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費給了,幾個月后商標轉讓卻未成功,怎么辦?
近年來,人們對于商標越來越重視,對于企業(yè)的商標,更是成為企業(yè)經營必備的市場工具,但由于商標庫有限,商標注冊越來越難,很多企業(yè)選擇直接轉讓已注冊商標的方式獲得商標,這樣可以快速開展企業(yè)經營。相對于注冊商標來說,轉讓流程更加簡便、耗時短,如果轉讓的商標在之前已經有使用過,那么還能為你帶來一定的知名度和聲譽。不過商標轉讓也不是百分百會成功,其中存在有一些商標轉讓中途被中止或轉讓失敗的情況,需要注意。
一、商標轉讓不成功的原因
1、商標權不穩(wěn)定
在進行商標轉讓的過程中,實際上是轉讓商標的所有權,如果商標權不穩(wěn)定,那么將會直接導致商標轉讓失敗,即使能夠轉讓,也無法投入到商業(yè)活動中。
2、商標轉讓材料不完整
雖然商標轉讓流程相對簡單,但是也需要準備好相應的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或錯誤,會直接導致商標轉讓審查失敗。
3、商標由多個人共有的
部分商標會存在商標由多人共有的,在這種情況下,是需要經過所有共有人的同意,確保所有共有人都愿意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才可以,否則是無效的。
4、印章不一致或執(zhí)照未逾期
如果注冊商標的印章和轉讓商標的印章不同或商標注冊不同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不參加年檢,轉讓也會失敗。
5、商標注冊證失效。這類情況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并在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xù)展申請,或該注冊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6、轉讓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注冊商標是經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擅自進行變更的注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保護。
7、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注冊人的名稱、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的特征,是確定注冊商標專有權所有者的重要依據(jù),不得隨意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受法律保護。
8、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可能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消費者可能將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商品聯(lián)系起來。在注冊商標轉讓時,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誤認。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誤認,法律規(guī)定: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二、商標轉讓注意要點
1、用于兩種相近商品的商標,不可獨立轉讓。商標注冊中特定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之上的商品時,假如他們歸屬于相近商品則應所有轉讓。容許該類商標切分轉移,便會違背商標法的要求,導致同一商標在相近商品上面有2個商標注冊人另外應用,進而產生不一樣生產廠家商品搞混。
2、許可別人應用的商標不可隨便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別人應用的商標,在許可期限內如將其商標專利權轉讓給第三人,務必征求被許可人的愿意;而且只有在消除原應用許可合同書后,才可以申請辦理轉讓申請注冊。
3、轉讓申請注冊商標未執(zhí)行法定條件的,其轉讓失效。商標權轉讓歸屬于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其個人行為的創(chuàng)立須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方式。被告方自主轉讓申請注冊商標,應視作失效,商標局可勒令被告方期限糾正或是撤消其申請注冊商標。
4、協(xié)同商標不可以切分轉讓。協(xié)同商標是同一商標任何人根據(jù)運營必須而應用的系列產品商標,它具備標識類似特點。假如容許將協(xié)同商標中的某一個獨立轉讓,也會產生2個商標任何人在同一種商品上應用類似商標的狀況,導致商品來源于搞混,喪失保護商標專有權的意義。因此,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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