨機抽取各類檢驗檢測報告80份,發現問題185個,檢查結果均經檢查組和被檢查機構現場確認。檢查結束后,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市場監管局召集專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出處理建議。
二、主要問題
經過對本次檢查結果的系統梳理,發現被查機構普遍存在監測過程未嚴格按照標準規范執行、機構內部質量控制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機構體系管理不完善。部分機構存在體系文件不完善,日常管理不規范,質量管理不到位的情況。
(二)實驗室環境管理不到位。部分機構實驗室配套裝置不齊全,儀器設備標識缺失,使用/維護記錄不規范,儀器期間核查內容不完整,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
(三)報告及原始記錄不規范。監測過程與標準規范要求存在偏差,未按照標準等規定傳輸、保存原始數據,采樣、分析計算、質控措施不規范,監測結果表述錯誤;部分機構不真實記錄或者選擇性記錄原始數據,偽造、變造原始記錄,部分監測數據缺溯源支撐材料。
三、處理建議
經檢查組分析研判,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未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等違規行為的機構進行處理。16家機構處理意見如下:
1. 移交問題線索6家。無錫青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國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江蘇信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江蘇宜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無錫安誠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或者方法,未按照標準等規定傳輸、保存原始數據和報告,偽造、變造原始數據、記錄,或者未按照標準等規定采用原始數據、記錄等問題,相關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江蘇國泰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存在故意不真實記錄或者選擇性記錄原始數據的問題,相關線索移交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2. 責令整改5家。江蘇山水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安琪爾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無錫泰合藍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復星檢驗檢測技術(江蘇)有限公司、無錫市恒信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存在部分檢測原始記錄和質控措施不規范、體系文件不完善等問題,責令整改。
3. 自行整改5家。江陰市一眾檢測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存在部分檢測原始記錄不完整、內部管理不到位等問題,自行整改。
具體問題及處理意見詳見附件。
四、下階段工作措施
(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于本次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由市場監管、執法部門,依據《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和《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調查處理。
(二)督促機構自查整改。各派出機構督促被查機構對照《2023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專項監督檢查結果匯總表》中問題清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不斷完善內部管理,規范檢驗檢測程序,強化質量體系運行。整改時間從通報發布之日起,不得超過20日;整改報告于2023年10月10日前上報市生態環境局(郵箱:wxhbhks@126.com),同時報送屬地派出機構。
(三)加強監測機構管理。各派出機構要充分運用本次檢查結果,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依法依規監督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環境監測服務,尤其是政府委托服務,著力提高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結果的公信力。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得將有問題線索移交和責令整改的機構在調查處理、整改期間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作為環境管理和執法的依據。
