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希望通過共存協議來克服現有類似商標的問題,首先,請注意并非所有東盟國家都認可同意書或者共存協議。在多數情況下,如果您有一項共存協議,通常協議中會包括在達到一定條件(通常是確認或者限制商品/服務范圍)的情況下, 就另一方商標注冊提供同意書的恰當義務。在這種情況下,您通常會被要求修改商品和服務加以適當的限制,具體將取決于共存協議的內容。總的來說,這一問題的答案主要取決于您面臨的具體問題以及共存協議的條款內容。
在東盟國家提交商標共存協議時是否需要同時提交商品限制清單?![]() ![]() 在東盟國家提交商標共存協議時是否需要同時提交商品限制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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