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訴“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運營者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據北京知產法院7月16日通告,該院近日審結了首例與“自動搶紅包”有關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因開發“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被告掌上遠景公司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兩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簡稱騰訊公司)經濟損失450萬元及合理支出約25.4萬元。
據了解,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判決結果已生效。
判決一經公布,今天下午,“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被判賠475萬”立馬沖上微博熱搜榜單第一!近300萬人圍觀關注。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被判賠475萬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可以使用戶在微信軟件后臺運行的情況下,自動搶到微信紅包,并且設置有“開啟防封號保護”應對微信軟件的治理措施。
此前,這款軟件的開發和運營方掌上遠景公司以及提供下載平臺的卓易訊暢公司,被微信軟件的開發者和運營者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中的第二被告卓易訊暢公司是安卓應用豌豆莢的開發公司,騰訊之所以把該公司列入第二被告,是因為豌豆莢上架了掌上遠景的“自動搶微信紅包”軟件。
據北京知產法院7月16日通告,該院近日審結了這例也是首例與自動搶紅包有關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因開發“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被告掌上遠景公司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二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簡稱騰訊公司)經濟損失450萬元及合理支出約25.4萬元。據了解,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判決結果已生效。
累計用戶2000萬,6700萬次下載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披露,涉案行為自2016年1月持續至本案審理之時,持續時間長,下載量、用戶規模較大。
涉案軟件“微信自動搶紅包”在OPPO軟件商店、PP助手、“豌豆莢”、華為應用市場、百度手機助手、酷派應用商店等安卓應用分發平臺的下載量總計超過6747.6萬次。
值得一提的是,掌上遠景公司還曾宣傳該軟件“累計用戶達2000萬,榮獲中國開發者百強APP稱號”。
此外,該軟件還支持語音紅包提醒“紅包來了”、微信加速秒搶紅包、自動回復感謝語等功能。
據掌上遠景公司官網此前發布的介紹,“ 微信自動搶紅包 ” 軟件支持微信紅包、QQ紅包、QQ空間紅包、支付寶紅包等多種主流紅包。同時支持紅包鎖屏、紅包提醒、秒搶紅包雨等多種形式。
天眼查信息顯示,這家名為掌上遠景的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其業務涵蓋通訊產品、計算機軟硬件技術開發與銷售以及信息咨詢和服務等。
2014年,微信推出收發紅包功能,并受到廣大用戶歡迎。2018年,掌上遠景公司推出被訴軟件,并上線應用軟件分發平臺。此前在招聘網站上還能看到掌上遠景關于微信紅包方面的軟件開發招聘。
除微信自動搶紅包之外,掌上遠景還推出過一款名為紅包快手的軟件,該軟件集成了微信和qq的自動搶紅包,支持邊聊邊搶,最后的更新時間為2019年1月17日,據介紹是微信搶紅包軟件的前身。
騰訊起初索賠5000萬元
事實上,早在2019年4月份,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受理了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訴“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運營者不正當競爭糾紛。
彼時騰訊方面請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開發、宣傳、運營“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立即停止提供“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下載服務并停止對該軟件進行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000萬元等。
騰訊認為,“微信紅包”最具趣味的關鍵點是“搶”。“搶紅包”本身會帶來微信群的瞬間活躍并激發傳播欲望,具備“錢+游戲+社交”的多重功能,因此一經推出便在市場躥紅。“微信”軟件及“微信紅包”功能獲得的市場競爭優勢和商業價值,應依法受到保護。
同時騰訊方面認為,首先,在運行“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時,用戶不需要啟動“微信”軟件,可以自動搶到微信里的紅包,破壞微信正常的運行環境和運管秩序。其次,“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非法監聽微信聊天記錄,抓取微信聊天記錄中涉及紅包字樣的信息和微信紅包中的資金流轉情況,嚴重侵害用戶隱私和微信數據安全。
