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香港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執業。對在前海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就業滿2年的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取得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資格的,每人予以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每人予以一次性5萬元獎勵。
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
網上申報入口:登錄前海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線上提交材料,網址如下:https://qhsk.sz.gov.cn/qfythpt/enterprise/index.html
《關于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2024年申報指南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前海規〔2020〕3號)、《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關于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深前海規〔2023〕1號,以下簡稱“《措施》”),為做好2024年度前海合作區知識產權扶持專項資金申報受理工作,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措施》規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含分支機構)
二、扶持期間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報條款
《措施》第5條、第7條、第9條、第14條、第15條、第16條。
四、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五、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實際經營、稅收繳納均在前海合作區;
其中,“實際經營”,是指機構注冊在前海合作區或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登記機關予以登記備案后在前海合作區設立,且生產經營、人員、賬務等在前海合作區。具體要求如下:
1、生產經營在前海合作區,指機構在前海合作區擁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設備設施,且主要生產經營地點,或對生產經營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在前海合作區,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納入前海合作區統計核算的“四上”企業;(2)在前海合作區內固定生產經營場所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總部企業或超過100平方米的其他機構。
2、人員在前海合作區,指機構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的從業人員在前海合作區實際工作。在前海合作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從業人數不滿3人的,全員在前海合作區繳納;(2)從業人數3人(含)以上不滿10人的,至少需要3人在前海合作區繳納;(3)從業人數10人(含)以上不滿100人的,至少需要30%(含)人在前海合作區繳納;(4)從業人數100人(含)以上的,至少需要30人在前海合作區繳納。
3、賬務在合作區,指機構在前海合作區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且有相關業務通過本機構在前海合作區開立的銀行賬戶進行結算。
(二)申請支持時未被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主營業務符合前海合作區產業準入目錄。
(四)申報主體的獎勵條件為港資企業的,應當為香港投資者持股25%以上在前海合作區注冊的機構;香港投資者是指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注冊或登記設立并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的法人機構、香港居民。香港居民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赴香港定居的內地居民(已注銷內地戶籍)。
實質性商業經營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或其他有關條例注冊或登記,并取得有效商業登記證。香港法例如有規定,應取得開展該經營業務的牌照或許可;
2.在香港注冊或登記設立并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1年以上;
3.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期間依法繳納利得稅;
4.在香港擁有或租用業務場所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
5.雇用在香港居留不受限制的居民或持單程證在香港定居的內地人士。
通過收購或兼并的方式取得上述規定香港法人機構50%以上股權滿1年以上的,該被收購或兼并的機構屬于香港投資者。
澳資企業認定及扶持標準參照港資企業執行。
七、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入口
登錄前海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線上提交材料,網址如下:https://qhsk.sz.gov.cn/qfythpt/enterprise/index.html
(二)受理審核
前海管理局根據《措施》及本申報指南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公示
審核通過的在前海管理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前海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前海管理局應當對異議進行調查核實。異議成立的,對事項進行公示。
(四)撥付資金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在申報主體提交銀行賬戶確認函(需為前海合作區內銀行賬戶)、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等資料后,前海管理局將相應扶持資金撥付至申報主體賬戶。
八、其他事項
(一)自申報期滿次日起,前海管理局在6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如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自材料補正次日起算);
(二)審核過程中如需申報主體補正材料的,請于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齊,申報主體補正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三)涉及發放至個人的支持資金,申報主體應在獲得支持資金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發放至個人,并于發放后十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發放憑證提交至前海管理局。
(四)前海管理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機構自主申報。前海管理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前海管理局舉報;
(五)本申報指南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1、平臺技術問題:19075693319;
2、申報材料問題:0755-88105282、0755-88105272.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關于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任務部署,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先行先試,助力香港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支持建設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合作高地,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共同研究,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動深港知識產權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1.建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機制。前海管理局聯同深圳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與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香港海關、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機構成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小組,建立定期會議和項目合作制度,推進深港在知識產權跨境保護、交流研討、宣傳教育、運營轉化和知識產權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2.強化前海深港知識產權保護跨境協作。支持深港兩地知識產權執法部門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提升前海深港跨境知識產權保護效能。
3.深化前海知識產權陪審員機制。支持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完善香港知識產權專家陪審員參審前海知識產權案件制度。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訊息交流。
4.建立知識產權仲裁合作機制。支持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與香港相關仲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積極吸納香港知識產權領域仲裁員,進一步發揮知識產權仲裁保護優勢,拓寬知識產權仲裁案件受理范圍,提升高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仲裁保護意識。
二、支持香港知識產權在前海轉化運用
5.支持設立技術轉移中心。鼓勵龍頭企業與香港高校及研發中心在前海聯合設立技術轉移中心,開展境外先進技術成果引進轉化、國際創新人才團隊培育、重點產業技術交流合作等工作,對上一年度實際運營費用的5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前海技術轉移中心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經前海管理局事先同意的,予以一次性50萬元支持。
6.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前海企業與香港高校、研發中心通過專利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合作,對符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支持科技創新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機構,予以全年不超過50萬元支持。
7.支持知識產權賽事獲獎項目轉化。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省級知識產權賽事三等獎及以上的香港團隊,在前海新注冊設立企業開展獲獎項目產業轉化,予以注冊企業一次性10萬元落地獎勵。
8.鼓勵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對港澳及國外投資機構在前海依法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基金予以支持,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予以落戶獎勵、機構集聚扶持、辦公用房補貼、經營團隊扶持等支持;對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條件,且投資于前海香港創業團隊占比不低于總投資70%的,前海產業引導基金可通過合伙或參股方式參與基金設立。
9.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對通過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版權等)質押獲得融資或依托知識產權參與資本市場證券化項目獲得融資的前海港資企業,按上一年度實際綜合融資成本的50%予以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三、支持知識產權跨境服務體系建設
10.支持開展深港知識產權跨境服務。支持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在深港兩地互設知識產權問詢點,優化深港知識產權跨境服務。
11.加快國際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集聚。支持香港及國際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前海,對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專業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機構,予以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的落戶支持。
12.支持前海國際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建設。鼓勵前海國際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按市場化方式匯聚深港兩地知識產權資源,打造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平臺、國際專利技術轉讓許可和轉移孵化平臺、國際貿易和現代服務業知識產權交流合作基地。支持前海國際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按照在香港實際運營費用的30%對中心予以支持,每年不超過200萬元,連續支持三年。
13.開展知識產權數字化服務。支持前海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利用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為香港企業和香港居民提供知識產權存證、監測、取證等服務,對按其提供上述服務所獲得收入的3%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四、共建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
14.鼓勵高價值專利創造及轉化應用。支持前海港資企業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等途徑開展高價值專利國際布局,并積極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產品,每件(以認定的備案產品項計)予以2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20萬元。
15.鼓勵香港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執業。對在前海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就業滿2年的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取得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資格的,每人予以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每人予以一次性5萬元獎勵。
16.支持舉辦深港知識產權活動。支持在前海舉辦知識產權國際性展會、交易博覽會、論壇等大型活動,事前經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及前海管理局共同同意支持的,可按審計后活動實際費用的30%對主辦單位予以支持,最高不超過150萬元。鼓勵前海企業參與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舉辦的知識產權展會活動,對企業參展實際費用按10%予以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可獲5萬元支持。
五、其他
本措施涉及的扶持資金由前海管理局承擔,資金兌現按照本措施附件中相關實施規定執行,獎勵和扶持資金為人民幣。
本措施自2023年2月24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商標局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