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龍華區產業載體建設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分項實施細則》第十九條建設類產業載體資助。為支持產業載體升級改造,拓展產業發展空間,支持實體經濟,對改造的產業載體給予改造費用按比例資助。
一、資助標準
(一)舊工業區整治提升項目,由所在轄區街道辦牽頭組織實施,整治提升完成后,申請單位向區住建部門申請消防單項驗收,并自行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相關責任主體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后由轄區街道辦會同區工信、城市更新、住建、城管、規劃土地監察、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通過驗收核查的項目,給予累計不超過園區設計費和施工費總額的30%,最高2000萬元費用資助。
(二)總部企業、上市公司、“百十五”企業對自有園區進行舊工業區整治提升參照《深圳市龍華區舊工業區整治提升暫行辦法》相關程序進行備案和申請資助。
二、申報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登記并生產經營滿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均在龍華區。
(二)申報單位申報年度及上年度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方面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并經區(或街道)行政執行部門及上級行政機關認定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不予核查通過。
(三)申請舊工業區整治提升項目資助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完工后5年內不得申報拆除重建類和功能改變類城市更新項目。
2.自項目備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本項資助。
3.申請資助單位應為園區業主或園區管理運營機構(園區管理運營機構是指園區建設和改造的實際投資方或其注冊的法人機構,如該園區實際管理運營機構不具有園區產權,只是部分出資對園區進行升級改造,該園區運營方申請資助時應取得園區建設、改造投資方及業主許可)。
(四)申請總部企業、上市公司、“百十五”企業對自有園區進行舊工業區整治提升項目資助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完工后5年內不得申報拆除重建類和功能改變類城市更新項目。
2.自項目備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本項資助。
3. 上市公司(指在滬深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經市、區認定的總部企業,經區認定的“百十五”企業。
(五)已與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簽訂產業監管協議并符合產業監管協議要求。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產業載體建設資助類申請書》(登錄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二)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需年度檢驗合格,已辦理“多證合一”僅需提供復合憑證)。
(四)街道辦會同相關部門出具的核查意見。。
(五)龍華區舊工業區整治提升項目承諾書、產業監管協議,以及申請單位與入駐企業簽訂的租賃合同。
(六)項目設計和施工的合同、發票及相關支付憑證。
(七)工程變更單、隱蔽工程施工記錄表,送審造價匯總表、招標控制價審定書,含工程結算計算式的工程結算書。
(八)開工報告、竣工驗收報告。
(九)工程現場簽證單、設計變更單,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材料、施工現場照片。
(十)施工、竣工圖紙。
四、辦理流程
發布公告-企業申報-材料接收-材料審查-專項審計-現場核查-征求意見-對外公示-報批-資金撥付
五、受理時間
2020年05月01日--2020年07月15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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