最后,“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運營者是看中“微信”軟件超過十億的用戶量和“微信紅包”的市場價值,目前已積累了6000多萬的用戶量。這種傍“微信”品牌、搭“微信紅包”便車、截取騰訊商業資源的行為,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更早之前的2016年,微信安全中心便首次發布過針對使用用戶的“搶紅包外掛打擊公示”,并對使用賬號進行了限制紅包功能的處置。2017年,江蘇鹽城警方破獲全國首例“搶紅包外掛軟件”案件。
掌上遠景此前否認侵權
對于騰訊公司的起訴,掌上遠景公司否認侵權,其在庭審中辯稱:首先,被訴軟件曾于2018年在騰訊應用寶平臺上線。
該平臺系原告所屬應用分發平臺,其負有事前審核義務,騰訊應用寶平臺審核通過了被訴軟件,表明騰訊公司已經通過行動確認涉案軟件不存在不正當競爭情形。
其次,被訴軟件與微信軟件之間的功能定位不同,二者之間的適度關聯性不能推導出二者處于相關市場、存在競爭關系;再次,被訴軟件并未改變或破壞微信軟件的正常運行,自動搶紅包功能只有在獲得相關用戶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并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
五方面認定不正當競爭行為
在該案中,掌上遠景公司一直強調被訴軟件未改變或破壞微信軟件的正常運行,自動搶紅包功能只能在獲得相關用戶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涉案軟件不存在不正當競爭情形。不過,法院對此未予支持。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判斷被訴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需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分析。
其一,經營者是否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與其他經營者存在競爭關系;其二,經營者是否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了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其三,該行為是否系擾亂互聯網環境中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不正當行為;其四,該行為是否違反了誠信原則以及商業道德等。
在審理中,法官通過從五方面進行分析,明確爭議焦點問題,認定掌上遠景不正當競爭行為。
首先,二原告與掌上遠景公司、卓易訊暢公司均屬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存在市場競爭關系。
其次,涉案軟件利用技術手段破壞了“微信”軟件的正常運行,侵害了二原告的合法權益。此外,批量化、自動化的操作方式也必然會增加“微信”軟件運行的數據量和數據流,增加“微信”服務器的運營負擔。
再次,涉案軟件不當地利用了“微信”軟件的運營資源和競爭優勢,擾亂互聯網環境中市場競爭秩序,并損害了軟件用戶的利益。
此外涉案軟件亦損害了軟件用戶的利益。涉案軟件相關頁面顯示,其具有“加速搶紅包”“搶大紅包功能”等功能項,但實際上涉案軟件并沒有開發相應功能,點擊“加速搶紅包”等功能,會顯示“優化中”,并在“優化完成”后彈出廣告信息。
最后,掌上遠景公司在實施被訴行為的過程中具有明顯惡意,違反了誠信原則以及商業道德。明知二原告對涉案軟件持否定態度的前提下,軟件未經許可運營涉案軟件且設置防封號功能應對二原告的治理措施,違反了誠信原則以及商業道德,主觀惡意明顯。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受理該案后,結合在案證據作出上述判決,一審認定掌上遠景公司因開發運營被訴軟件而構成對騰訊公司的不正當競爭,須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等。
法院還認為,被告卓易訊暢公司系軟件分發平臺,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涉案軟件由掌上遠景公司自行上傳并發布,卓易訊暢公司并未宣傳涉案軟件,并無證據證明卓易訊暢公司存在幫助他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觀意圖,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外掛軟件侵權頻發
事實上,微信搶紅包軟件只是龐大外掛軟件市場的個例之一。
在APP商場搜索搶紅包,紅包助手等關鍵詞,便有眾多待下載APP列表出現。據了解,市場還存在“批量控制微信”“批量控制抖音”“批量控制微博”等外掛軟件,不僅可以實現自動搶紅包,還能夠實現虛擬定位、虛假刷量以及迅速增加粉絲數量等功能。
人在國內卻能發一條定位在國外的微信朋友圈;不用單個查詢,就可以批量添加好友……這些看起來“很炫”的功能,其實都能通過“群控軟件”實現。
在法律人士看來,此類外掛軟件存在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風險。以微信為例,根據微信服務協議,微信禁止批量注冊賬號、刪減微信以及干擾微信模塊和數據等違規行為,微信用戶亦不能惡意注冊使用微信賬號、批量注冊賬號以及買賣微信賬號等行為等。
而此前這類軟件侵權也已有先例。在抖音起訴“抖管家”“播商管家”等軟件不正當競爭糾紛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曾發布禁令,要求被訴軟件開發商廣州某夢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運營、宣傳、推廣被訴或者類似的專門針對抖音產品進行功能設置的軟件系統等行為。
在騰訊公司起訴“紅包獵手”“多多搶紅包”軟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杭州互聯網法院針對騰訊公司提出的申請于今年初作出裁定,要求杭州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在網站和應用市場上提供涉案軟件及進行相關宣傳運營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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