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省先進制造業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入庫申報時間、獎勵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21號)、《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粵財預〔2018〕263號)、《關于印發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工〔2019〕115號)和《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管理實施細則》(粵工信規字〔2021〕5號)要求,現就組織2024年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入選項目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通過紙質和網上同步進行,網上申報請登錄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czbt.czt.gd.gov.cn/,電話:020-88696500)在線提交項目申請資料,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30日,未在規定時間登錄平臺提交申請資料的項目不得納入項目庫。
二、申報條件
省級財政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主要支持在廣東省內登記注冊且在廣東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中央駐粵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加工貿易制造企業等)實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綠色化等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并取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技術改造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的項目;不得支持淘汰類和落后產能項目,對應辦理節能審查而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或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的項目不予支持,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環保信用評價為“環保不良企業”、“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credit.gd.gov.cn)受懲戒黑名單企業不予支持。重點支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及其產業鏈、供應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工業企業生產經營中5G模塊、智能傳感器、網絡設備等關鍵設備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項目,支持蘇區老區、民族地區和民爆安全生產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以及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符合條件的2019年度已獲支持的設備事前獎勵技術改造項目,推動工業企業擴大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促進技術進步和結構優化升級,全面提升企業競爭力,不斷做強做優做大實體經濟,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獎勵標準
(一)設備事后獎勵方式
1、支持內容
推進企業實施設備更新和升級換代,支持企業淘汰老舊設備,引進和購置先進設備(含配套軟件,包括與項目設備配套的CAD、CAE等工業軟件,下同),大力發展智能制造裝備,進行生產條件改善,推動生產裝備數字化,提升企業裝備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和勞動生產率。
2、獎勵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設備更新項目按珠三角地區(包括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市,下同)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20%進行獎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和云浮市,下同)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3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原則上按地區獎補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區內獎補比例保持一致,具體獎勵比例根據競爭性評審遴選后的項目設備更新額度等因素確定,入庫項目不等同于最終省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的項目。
(二)設備事前獎勵方式
1、支持內容
支持在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的2019年度已獲支持的設備事前獎勵技術改造項目。
2、獎勵標準
2019年度已獲支持的設備事前獎勵技術改造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并通過驗收后,按實際設備購置總額核算獎勵金總額,項目最終所獲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按原計劃設備購置總額核算的獎勵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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