附件:2023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專項監督檢查結果匯總表
無錫市生態環境局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2023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專項監督檢查結果匯總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問題項 | 處理意見 |
1 | 江陰市一眾檢測有限公司 | 1.報告編號:(2023)一眾檢(聲)字第(0001)號:噪聲晝間監測打印記錄復印單顯示點位編號NCJ1-1時間為12:03:43.NCJ1-2時間為9:32:27.打印記錄條順序不規范。 2.體系:聲級計期間核查缺少核查方法。 |
自行整改 |
2 | 江蘇國泰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1.報告編號(2023)國泰監測.江(委)字第(03098):氯氣校準曲線記錄中樣品0.3C、0.8C取樣體積填寫有誤。 2.報告編號(2023)國泰監測.江(委)字第(07134)、(2023)國泰監測.江(委)字第(03098)原始記錄中:石油類、動植物油無四氯乙烯驗證記錄和校準系數驗證記錄,不符合HJ637標準要求。 3.報告編號:(2023)國泰監測.江(委)字第(02109):地下水采樣原始記錄表中樣品編號202302109 D1-1~D1~14(含平行)采樣時間均為10:51. 4.非甲烷總烴:采樣氣袋無空白抽檢記錄;運輸空白樣分析應在原始記錄中體現。 5.氨氮、總氮、總磷、化學需氧量、非甲烷總烴等項目原始記錄中均無分析項目的檢出限。 6.實驗室:純水室現場未提供儀器使用記錄;理化2室廢液暫存區廢液容器滿,需存放至危廢倉庫;有機前處理室儀器無合格證標識;惡臭嗅辨室僅設一個通風裝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現場未提供儀器維護保養記錄。 7.體系:①體系文件未包含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采樣與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對監測數據和報告的真實性承擔責任的規定。②質量手冊中的組織架構圖與內審記錄中的組織架構不一致。質量手冊規定了業務室、現場室等部門,內審記錄中架構包含市場行政部、采樣部等部門。手冊中部門職責也未修訂。合同評審的職責未規定由哪個部門負責。③2022年對技術負責人的內審檢查記錄中設備設施要素的審核證據描述為“查智能綜合采樣器、環境空氣綜合采樣器均定期進行檢定校準,有維護使用記錄。”其審核內容與技術負責人職責不相關。 |
移交執法部門 |
3 | 江蘇智慧生態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1.報告編號:IET-JCBG-050094[2022]:土壤中汞的儀器分析時不應輸入樣品體積及稀釋倍數,所有的計算在原始記錄表中體現。 2.實驗室:GC-MS房間溫濕度計未掛置;非甲烷總烴房間氣瓶未固定放置;原子吸收房間發現玻璃瓶儲存試劑且未規范貼標識。 3.體系:體系文件未規定采樣與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對原始監測數據、監測報告的責任;無法提供實驗人員承云飛的能力確認記錄;2022年度質量目標未進行統計考核。 |
自行整改 |
4 | 江蘇安琪爾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1.編號為RC-C20230403001的檢測報告缺少客戶信息。 2.編號為RC-C20230100901的檢測報告中化學需氧量硫酸亞鐵銨的標定有效位數不對。 3.編號為RC-C20220900401的檢測報告中化學需氧量FC2209004I003樣品濃度計算錯誤。 4.編號為RC-C20220900401的檢測報告中化學需氧量原始數據未使用受控表單記錄。 5.實驗室:現場采樣室標氣的狀態標識不全(僅部分鋼瓶有狀態標識);土壤研磨金屬項目不應采用金屬托盤及金屬過篩器;純水儀缺少使用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純水儀房間缺少溫濕度計;化學需氧量房間硫酸廢液桶未貼標識;離子色譜淋洗液未貼試劑標簽;電子天平(編號J- FZ-010)8.16日使用記錄表中金屬樣品稱量后未及時記錄溫濕度數據。 6.體系:內審檢查表的審核依據缺少公司《質量手冊》。不能提供2022年度每個內審員的核查記錄。只提供了一份“內部審核檢查記錄表”,缺少審核對象,審核內容不能與審核人員、審核對象相對應。 |
責令整改 |
