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歐盟頒布了最新承壓設備指令(Pressure equipment)2014/68/EU,新指令將于2016年7月19日起強制實施,取代老指令97/23/EC。對于最大許用壓力大于0.5bar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鍋爐,壓力附件以及安全附件等,歐盟要求必須滿足PED指令的要求。PED指令涵蓋了對承壓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原材料等整個過程,需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審核通過后才能黏貼CE標識。
PED認證技術資料要求
-產品尺寸及壓力規格說明
-產品使用材料說明
-產品設計及測試依據標準(ASME, ANSI, API, BS, EN…)
-產品外觀圖
-產品設計圖
-品質系統文件(檢驗規范)(ISO 9001證書)
-材料證明文件(物理及化學特性)
-壁厚測試程序(水壓, 氣壓測試…)
-說明
-測試報告(可于廠內進行測試)
-英文使用手冊
-CE/產品標牌
承壓設備材質認證-EN 10204 type 3.1/3.2
對于II~IV類的承壓設備, 其主要承壓部件材質需滿足EN 10204的要求,壓力設備制造商必須通過向材料制造商索要保證其可追溯性的符合性聲明:
EN 10204-3.1證書:材質制造商通過了PED 4.3體系認證后,即可自行簽發3.1型檢驗文件。
EN 10204-3.2證書:授權檢驗機構對一批材質進行抽查檢驗,并且生產廠執行了可追溯性步驟,提供了相應符合要求的檢驗文件,即可出具3.2型檢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