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下放深圳審批權限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和《關于下發“2023年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下放市縣審批權限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任務清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深圳實際,我局組織開展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下放深圳審批權限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儲備工作,現將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印發,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登錄申報系統后,選擇辦理情形,閱讀并勾選同意《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服務條款》內容,點擊“下一步”進入申報;或者,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切換區域”和“部門”分別選擇“深圳市”和“市場監督管理局”,點擊“公共服務”,找到對應的辦理項目情形,或者直接搜索項目名稱,選中后進入申報頁面。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依法登記注冊的科研機構、高校、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深圳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深圳市擁有穩定辦公場所。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報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為1年。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報指南為準。
(三)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質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四)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五)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
嚴格按照申報系統有關提示進行填報。申請人需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申報,賬戶等級須達到五級(原L3級別)核驗方可進行申報。
(二)受理審查
市市場監管局在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和初審過程中,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不完善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將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材料補正須在指定時限內嚴格按照審核提示要求完成,通過申報系統上傳有關證明材料。申請人未在指定時限內按要求完成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可通過申報系統自行查詢辦理進度狀態,及時關注系統審批意見,根據系統提示信息及時辦理有關手續。本申請事項不設短信、電話和郵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三)項目評審
申請項目經初審通過后,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照《深圳市知識產權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深市監規〔2022〕2號)的規定,從知識產權專家庫中抽選9位以上(含9人)單數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統一評審,并根據工作需要對有關項目進一步延伸開展實地考察評價。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下放深圳審批權限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的擬儲備項目名單。
四、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4日18:00。逾期將不接受申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深圳市重點園區知識產權協同運營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2:2023年度深圳市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3:2023年度深圳市專利轉化實施專項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4:2023年度深圳市知識產權軍民融合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5:2023年度深圳市知識產權金融創新促進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6:2023年度深圳市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廣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7:2023年度深圳市地理標志產品運營促進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8:2023年度深圳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推廣普及項目申報指南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