5 | 無錫青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報告【20230087】號中氨氮項目顯色體積參數錯誤,全程序空白樣品未計算數據結果;硫酸霧項目未發現有組織廢氣樣品前處理表單。 2.報告【20230258】號中有組織廢氣采樣原始記錄苯乙烯項目表單采樣儀器名稱及編號、采樣方法等參數缺失未勾選;氨氮項目顯色體積參數錯誤,全程序空白未計算;總氮項目全程序空白未計算;動植物油項目未做四氯乙烯試劑檢驗,樣品分析取樣體積未填寫;非甲烷總烴項目分析前后未做有證標氣質檢。 3.報告【20220343】號中氨氮、總氮、動植物油項目問題同序號2. 4.實驗室:氣相色譜等儀器房間空調未開,溫度顯示較高;硫化物分析間氮氣氣瓶未固定,沒有溫濕度計。 5.體系:公司體系文件未規定采樣與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分別對原始監測數據、監測報告的責任;2022年內審檢查表與內審計劃不一致,內審計劃規定了內審員的審核部門、審核內容,但內審檢查表缺少受審核對象和內審員審核范圍信息;2022年度質量目標缺少考核統計數據;編制《質量手冊》的依據缺少《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 |
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
6 | 江蘇國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報告[GS2201001001]中樣品登記流轉記錄無分析人員領樣簽字及領樣時間;氨氮加標樣分析濃度超標準曲線范圍;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及石油類項目無全程序空白樣品;氨氮、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項目做了實驗室空白判定而不是全程序空白判定。 2.報告[GS2307001037]中樣品登記流轉記錄表無分析人員領樣簽字及領樣時間;懸浮物項目HCG130205-2樣品空白濾膜+容器恒重m2計算過程有偏差;總磷樣品HCG130205-J,HCG130205-1.HCG130205-1P樣品色補后A-A0-A1吸光度計算出現偏差。 3.報告[GS2305001041P1]中水和廢水采樣原始記錄表中總鈷和總鋁項目未在采樣原始記錄表2中體現;總磷項目HCE250218-1~HCE250221-1樣品色補后A-A0-A1吸光度計算出現偏差,標準檢驗點10.0濃度扣空白吸光度值A0有效位數錯誤。 4.實驗室:接樣間冰箱未發現溫控記錄;萬分之一分析天平儀器使用記錄上稱樣記錄不全;分光光度計儀器內未采用透明容器放置硅膠;化學實驗室未配備安全防護裝備或設施,廢液儲存室未配備通風設施。 5.體系:2022年內審記錄與內審計劃不一致,內審計劃規定了內審員的審核部門、審核內容,但機構提供不出按內審計劃實施的每個內審員的審核記錄,只提供了一份包含全部要素和全部部門的“內審檢查記錄表”,無法明確審核對象和內審員審核要素范圍的信息。內審實施計劃中,審核對象涉及的審核要素為“全要素”,與受審核部門的職責不符;機構提供不出2022年的質量目標統計考核數據。 |
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
7 | 無錫綠洲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1.報告【CA3101】號中化學需氧量全程序空白樣品未與實際樣品同系統分析,質控樣品數據未在報告中體現;氨氮顯色體積錯誤。 2.報告【CF3007】號中無組織空氣原子吸收錫項目缺少載氣流量參數。 3.實驗室:采樣瓶準備間清洗后的采樣瓶無檢驗記錄;分光光度計、紫外測油儀內未放置硅膠干燥;金屬前處理間酸缸未貼濃度標簽,容器浸泡不完全;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缺少儀器維護保養記錄;離子色譜缺少淋洗液試劑標簽;高濃度超標廢水分析后未規范化處理。 4.體系:《結果有效性控制程序》中未明確質量監控方式;編號為125號的電子天平采用自校,體系文件中無相關規定。 |
自行整改 |
8 | 江蘇信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報告【XP22022501】中現場采樣報告無點位布點圖,土壤現場快速檢測記錄表中沒有記錄土壤各斷面樣品現場檢測時間,XRF儀器快速檢測無原始數據圖,無鎘、汞元素的檢出限,無樣品取樣量,無XRF儀器標樣校準記錄;土壤采樣記錄表中無土壤樣品采樣量記錄;地下水采樣現場pH數據檢測只帶6.86緩沖溶液單點校準;樣品交接樣記錄實驗人員領樣記錄及領樣時間記錄不規范。 2.實驗室:樣品準備間清洗后采樣瓶無抽檢記錄;原子熒光分析還原劑及酸試劑無標識及配置濃度;原子吸收房間乙炔氣瓶柜報警裝置失效;有機前處理室溫濕度計損壞;天平間缺少溫濕度計但有溫濕度記錄;BOD5房間空調未開,生化培養箱以溫度為23.8℃進行培養;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 3.體系:質量負責人高穎任命前未實施能力評價;《質量手冊》未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163號令2021年修訂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39號令)進行修訂;實驗室能力驗證、盲樣考核等質量控制結果出現不合格后未執行不符合工作程序。 |
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
