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申報指引
政策依據:
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8號);
2.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以工代訓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20〕20號);
3.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辦法(深人社規〔2020〕12號)。
“以工代訓”補貼是指用工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通過以工作代替訓練的方式幫助其適應崗位需求后,由企業申請的培訓補貼。
一、補貼標準
(一)補貼標準:500元/人·月。
企業根據參保職工人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職工是指在獨立法人企業繳交社會保險費的職工。
補貼月份從2020年1月開始,2020年12月結束,每家企業享受補貼最多不超過3個月。
(二)補貼上限:500萬元。
每家企業申請補貼資金上限為500萬元。
(三)候補標準:視限額內申請情況而定。
補貼金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可以對超出部分的金額一并提出候補申請。全市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資金先發放限額內的補貼申請,如剩余資金大于或等于1億元,則剩余資金向候補企業發放。候補申請指引另行發布。
二、申報企業基本條件
申報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按規定在本市為員工繳交社會保險費;
(三)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本市失信企業名單。
三、補貼項目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企業,可在2020年度內選擇申請以下其中一項以工代訓補貼:
(一)五個行業的大型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二)其他行業的大型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三)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四)其他中小微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注意:以上4個項目只能申請其中1個。
四個補貼項目的邏輯關系圖
4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的具體條件如下:
(一)五個行業的大型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五個行業的大型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是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五個行業大型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后領取的職業培訓補貼。
1.“大型企業”是指:納入深圳市統計部門2019年統計范圍的大型企業,以市統計部門2019年統計范圍的名單為準。
2.“五個行業”是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五個行業。五個行業大型企業的認定規則如下:
(1)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大型企業是指:納入深圳市統計部門2019年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業統計范圍,且在企業營業執照登記的項目或在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中能體現相應經營內容的大型企業。具體企業以納入市統計部門2019年相應行業統計范圍的名單為準。
(2)文化旅游行業大型企業是指:納入深圳市統計部門2019年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統計范圍,且在企業營業執照登記的項目或在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能體現相應經營內容的大型企業。具體企業以納入市統計部門2019年相應行業統計范圍的名單為準。
(3)外貿行業大型企業是指:2019年開展進出口業務,且在本市形成進出口數據的大型企業。企業進出口數據以海關部門提供給深圳市商務部門的數據為準。
3.可以申領以工代訓補貼的月份:2020年度的各個月份,企業均可以申請以工代訓補貼。可自主選擇參保人數最多的月份,最多不超過3個月。
(二)其他行業的大型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其他行業的大型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是指:其他行業大型企業新吸納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后領取的職業培訓補貼。
1.“大型企業”是指:納入深圳市統計部門2019年統計范圍的大型企業,以市統計部門2019年統計范圍的名單為準。
2.“其他行業大型企業”是指:納入深圳市統計部門2019年統計范圍的大型企業中,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外貿等5個行業之外的大型企業。
3.“新吸納”是指:企業在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招錄的員工(入職前從未在該企業有社保繳交記錄)。企業應與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為其按規定在本市繳交社會保險費。
4.“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以深圳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為準。
4.可以申領以工代訓補貼的月份:新吸納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的各個月份,企業均可以申請以工代訓補貼。可自主選擇吸納人數最多的月份,最多不超過3個月。
(三)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是指: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后領取的職業培訓補貼。
1.“停工停業”是指:當期增值稅指標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企業。增值稅指標計算標準為企業當期增值稅全部銷售額之和。一般納稅人當月增值稅指標同比下降70%及以上的,小規模納稅人當季增值稅指標同比下降70%及以上的,當月、當季可認定為停工停業企業。企業2019年和2020年1-9月的增值稅銷售額數據,以2020年11月17日前(不含當日)企業在深圳市稅務機關申報數據為準。
2.“中小微企業”是指:未納入深圳市統計部門2019年大型企業統計范圍的其他企業。
3.可申領以工代訓補貼的月份:符合“停工停業”認定條件的月份,企業可以申請當月的以工代訓補貼。可自主選擇參保人數最多的月份,最多不超過3個月。
(四)其他中小微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其他中小微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是指: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后領取的職業培訓補貼。
1.“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以市內外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或登記,且在有效期內的為準。
2.“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是指: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生,以學信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登記時間為準。
四、業務辦理流程
企業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向商事登記所在區人力資源部門申請以工代訓補貼,并按以下程序辦理:
2020年11月30日前,登錄深圳市人才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申報(http://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根據系統提示按照月份逐月申請培訓補貼。
符合申請資格和規定要求的,區人力資源部門于3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并于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后按批次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通過后次月月底前按照規定程序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
五、申報材料(掃描上傳系統)
(一)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
此表為網上服務系統自動生成,企業按照系統提示填報相關信息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開戶銀行核發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三)吸納異地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需按系統提示提供材料
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提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的證明材料,如屬本市認定或登記的上述3類人員,則企業無需提供材料。
六、寶安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咨詢方式
(一)電話咨詢:
寶安區人力資源局職業能力建設科
29999553、29999557、29999884
(二)QQ工作群咨詢(入群請備注寶安區企業名稱):
QQ工作群名稱:寶安區以工代訓補貼業務咨詢工作群
QQ工作群號:798362013、818141262、830601969、166300590 《深圳市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申報指引》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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