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戶嫌麻煩,要求認證機構快速出證,不現場審核,就想花錢拿證,下面一個案例告訴你,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對于ISO認證證書的取得流程國家認監委有明文規定,不現場,不審核,提前出證等等都是不符合正規流程。一經查處,不但證書無效,之前花的錢白費,還會面臨高額罰款。
希望企業正視,ISO是認證而不是辦證。
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北京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聯系江蘇某服裝有限公司和西峽縣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做ISO認證證書。 當事人沒有對江蘇某服裝有限公司、西峽縣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辦理認證證書的材料進行審核,不知道這兩家公司是否具備申請認證證書應當具備的條件,也未去確認過這兩家公司是否具備相應條件。當事人也沒有核實過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辦理認證證書的資質材料,也沒有去企業信用信息網站上查過這家公司的情況。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30000元。
行政處罰當事人信息
名稱:北京XX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1XXXXXXXXXXXXDXM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張X航
行政處罰信息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東市監處罰〔2021〕556號
違法行為類型:《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
處罰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主要違法事實:2020年9月,當事人員工通過微信聯系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詢問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想辦理哪些認證證書,2020年10月13日,當事人發送給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信用評價合同》,為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辦理ISO140001、ISO45001證書,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支付當事人6000元定金。2020年10月13日,當事人和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作協議書》,當晚當事人向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發送證書電子檔讓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確認,微信中該兩種證書電子檔上注冊日期為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4日,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向當事人支付2880元尾款。后因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急用證書,當事人告知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證書日期可以提前兩、三個月,顯得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之前就獲得證書,后當事人郵寄給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認證證書,證書注冊日期為2020年7月28日。當事人和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從未到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現場進行檢查認證。
2020年12月當事人聯系西峽縣XX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做一個ISO認證證書,收取3000元,當事人2020年12月11日和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簽合同。2021年1月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將證書寄給西峽縣XX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當事人在2021年1月一共支付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5650元。當事人沒有對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西峽縣XX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辦理認證證書的材料進行審核,不知道這兩家公司是否具備申請認證證書應當具備的條件,也未去確認過這兩家公司是否具備相應條件。當事人也沒有核實過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辦理認證證書的資質材料,也沒有去企業信用信息網站上查過這家公司的情況。
整個過程中,當事人和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無相關人員前往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西峽縣XX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開展認證活動,江蘇XXX服裝有限公司、西峽縣XX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與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無通訊聯系及人員往來。當事人無法提供XX資信評估(廣東)有限公司有效資質等信息。
處罰種類:罰款
行政處罰內容: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30000元;
罰款金額:3萬元
作出行政處罰機關名稱: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1年10月21日
處罰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公示截止期:202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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