9 | 江蘇山水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1.報告LDTC230160C1:廢水采樣原始記錄表中缺少采樣瓶記錄和樣品固定劑添加記錄,COD項目未標識清楚是CODcr還是高錳酸鹽指數。 2.報告LDTC220138:報告原始記錄中有劃改數據未簽字,廢水采樣原始記錄表COD項目未標識清楚是CODcr還是高錳酸鹽指數,離子色譜測定環境空氣和廢氣中氯化物缺失按國家標準HJ549-2016繪制完整的標準曲線。 3.報告LDTC230635:報告中包括固定污染源廢氣的甲醇、臭氣以及無組織廢氣的甲醇、臭氣,并在檢測方法中列出固定污染源廢氣的甲醇檢測方法為HJ/T 33-1999、臭氣濃度的檢測方法為HJ 1262-2022、無組織廢氣的甲醇檢測方法為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第四版增補版,6.1.61);江蘇山水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具備這三種檢測方法的CMA資質,另外委托了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但未經委托方同意把分包檢測的結果和檢測方法出具在蓋有山水檢測CMA章的報告上。 4.LDTC230477:原始數據記錄表中的恒重值與天平使用及稱量記錄的數值不一致。 5.體系:實驗室未制定關于防止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的制度。 |
責令整改 |
10 | 江蘇宜測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1.報告INCE050202206007:原始記錄中水質氨氮分析樣品取樣體積不合理,樣品測定濃度及加標樣濃度在曲線最高點附近。 2.報告INCE021202303044:原始記錄中樣品領樣記錄中無樣品分析人員的領樣簽字和領樣時間。 3.實驗室:個別送檢樣品的pH項目已過分析有效時間,鋼瓶氣未貼狀態標識,分光光度計內未放置硅膠,部分現場采樣儀器領用登記不及時。 4.體系:實驗室未制定關于防止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的制度;機構聲明中未包含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相關內容。 |
自行整改 |
11 | 江蘇宜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1.報告JSYA(2023)環檢4002號:原始記錄中氨氮項目無平行加標等質控數據判定。 2.報告JSYA(2023)環檢2079號:非甲烷總烴未做空白氣袋抽檢,樣品分析前后未按HJ38-2017帶有證標準樣品質控。 3.報告JSYA(2022)環檢2115號:離子色譜原始記錄中未按HJ549-2016進樣前繪制標準曲線后分析。 4.實驗室:BOD5生化培養箱使用記錄表中缺出箱時間記錄;部分儀器設備未貼有效期內的檢準合格證書標簽;項目編號YAHJ(3942)號的COD、氨氮、總氮樣品分析取樣體積不符合規范;嗅辨室未按規范配備抽風罩,配氣設備的活性炭填充量不足;純水儀無儀器使用記錄;COD消解使用硫酸未按規范管制存放;天平間未放置硅膠;實驗室廢液未按規范進行收集、存放;樣品瓶清洗后未進行抽檢。 5.體系:①2021年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報告均未經簽發;2021年度、2022年度管理評審報告及相關材料中對RB/T 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的表述出現多處錯誤(如RBT 214 2017、GB/T214、RB/T 214-2017D、RB-T 214-2017);2022年管理評審缺對內外部因素的變化、目標的可行性、以往管理評審所采取措施的情況、由外部機構進行的評審、工作量和工作類型的變化的輸入及評審內容。②2022年內審缺9-12月份內容。③實驗室提供不出授權簽字人的能力確認材料。④實驗室《檢測工作分包管理程序》CX-04-2023中,未對分包方出具的檢測結果的反饋方式進行規定。 |
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
12 | 無錫安誠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1.報告ACZJ(H)20230034:環境空氣氨的測定項目實驗室空白樣品序號錯誤,與實際采樣樣品編號不符。 2.報告ACZJ(H)20220285:非甲烷總烴校準點8#的報告打印時間先于樣品分析時間,不合理;分包報告(環)2022檢(廢氣)第(2418)號,K221021A010100-01/02樣品的鉛、錫數據結果表示方式不一致,缺少前處理設備及儀器編號信息。 3.報告ACZJ(H)20220122:原始記錄中,水樣采樣記錄表中COD、氨氮、總氮、總磷的全程序空白樣品未與實際樣品加入同樣的固定劑;總磷項目樣品分析原始記錄缺定容體積。 4.任務編號23081151:酸度計使用記錄表中樣品檢測項目和數量信息有誤;質控措施不規范,氟化物和氟化氫共用一份加標回收數據不合理。 5.實驗室:分光光度計比色皿未及時清理,硅膠未采用透明燒杯放置,液相色譜儀所用試劑甲醇、磷酸、異丙醇均過期,分析天平間的溫濕度計讀數與記錄表不一致,前處理間的石墨電熱板已過有效期,嗅辨室無抽風罩。 6.體系:①質量手冊最高管理者發布的批準頁、換版說明中RB/T 214標準的名稱錯誤。②機構體系文件的編制依據未包含《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163號令修正案。③實驗室《管理評審程序》WXAC/CX13-2019中未規定年度計劃的制定時間。④實驗室2022年內審記錄未包含生態環境機構補充要求的內容。⑤授權簽字人技術檔案缺人員能力確認的結果。 |
