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深龍英才創新類人才資助申報
資助依據
1.《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深龍人才通〔2016〕4號)
2.《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實施“深龍英才計劃”的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6號)
3.《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7號)
資助對象
1.創新杰出人才。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其他經認定的深圳市杰出人才。
2.創新領軍人才。包括:經國家、省、市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3.青年創新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學位且從事科技創新者;獲創新類比賽有關獎項的深龍英才(以《深圳市龍崗區“深龍英才”分類目錄》為準)。
資助條件
1.已認定為深龍英才且在深龍英才有效任期內(證書有效期內未領滿區級資助以及新獲市級補發獎勵的除外)。
2.遵紀守法,依法納稅,無不良誠信記錄和不良學術記錄,無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3.在龍崗區全職工作,且合同約定每年在引進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4.自深龍英才認定后在龍崗區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個人所得稅。
5.其他:創新杰出人才、創新領軍人才應當在深圳市其他區(新區)未享受過區級配套資助。
創新人才申請個人資助,在社保、個稅、勞動(聘用)合同等方面的要求與認定要求不一致的,以認定要求為準。
資助標準
1.創新杰出人才。年度獎勵補貼額度為120萬元;首次申請資助的杰出人才所在單位,可申請100萬元工作經費。獎勵補貼發放至個人,工作經費資助發放至用人單位。
創新杰出人才工作經費資助參照深圳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由所在的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且該單位應當在龍崗區依法注冊登記,并與創新杰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杰出人才在該單位全職工作。
2.創新領軍人才(不含團隊帶頭人、核心成員)。首次申報資助額度=人才已獲上級資助額度÷人才已獲上級資助年次×0.5,再次申報的以首次申報資助實際所獲資助額申報,當次資助額度不超過上級最高資助總額度的10%(末次申請的除外)。
3.對取得博士學位且從事科技創新者和獲創新類比賽有關獎項的深龍英才,每年資助金額=10萬元÷5。
4.依據《深圳市龍崗區關于支持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創新發展暫行辦法》(深龍委辦〔2013〕3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享受獎勵補貼的人才(團隊),且符合《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的,按照以下方式執行:①獎勵補貼總額度為創新人才所獲上級獎勵補貼額度的50%。②未發放部分按照上一年度所獲上級獎勵補貼額度50%發放。上級另行補發差額的,原則上在補發一年內按照差額50%補發龍崗區配套部分。③自2013年10月31日,獲龍崗區獎勵補貼滿五年,但累計額度低于獎勵補貼總額度的,低于部分按照上級原獎勵補貼額度50%分年度發放。
5.上級獎勵補貼,是指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組織人事部門基于人才取得有關認定或評定而向人才發放的獎勵補貼。同一人才獲得多項上級獎勵補貼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且區級人才資助累計不超過應獲上級獎勵補貼總額。
監督管理
(一)申請人在有效任期內終止在龍崗區工作或被取消深龍英才資格的,資助終止發放。
創新杰出人才終止在龍崗工作或被取消認定資格的,其所在單位應當將工作經費支出及結余情況書面反饋至區人力資源局,并按規定退回剩余工作經費。
(二)資助資金使用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人才如發生工作變動等重大事項導致不符合資金發放條件的,或所在單位發生注冊地變更以及經濟、法律糾紛等重大事項,應于事項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受理單位報告。
(三)申請人及用人單位應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資助、拒絕配合監督檢查等情況的,不再發放資助,并由受理單位追回已撥付的資助資金,將其錄入誠信黑名單,取消其在龍崗區申請資助資格。申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