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項目申請指南
一、支持領域
支持我市重點工業企業在深圳增資擴產,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效率,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二、設定依據
1.《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8號)
2. 市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
三、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的工業企業法人以及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作法人單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別合作區)工業企業;
(二)2018年度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或2018年度的工業總產值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企業(含5億元,數據以上報統計局的單家企業年報數據為準);
(三)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四、資助標準和方式
(一)最終獲得獎勵的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的工業企業法人以及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作法人單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別合作區)工業企業;
2.2018年度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或2018年度的工業總產值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企業(含5億元,數據以上報統計局的單家企業年報數據為準);
3.2018年度工業增加值增速達10%以上(含10%,數據以統計部門核算的年報工業增加值增速為準);
4.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二)獎勵標準:對符合本指南中獎勵條件的企業,按照2018年度新增年報工業增加值增量的3%予以獎勵。其中2018年度工業百強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2018年度工業總產值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非工業百強企業,獎勵的最高額度為300萬元;2018年度工業總產值5億元(含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企業,獎勵的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三)資助方式:事后資助。
五、申請材料
......
(三)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四)稅務部門提供的上兩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工業企業增加值核算表(見附件);
.......
六、辦理流程
網上發布申報通知——企業提交申報材料——市經貿信息委進行初審——市經貿信息委與市統計局聯合復核——市經貿信息委網站進行公示——市經貿信息委撥付獎勵資金。
七、申請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 6 月28日17:00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9年 6月24 日至2019年 7 月 5 日17:00(工作日)
咨詢電話:
附件:
工業企業增加值核算表(單位:千元)
項目指標 | 2017年 | 2016年 | 增速(%) |
工業總產值 | |||
工業增加值合計 | |||
折舊合計 | |||
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中折舊費合計 | —— | ||
勞動者報酬合計 | |||
制造成本中的直接人工 | —— | ||
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和福利費合計 | —— | ||
制造費用中的勞務費 | —— | ||
銷售部門人員工資和福利費合計 | —— | ||
行政人員工資和福利費合計 | —— | ||
制造費用和銷售費用的社保費合計 | —— | ||
差旅費合計*6.4% | —— | ||
工會經費*60% | —— | ||
其他費用中支付給政府和個人的部分 | —— | ||
生產稅凈額合計 | |||
水電費中所包含的各項稅金 | —— | ||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 —— | ||
本年應交增值稅 | —— | ||
補貼收入(-) | —— | ||
營業盈余合計 | |||
營業利潤 | —— | ||
補貼收入 | —— | ||
工會經費*40% | —— | ||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 |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督總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