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通知:2021年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成績發布。
很多考生都已達到合格標準:84分
那么達到84分,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
石砳磊告訴你:并不是
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很多省份還會對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后審核)
若考后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間在制定網站提交資料都將取消考試成績!
那么,哪些地區需要考后審核呢?
山西
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開展核查。其中,考后資格審核工作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資格審核對象為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
江蘇
考后審查
(一)審查對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二)審查時間。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經濟師考試成績。屆時我省將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 網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
于2022年1月下旬前發布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審查公告。
請考生務必保持注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及時接收審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四)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專業技術專欄對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后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
(六)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審查對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寧夏
資格審核。考試成績發布后,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虛假承諾的報考人員,宣布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退還報名費,追究不實承諾的責任并予以相應處理。
擬合格人員須持符合報名條件的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經審核后退還),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五市考試機構審核點進行資格審核。
河南
在考試合格標準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省市兩級考試機構完成對成績合格考生的報名資格核查工作。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員務必在次年該項考試報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貴州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安徽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遼寧
(七)資格核查與監管
各市人事考試部門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可免予核查。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浙江
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一)考試成績經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陸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合格成績直接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
(三)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由各考區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現場報考資格核查。通過現場核查的,合格成績再在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
須考后現場核查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等,到所在考區的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逾期或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合格成績無效。
(四)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由所在考區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
(五)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先行制作電子成績合 格 證 明 。屆 時 , 相 關 考 生 可 登 陸 浙 江 政 務 服 務 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本省內視同紙質證書)。在人社部下發紙質證書后,相關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湖南省
考后現場人工核查
(一)人員范圍。報考高級的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審在合格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時進行,若不符合申報參評條件的,不得參評,考試成績一并作廢。報考初、中級的成績合格人員,存在以下情況的需進行考后現場人工核查:
1. 凡在線服務平臺無法核查或核查不通過的;
2.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5.撤回承諾申請的;
6.存在其他異常情況需現場人工核查的。
(二)時間及要求。根據國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試成績將于考后60天公布。考試成績公布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及時公布需進行考后現場人工核查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名單公布后15天內,相關人員根據“哪里報名,哪里審核”的原則,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資格審核部門完成現場人工核查。
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未按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查的人員,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核查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西藏
(三)屆時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請擬合格考生在成績公布后20日內根據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稱: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關于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資格復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視為資格復核不通過并取消考試成績,請予以高度重視。
陜西
(四)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采取考前、考中、考后資格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通過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進行全程資格核查。對資格核查不通過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員,將作出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資格核查事宜請持續關注陜西人事考試網及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信息。
上海市
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吉林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青海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云南
資格核查貫穿報名、考試、證書辦理及執業等全過程,考試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將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據比對、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戶籍、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核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和屬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進行驗證的,報考人員須予以配合。報名結束至考試前,核查不通過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公布后,核查不通過的,成績無效;領取資格證書后,經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屬地化管理要求的,證書無效。
廣東
考試成績發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對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類合格人員進行補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已作出承諾且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承諾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 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河北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并加強全面管理,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
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
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盡可能方便報考人員。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北京市
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西
核查貫穿始終(考前、考中、考后),應試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應試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本次考試實行承諾告知制,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或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人員名單將于成績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試網進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會監督、舉報,應試人員應持續關注江西人事考試網。
重慶市
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對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類合格人員進行補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及時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通知。
監督監管
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監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已作出承諾且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承諾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山東
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各市要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成績按無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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