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
13 | 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1.報告LDT221219:地下水采樣記錄表中未勾選采樣方法,采樣瓶種類未體現。 2.報告LDT220411M13:地下水質控報告中空白樣、精密度、準確度判定要求未注明出處;土壤現場快篩記錄表中無質控校準樣品數據;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法分析鉀、鈉、鈣等元素缺少譜線波長參數及儀器響應值參數。 3.實驗室:離子色譜配置試劑無標簽標識;酸缸無酸液種類及濃度標簽標識;無樣品瓶清洗后抽檢記錄;嗅辨室無抽風罩。 4.體系:質量目標缺量化規定;授權簽字人技術檔案缺人員能力確認材料。 |
自行整改 |
14 | 無錫泰合藍監測技術有限公司 | 1.泰合藍(環)字(2023)第(254)號:大氣采樣記錄表中采樣體積(標升)與原始記錄打印單不一致,未注明計算公式,未附計算原始記錄表。 2.泰合藍(環)字(2023)第(382)號:固定污染源測試數據記錄表的數據處理記錄表中,采樣體積表述不規范,應注明為標況體積;非甲烷總烴項目原始記錄表中未發現空白(KB)樣品數據,實驗室空白數據經分析員核實實為樣品氣袋抽檢記錄。 3.泰合藍(環)字(2022)第(1010)號: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表中氯離子判定記錄表,硝酸銀溶液滴定量計量單位不規范,應為“滴”;顆粒物原始記錄表缺少容器恒重記錄。 4.泰合藍(環)字(2021)第(259)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析未做準確度檢查的整改材料中,檢驗記錄表中缺標準樣品基本信息和準確度考核結果判定信息。 5.實驗室:溶解氧測定儀使用記錄表中,測試項目寫成“五日生化需氧量”有誤;現場采樣儀器使用記錄表中使用時間記錄不合理。 6.體系:①2021年、2022年內審檢查表未記錄內審發現。②2021年、2022年內審計劃、管理評審計劃、內審報告、管理評審報告未經簽發。③授權簽字人技術檔案缺不在兩個機構從業承諾材料。 |
責令整改 |
15 | 復星檢驗檢測技術(江蘇)有限公司 | 1.蘇[檢]字(2023)第20230529001號:室內空氣甲苯、二甲苯等項目無原始數據記錄表,只有原始譜圖。 2.蘇[檢]字(2023)第20230715001號:檢測委托單和采樣記錄表中劃改處無簽字;室內空氣甲苯、二甲苯等項目無原始數據記錄表,只有原始譜圖。 3.蘇[檢]字(2022)第20221125001號、蘇[檢]字(2022)第20221218001號、蘇[檢]字(2023)第20230114001號:采樣儀器無出入庫記錄,無采樣儀器的原始記錄打印單;甲醛分析原始記錄表中缺實驗室空白,全程序空白未計算,樣品扣減的空白為全程序空白,導致實驗結果數據偏低;TVOC分析原始記錄表中無檢出限,無數據計算原始記錄表,原始譜圖組分濃度無計量單位。 4.實驗室:儀器設備出入庫記錄、試劑使用記錄、儀器設備使用維護記錄、微生物培養基配置滅菌記錄、實驗室溫濕度記錄等均不及時。 5.體系:①質量手冊外部組織架構圖主管部門名稱錯。②實驗室程序文件編號與《文件控制程序》規定的不一致。③實驗室2022年內審記錄僅核查了體系文件規定的完整性,未審核內部的運行情況。④實驗室2022年管理評審報告未包含管理評審時間、評審目的;糾正措施輸入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評審報告未經簽發。⑤授權簽字人技術檔案缺不在兩個機構從業的相關材料。 |
責令整改 |
16 | 無錫市恒信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1恒信(環)字第HXHJ202306026:非甲烷總烴樣品G5點位中的6-2-1~6-2-9樣品的氣象色譜儀分析時間超過樣品保存時間8小時的要求;廢水采樣現場記錄表中感官指標未注明樣品顏色,固定劑添加情況未規范表述。 2.恒信(環)字第HXHJ202205015:土壤樣品送檢交接記錄表與樣品檢測數據流轉單中,外部平行樣數量不一致,缺少TR/2-4(平行)、TR/4-4(平行)。 3.實驗室:低濃度顆粒物稱量恒溫恒濕設備使用記錄表和分析天平使用記錄表中,部分起止時間信息記錄不規范;金屬前處理間標樣儲存冰箱內測溫度未如實記錄;土壤金屬樣品風干盤及篩網為鐵制,易產生干擾;嗅辨室無抽風罩。 4.體系:①2021、2022年未對報告編制部進行內審;2021、2022年內審檢查表僅記錄了對體系文件規定的完整性進行了核查,未對內部的實際運行情況進行核查;實驗室2021年7月、2022年8月組織了內審,沒有記錄和規定表明對當年度內審后到年底的運行情況進行內部審核。②授權簽字人技術檔案缺人員能力確認結果;缺不在兩個機構從業的承諾。 |
責令整改 |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